作者jsschen (js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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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新店持刀隨機殺害騎士 兇嫌王秉華一審判
時間Wed May 26 12:00:18 2021
新店持刀隨機殺害騎士 兇嫌王秉華一審判死刑
2021年5月26日 週三 上午11:13
男子王秉華去年4月間在新北市新店區持刀隨機殺害騎士,落網辯稱有3個人格,遭北檢依
殺人罪起訴,求處最嚴厲之刑。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王秉華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
訴。
檢方起訴指出,王秉華於去年3月13日晚間駕車偕妻外出,因用餐地點與妻子爭執,為發
洩情緒、報復妻子不順從他意,持全長30.5公分料理刀下車,朝素不相識的林姓騎士背部
猛刺一刀。
林姓騎士當時停在新北市新店區一家便利商店外,準備載下班的姊姊回家,遇害後坐在人
行道上,望向王秉華背影並發出淒厲求救聲。但王男視若無睹駕車逃逸,導致騎士傷重,
送醫不治。王男妻子持王男手機撥打電話報警,警方獲報後隨即將王男逮捕。
王男否認殺人,辯稱有解離性人格,案發時與妻子吵架而理智線斷,腦袋一片空白,處於
無意識狀態,雖知攻擊人是不對的,但無法控制自己,也不知道刀這麼利,以為被害人只
會流血,直到開車逃逸都是無意識狀態。
王男還辯稱有3個人格,殺人時是另一個人格,第三個人格是小男孩。
檢方認定,王男有直接殺人故意,且王男並無憂鬱、躁鬱症狀,案發後刻意強調是精神病
患,與就醫資料、實際狀態不符,顯屬脫罪之詞。
檢方認為,王秉華惡性重大、手段凶殘,視被害人性命為螻蟻,且以精神病企圖脫罪,使
被害人家屬受二次傷害,犯後態度不佳,構成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的「最嚴重之
罪行」,依殺人罪起訴王男,建請量處最嚴厲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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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unogomes : 才一審,真的死刑執行再說吧。 05/26 13:04
2F:→ ueiueiuei : 死刑?最後大概又是關個幾年吧 05/26 13:07
3F:推 lolicone : 二審應該就無期了 05/26 13:33
4F:推 zahao : 就算死刑定讞也不執行,而且一定一堆廢死想翻案 05/26 13:39
5F:→ taipoo : 這都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共業,先關起來就好了 05/26 13:41
6F:推 YEHhuan : 一審判決有些是撫慰人心的 05/26 15:19
7F:推 sank : 2審可教化,3審抄佛經 05/26 18:37
8F:推 yeadean : 這個最後一定改判無期 05/26 22:55
9F:→ yeadean : 關個20年就可以出來 05/26 22:56
10F:推 sank : 這個一審被判死刑只是因為上法院時太跩 05/26 23:28
11F:推 rainnawind : 講真的台灣現在幾乎沒有在執行死刑的 一執行就會被 05/26 23:48
12F:→ rainnawind : 人權團體抗議 這不管哪黨當政情形都差不多... 05/26 23:49
13F:推 dwyanelin : 推7樓 05/27 00:31
14F:→ dwyanelin : 然後律師再出來嗆民眾法盲 05/27 00:31
15F:→ werlight : 頭髮剪碎泡水灌他肺 然後判他無罪就好 05/27 11:14
16F:推 cktyler : 大家都很悲觀,但至少目前一審是死刑總比一審就是 05/27 12:48
17F:→ cktyler : 無期徒刑要來得好不是嗎 05/27 12:48
18F:推 JBLs : 三級三審制 一審就是去符合社會觀感期待而已呀 05/27 13:15
19F:→ JBLs : 然後法匠們就是在二三審發揮他們高尚的法律精神的 05/27 13:16
20F:→ JBLs : 時候 這些年看得還不夠多嗎XD 05/27 13:16
21F:推 TIPPK : 死刑救支持率 有在裡面上過課的都知道 05/29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