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tao (蕅驌袰酼嫢)
看板HsinTien
標題Re: [公告] 新買賣文條例案~~~~~~修訂 & 討論
時間Sun Feb 27 14:51:57 2011
先跟各位說一下抱歉
上一篇感覺就像直接寫好板規XD,對各位好像沒甚麼選擇的空間
這一篇是直接把大家能夠選擇的空間拉出來給各位看
=================
一、發文資格
1.
自介文要滿多久才能發買賣呢 七日,自介內文(回答部分)
須滿30字
十日 50字
一個月 80字
二個月 100字
2.買賣文 發文間隔 七日
十五日
一個月
二、處罰模式 (買賣文水桶以一個月起跳)
3.未自介者發文者=> 處分要 直接劣退
直接水桶
先警告累犯水桶
4.自介後未滿七日即發文=> 直接劣退
直接水桶
先警告累犯水桶
5.滿七日後,未隔七日發文 => 直接劣退
直接水桶
先警告累犯水桶
6.資格符合但標題錯誤者=> 直接水桶
先警告累犯水桶
僅刪文處分
7.買低賣高,意圖營利者=> 直接劣退
直接水桶
三、發文模式
8.需在內文附上自介文AID碼(比照雙和版)? (Y/N) (shinest 建議)
9.發文前於版上需有3篇以上文章 (Y/N) (幾位版友建議)
=====
大致上可以討論和變動的部分就是以上九點
推文最多支持者的方式,就會變成接下來板規投票選項
範例Ex.
1F:→ turtao : 1.七天30字 2.七天 3.劣退 4.直接水桶 5.先警告 6.刪文 7.劣退
2F:→ turtao : 8.支持 9.不支持
也歡迎推文建議增加新的發文模式(第三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95.59
3F:→ shinest :你很乖 不過我比較好奇也比較壞 想先問你個程序問題 02/27 14:53
4F:→ shinest :你跟黑騎士討論過內容了嗎? 或者你說了就算數呢? ^^~ 02/27 14:53
5F:→ turtao :版眾投票才算數,我只是提出方案給大家選擇而已 02/27 14:54
6F:→ turtao :如果不喜歡,您可以投不支持,或寫新方案給大家選 02/27 14:54
7F:→ shinest :那你有跟黑騎士討論過實行方式以"板眾投了算數"嗎? 02/27 14:54
8F:→ shinest :我就說我問的是程序問題 跟其他都無關嘛... (小聲) 02/27 14:55
9F:→ shinest :如果你心裡想的答案是"沒有" 我建議你們詳加溝通 02/27 14:55
10F:→ shinest :充滿熱血想為大家做事是對的 但是顧慮你的同伴更重要 02/27 14:56
11F:→ shinest :以上參考啦 你可以刪除我這一系列推文 嘻^^~ 02/27 14:56
12F:推 shinest :剛跑去逛雙和板 結果人家2011年初就開始買賣自介碼 02/27 16:00
13F:→ shinest :真的可以效法一下他板之長處跟規則跟相關配套做法 02/27 16:02
感謝您最後兩句建議
14F:→ watasiku :有個疑問,天數跟字數是分別條件,擇一認定;還是符 02/27 23:51
15F:→ watasiku :合一項即可?因為不太懂天數越久就需要字數越多,若 02/27 23:52
16F:→ watasiku :須同時滿足的話,那一次到位或是視"時"修改嗎? 02/27 23:54
17F:→ watasiku :(修正第一行句末為"同時滿足兩項",快睡覺前重覆贅 02/27 23:56
18F:→ watasiku :述沒發現 = =) 02/27 23:56
19F:→ watasiku :疑問是為什麼發文越久,要求字數要越多? 02/28 09:11
是讓各位選擇,擇一,可參照上一篇完整版的
※ 編輯: turtao 來自: 1.161.197.106 (02/28 12:29)
※ namtar:轉錄至看板 Test 06/06 23:47
※ namtar:轉錄至看板 ASHS-93-li 06/06 23:47
20F:推 blurry :已收錄 07/17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