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ngir (哇哈哈)
看板HsinTien
標題[抱怨]租屋糾紛
時間Sun Jan 30 20:19:04 2011
我原本住在新店的大豐路
最近搬家鬧的不愉快
這間房屋我已經住了一年多 結果搬出去的時候房東還是不退我2個月押金
說第二年的合約我已經簽名 第二年沒有住滿一年還是不能退押金
我搬走的日期也和簽約的20號多出幾天 房東也以每天300元在跟我多收了一千多塊
我以為簽約只要至少住滿一年以上 之後搬只要一個月前通知就沒事
因為我沒有很多租屋經驗 我覺得很困惑 如果遇到這種糾紛要去找誰協調
不然房客真得很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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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80.238
1F:→ delephine :感覺房東的行為都照著契約 沒什麼可議之處 01/30 20:23
2F:→ waynedd :租約簽一年..一年過完換約又是起新約.等於原本押在房 01/30 20:28
3F:→ waynedd :東那的押金又續押.所以當然房東可以依違約沒收押金.. 01/30 20:29
4F:推 devily :已經簽了第二年沒住滿就算是違約喔,但如果你們用的 01/30 20:30
5F:→ waynedd :如果簽完約還未付租金.房東確實可以照天數收取租金.. 01/30 20:31
6F:→ waynedd :只是不懂簽了約又要搬走?那當時幹嘛續簽租約呀?? 01/30 20:32
7F:→ devily :是便利商店或書局買的那種直式合約,第19條 01/30 20:33
8F:→ devily :提前搬遷 承租方需賠償一個月租金,非全數押金喔 01/30 20:33
9F:推 devily :合約上有註明 若有紛爭可找當地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 01/30 20:39
10F:→ devily :先把合約拿出來研究一下吧~~ 01/30 20:40
11F:推 shinest :其實這種租約都是有利房東 對於房客真的比較沒保障.. 01/30 20:53
12F:→ bongir :謝謝樓上的說明 只能說學一次教訓 房東人表面上再好 01/30 20:59
13F:→ bongir :都在你還付房租的時候 之後要搬走態度就180度轉變 01/30 21:01
14F:→ bongir :所以租房真的要問清楚 01/30 21:02
15F:推 lwghost :除非你有跟他另外簽說提早搬遷要扣全部押金,不然依 01/30 21:35
16F:→ lwghost :照制式契約,確實像devily大所說的,只能扣你一個月 01/30 21:35
17F:→ jan1981 :你跟他說~你要拿去報稅~如果他不環的話~ 01/30 22:52
18F:→ jan1981 :這樣他會被罰的比較多~國稅局也會找他~ 01/30 22:53
19F:→ kana8235 :給樓上,基本上房東報稅實際要繳的稅沒有多多少 01/31 09:10
20F:→ kana8235 :所以他多扣押金一個月下來拿去付稅金可能都還找不少 01/31 09:11
21F:→ kana8235 :假如房東都沒有房租以外的收入,房租一年收10萬 01/31 09:12
22F:→ kana8235 :其中扣除額好像是40多趴,以45趴計算的話 01/31 09:13
23F:→ kana8235 :那他報的收入只有5.5萬,然後因為沒有其他收入 01/31 09:13
24F:→ kana8235 :所以稅率應該只要繳5%,實際上只要繳2千多的稅 01/31 09:15
25F:→ kana8235 :如果房東家大業大,房租收入要繳的稅大於一個月房租 01/31 09:16
26F:→ kana8235 :那他可能就會退給你了吧 01/31 09:16
27F:→ kana8235 :不過依照合約精神,如果你一年滿了之後續簽一年 01/31 09:17
28F:→ kana8235 :你就要看合約上面怎樣註明中途解約的處理方式 01/31 09:17
29F:→ kana8235 :一般來說都是一個月前告知,退租時再多扣一個月押金 01/31 09:18
30F:→ malaita :報稅房東會幾年內不得算自用住宅,房屋稅貴很多 01/3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