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si (印璽)
看板HsinChuang
標題[公告] 聯合聲明
時間Sun Jun 24 22:02:00 2007
以下為
新莊、三蘆、股里、大同地區板主群聯合聲明。
(一)男、女板友向板主以信件為憑,
以水球、信件、MSN對話紀錄、手機簡訊為證,以信件向板主舉發。
騷擾ID在四個看板同時水桶三年,期滿自行去信各板主復權。
換句話說,若是在新莊板有男、女板友舉發一經證實,其他三板全數水桶。
(二)板主查明若非屬實,處以誣告者水桶三年,期滿自行去信各板主復權。
(三)板主懲處後需向板主組務板回報。(板主組務板一般使用者看不到)
(四)查出ID分身,將一併懲處。
懲處ID在刑責期間內,若以分身ID持續騷擾,經IP來源查證,
主要與分身ID刑責各自重新推算三年。
(五)聯合聲明有效自七月一日發布日起,至板主廢除為止。
期間若是更換板主,則由新舊板主協商決定是否沿用,並發布板上公告於板友。
(六)若非四個看板範圍內的板想跟進,此看板的板主群需全數附議亦可生效。
以上條文,經由
新莊、三蘆、股里、大同板板主聯合同意並公告發布。
起草人 新莊板板主Insi 2007/06/24 PM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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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太遙遠,就連瞬間都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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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166.237
1F:推 jasonkeen:那七月一日之前發生的事時於七月一日後舉發該怎麼算呢? 06/24 22:22
2F:→ Insi:既往不溯原則以及依照各地區板規,由該板板主處理。 06/24 22:30
3F:推 p255ys3:那意思是大家最好等到七月一日再舉發比較好? @@? 06/24 22:40
4F:→ Insi:既往不溯原則是指法令發布以前的犯罪行為不追究。 06/24 22:44
5F:→ Insi:即使到了7/1再舉發也不能追究懲處,這就是既往不溯原則。 06/24 22:44
6F:推 berniechen:3年阿0.0再辦個帳號比較快...不過活該 06/24 23:34
7F:→ sonardome:這種規則也太扯了點..... 06/25 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