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keen (前十字韌帶重建中)
看板HsinChuang
標題Re: [抱怨] 我再也受不了了,所以我要跳出來講!
時間Sat Jun 16 02:59:54 2007
我想,整件事,我們也不能只聽某一方的說法,如果真有什麼委屈或誤會,站出來
把話講清楚會比躲起來好的多不是嗎?再說身兼多板板主的你,在批踢踢也算是個
小有名氣的
ID 了,你不像我們 PO 了文過幾天就不會有人記得,既然身為板主就
該有被板眾用比較高的標準去檢視的心理準備,雖然說穿了板主也沒什麼了不起,
當過板主的人應該都能體會那種
不知為誰辛苦為誰忙的感慨,板主這頭銜,投資報
酬率實在低的可憐,除了沽名釣譽的人之外,也只剩下懷有理想或一時衝動的人才
會想爭了吧?
看了 lovelalala 的文後,老實說我並不覺得你做了什麼
罪大惡極的事情,也許你
本身並沒有這個意思,只是因為純文字對話總是多少會有認知上的差距,也許你只
是單純的想多交點朋友卻不得其所,也許就是有太多的也許,不管我怎麼講都不如
你自己親自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大家,就像你不避諱告訴大家你有聽力方面的障礙一
樣,這方面你真的很勇敢,你願意面對自己,而且也克服了障礙習得
一技之長,我
必須說,你完全不必為自己感到自卑,你是值得為自己驕傲的人,順帶一提,休士
頓火箭隊的中鋒姚明,也有聽障方面的問題,他的左耳因為小時候生的一場大病喪
失了百分之六十的聽力,古今以來多少聽障同胞的成就遠高於所謂的正常人更是不
可勝數,我想你應該比我更清楚,你現在作的很好,你不需要感到難過。
再回到 lovelalala 的文,文中細數了不少你曾經犯過的錯,不過大部分都是屬於
你的
個人行為,比方說管板不當、搪塞理由、毀約;先不論這些是否屬實,即使屬
實也不過就是代表你這個人對自己和別人不負責任,這個部分我個人認為除了強調
他的形象惡劣之外,似乎跟「
騷擾」這個問題無關也沒有必要寫出來和大家分享,
這就像記者在挖糞一樣,連小時候作業抄隔壁女生的事情也寫出來有什麼意義嗎?
再怎麼理性的人們都難免會有
未審先判的盲點,加強這些部分只怕會模糊了事情真
正的焦點,我們應該關心的是要怎麼讓他知道我們真的覺得不舒服,因為他可能不
擅長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進而告之身邊的朋友和板上的同鄉要小心自身的安全
,要完全保證網路的安全真的很難,新莊板的板主也曾在許多小細節上盡力保護各
位參與活動的朋友,但是真正能保護自己的還是只有自己這最後一道防線,其實在
網路上要避免騷擾是再容易也不過的事了,既然已經盡了告知板眾的義務,也就沒
有必要去
摧毀一個人不是嗎?
--
◤ ◥
◣
◤□︵□
◥ ο◤你好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43.187
1F:推 newsomeone:我認同您的觀點,不過簽名檔的東西?!讓人有點不舒服^^| 06/16 03:03
2F:→ zick0704:這篇好猛,不過有人很想把事情鬧大啊~~(雖然有人是活該啦) 06/16 03:04
3F:推 AngelRafael:寫的真好... 慚愧,看完前面的文章後我也動怒了一下下 06/16 03:38
4F:→ AngelRafael:的確,我認識的一位聽障朋友就令我非常景仰 06/16 03:38
5F:→ AngelRafael:他的努力上進和待人真誠的態度完全克服身體上的障礙 06/16 03:40
6F:推 enoeno:推一下......... 06/16 03:51
7F:→ tj1982:前面文章看起來 那位人兄個性真的很盧阿 說騷擾也不過份啦 06/16 03:51
8F:→ tj1982:希望他可以用更緩和的方式對人 應該就會被諒解吧 06/16 03:55
9F:→ highfour:J大觀點中肯 但我絕得那位仁兄自己應該站出來說明更多事 06/16 03:56
10F:→ highfour:畢竟有一大堆人指控他也是不爭的事情 06/16 03:56
11F:→ highfour:摧毀一個人雖然很容易 但要讓那麼多人抱怨卻是非常不容易 06/16 03:57
12F:→ highfour:加上板大在個月前就有警告過 有今日之作一定是忍無可忍 06/16 03:58
13F:→ highfour:我支持版大的作風 也只有這樣才能讓那位仁兄得到教訓 06/16 03:59
14F:推 AngelRafael:在此也呼籲被告儘快投案說明,不要畏首畏尾像隻爬蟲類 06/16 04:10
15F:→ AngelRafael:這樣做只會讓人更覺得你只會假好人 裝弱勢 偽熱心 06/16 04:10
16F:推 huskyching:我最討厭拿殘障當藉口的人 ~"~ 06/16 04:40
17F:→ huskyching:說實話某K真的太熱情了 熱情的很討厭 06/16 04:41
18F:→ huskyching:為什麼我知道 因為我有他MSN阿~~ 06/16 04:41
19F:→ huskyching:不過已經被封鎖就是了 06/16 04:42
20F:推 liebestod:推這篇阿..說騷擾太嚴重,可以適可而止了,看到有點煩 06/16 07:17
21F:推 awill:我倒是覺得看起來不少版友覺得自己已經是被騷擾了... 06/16 09:03
22F:→ awill:愛拉拉跳出來講很了不起!!如果講的沒道理當事人可以出來反駁 06/16 09:03
23F:推 shymermaid:明明就是騷擾啊,台灣民眾很容易發生一種情形就是事情發 06/16 09:06
24F:→ shymermaid:生後覺得事不關己,己不關心 或是一開始有點同情,討論聲 06/16 09:06
25F:→ shymermaid:生後覺得事不關己,己不關心 或是一開始有點憤慨,討論聲 06/16 09:06
26F:→ shymermaid:浪大點就開始厭煩,我覺得這是很奇怪的事情,問題並沒有 06/16 09:07
27F:→ shymermaid:因為討論而舒緩為什麼要適可而止,就因為你看累了嗎^^" 06/16 09:07
28F:推 jasonkeen:可能我中文不好吧,最後兩段的意思是,他的行為讓人不堪 06/16 09:11
29F:→ jasonkeen:其擾的是「騷擾」這個問題,但是因為這個問題然後把他曾 06/16 09:12
30F:→ jasonkeen:經犯過的錯也一併講出來並沒有必要,容易讓人模糊焦點。 06/16 09:13
31F:→ jasonkeen:第二段的用意則是要鼓勵他站出來講清楚,呼應並加強第一 06/16 09:16
32F:→ jasonkeen:段的想法,另外肯定他對自己的努力... 06/16 09:17
33F:推 jasonkeen:嗯,台灣民眾對扒糞也很有興趣不是嗎?跟所謂記者何異? 06/16 09:35
34F:推 shymermaid:我推文完全跟你文章沒關係耶,我是針對lie版友,請勿亂入 06/16 10:04
35F:推 shymermaid:btw跟記者不同的是主動發表論述,網路平台是個言論自由 06/16 10:10
36F:→ shymermaid:的場域,受害者跟自認是受害者的人都可以跳出來發言,此 06/16 10:10
37F:→ shymermaid:外毀約搪塞不是衣個人會使他人感到不快的缺點嗎?說出來 06/16 10:10
38F:→ shymermaid:有何不妥?何況事實上,很多人遭受到毀約跟不負責之害,不 06/16 10:11
39F:→ shymermaid:是嗎?當然大家都有跳出來說漂亮的中肯話的自由啦^^ 06/16 10:11
40F:推 jasonkeen:如果跟我沒關係我就不能回的話,這篇就直接刪掉吧,如果 06/16 10:57
41F:→ jasonkeen:讓人感到不快就可以暢所欲言抨擊,這種迴圈只會增加亂象 06/16 10:58
42F:推 lovelalala:沒有模糊焦點 而是想要把他的事 一併講出來 剛開始沒想 06/16 11:32
43F:→ lovelalala:那麼多... 06/16 11:32
44F:推 Insi:我不會隨便刪板友文的啦~可以討論,但不要人身攻擊噢:D~ 06/16 11:35
45F:→ Insi:我在講什麼Orz 我是說不要有情緒性字眼出現就好啦:D~ 06/16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