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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今日蘋果日報A2版
發信站HKDAY (Sun Sep 9 03:13:5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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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imo (我係大毛)》之銘言: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提姆)》之銘言:
: : 如果持卡人堅持不簽名,就算拿了code也無法請款吧....
: 不是的, 拿了code 就過到數, 跟你簽不簽名已沒關的了
: 到你帳單來時, 人家一早已過了數了
無錯拿了code代表你的月結單上會出現
但據我所知(問過美國運通的顧客服務人員)
商店是需要"交單"的,將你簽的單交回 (咭公司還是銀行我不清楚)
交不到單商店是收不到錢的,也就是沒有完成交易,銀行也會退給你
(當然是不是自動退給你還是你問才退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如果跟本沒有簽過名,而銀行又說單據沒有問題的話
應該可以報警吧,冒簽(行使假文件)在香港是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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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8.1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