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rosaki1986 (黑崎修)
看板HomeTeach
標題Re: [其他] 有一些關於版主執行版規及版務的問題
時間Thu Dec 6 13:49:25 2012
※ 引述《ff7forever (FF7Forever)》之銘言:
: 我問這問題的緣由後述
: : 如果現在板主跟您說:當時沒人違規,您相信嗎?
: : 現在這個時間點詢問,都已經將近一年了,系統自動刪文章也刪掉不少了,
: 可是現在Hometeach版在2010/10/02以後的一般性文章都還保留著
: 也就是只有2011/02/01~02這段時間若有公告文現在一定還沒被系統自動刪除
: 而這也可以說是我提出疑問的最大依據
: : 就算板主要舉證也很難舉證,我相信您也很難驗證當時是否有違規文章。
: 我就是不確定才發問的啊
: 版主可以根據他自己的印象回應我
: 我並沒有要他提出什麼證據證明當初真的沒有那些公告 而且現在看起來的確就是沒有
: 但在這個版上犯規文出現的頻率如此頻繁 很難讓人相信68小時內會完全沒有犯規文
: 若版主在這兩三年內沒有對自己的公告文動過任何手腳
: 那他就可以合理推測這68小時內的確沒有任何人犯規 並且以此回應我這篇文章
: 若非如此......那版主對自己這兩三年內刪過的公告文有印象並記得為什麼 的機率很高吧
: 當然 也僅止於未滿100%的機率而已
: : → ff7forever:話說回來就算我真的是故意等了一年才問 1.162.99.40 12/05 23:49
: : → ff7forever:就會像版主說的不行問了嗎@@? 1.162.99.40 12/05 23:50
: : 如果您是故意等一年的,您也可以詢問,但就外人來看,只能說有故意找碴的感覺。
: 我是懷疑某家教社在那段時間有因為違反性別限制而被劣退
: 想要找證據
: 但遍尋不著才求救版主的 Orz
簡單的來說,大部份的板主都沒有辦法做到記住一年前的公告內容到底是什麼
若你只是想要找家教社的證據想要找以前的文章,
最好的做法是來信給我我幫你找,可能還比較快
而不是在版上打篇文章說說這是板務
板務為針對板規是否合理提出質問,
--
黑崎愛口卡
吃。喝。玩。樂。 美食旅行,交換明信片,展覽,電影,文具。
http://kurosakiosamu.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08.145
1F:推 ff7forever:喔喔 版主抱歉 我沒注意到這部分應該 1.162.89.237 12/06 13:50
2F:→ ff7forever:是要私信詢問版主而不是在版面上公開發 1.162.89.237 12/06 13:51
3F:→ ff7forever:問 1.162.89.237 12/06 13:51
4F:→ ff7forever:只是我前陣子寄了一封信想像您求證是否 1.162.89.237 12/06 13:51
5F:→ ff7forever:真的因為把人永久水桶而被提告 1.162.89.237 12/06 13:51
6F:→ ff7forever:您未回覆我信件 我才以為你不想理我 1.162.89.237 12/06 13:52
7F:→ ff7forever:於是才在版面上公開發問 1.162.89.237 12/06 13:52
8F:→ ff7forever:當然 我問你是否被告是屬於私人之事 1.162.89.237 12/06 13:52
9F:→ ff7forever:不能跟版務的問題混為一談 1.162.89.237 12/06 13:53
10F:→ ff7forever:這是我的愚蠢 若版規對於此部分違規有 1.162.89.237 12/06 13:53
11F:→ ff7forever:相關罰則 我願受罰 真的很抱歉 1.162.89.237 12/06 13:53
12F:推 ff7forever:對了版主 那有關於劣文不公告的部分 1.162.89.237 12/06 13:55
13F:→ ff7forever:這部分沒有違規嗎@@? 1.162.89.237 12/06 13:56
14F:→ ff7forever:您是認為你已充分解釋所以不需要再理會 1.162.89.237 12/06 14:00
15F:→ ff7forever:此問題 還是需要一點時間研究一下再 1.162.89.237 12/06 14:00
16F:→ ff7forever:答覆呢? 1.162.89.237 12/06 14:00
都依板規處理,但沒有寫的很清楚與完善,之後會改進,謝謝你的提醒
17F:推 ff7forever:那版主 根據站規 處罰未經公告是無效 1.162.89.237 12/06 14:13
18F:→ ff7forever:的 您現在是會將未經公告的劣退都收回 1.162.89.237 12/06 14:13
19F:→ ff7forever:還是會將未經公告的劣退都補公告呢@@? 1.162.89.237 12/06 14:14
補公告,前面公告都已經寫清楚違反該條板規就是水桶+劣退
※ 編輯: kurosaki1986 來自: 114.45.208.145 (12/06 14:17)
20F:推 ff7forever:版主管版風格一向依法行政 1.162.89.237 12/06 14:19
21F:→ ff7forever:既然版主選擇當這種風格的版主 1.162.89.237 12/06 14:20
22F:→ ff7forever:那建議您充實一下PTT的法規知識 1.162.89.237 12/06 14:20
23F:推 ff7forever:況且您不久前才因為被人申訴亂水桶 1.162.89.237 12/06 14:24
24F:→ ff7forever:經組務調查後發現你水桶人未公告 1.162.89.237 12/06 14:24
25F:→ ff7forever:而令你將該水桶撤銷 1.162.89.237 12/06 14:25
26F:→ ff7forever:我就是因為此事件才引起後來發現你劣退 1.162.89.237 12/06 14:25
27F:→ ff7forever:都不公告 那版主你自己怎麼沒想到呢? 1.162.89.237 12/06 14:26
28F:推 ff7forever:不過您現在說要補公告是否有先確認過 1.162.89.237 12/06 14:27
29F:→ ff7forever:是否可行呢? 1.162.89.237 12/06 14:27
30F:→ ff7forever:若可行那您當初未經公告就水桶 1.162.89.237 12/06 14:28
31F:→ ff7forever:組務請你補公告就好 何必令你撤回水桶 1.162.89.237 12/06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