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有網友分享,刑事案件可以移送到被告人所在地的地方法院,
只是這事情好像應該在警局作筆錄的時候,
偵查員警應該主動詢問的事項。
可能我第一次去的時候腦袋混沌沒注意聽吧,
有人知道該如何補救嗎?
剛打電話給承辦人員但不在座位上,下午再打好了。
剛跟承辦人連絡上了,回應說這件事情檢察官會處理。
就看下一次是被傳到哪個地方法院,到時麻煩對方也跑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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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看板: HomeTeach
標題: Re: [其他] 無法停止的紛爭
時間: Thu Dec 22 01:31:45 2011
HI 我從桃園回來了
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下,就不多做說明。
來複習一下妨害名譽的誹謗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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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
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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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到現在我還是不曉得我誹謗了對方什麼事情,
可能是我比較愚笨吧。
另外在前面文章有網友建議我在高雄告回去,
但我覺得生命應該用在更值得花費的地方,
以今天為例,偵查庭才開了約15分鐘就結束了,
卻不知道下次什麼時候要再去桃園,
還真的沒那麼多時間可以讓我搞太多這種訴訟的事情。
既然有一面之緣,我就來說說對這個案件的想法,
在這案件從沒預設自己一定要贏或者可能會輸,
畢竟對方有訴訟的權力,然我也很有誠意已跑了桃園兩趟,
要再跑幾趟我是覺得無所謂,只希望對方思考是否有其必要性。
我(們)想要看到的,只是被質疑之後的善意解釋,不是嗎?
先講到這邊,下一張傳票來再繼續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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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坐了超過8小時的火車,屁股好麻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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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95.171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95.171 (12/22 02:11)
1F:推 Richmood:對方不和解你的傳票可能要收個一兩年... 218.172.208.45 12/22 03:56
2F:推 darkUriel:告回去讓他知難而退一下也好(? 122.121.15.244 12/22 04:19
3F:推 optimisticjj:我想推樓上 這家真的很扯140.114.112.162 12/22 09:32
4F:推 ok59420:對方擺明要跟你周旋到底 你有時間跟金錢122.116.209.163 12/22 10:34
5F:→ ok59420:成本 對方沒有 就只是這樣 傳票給你 無正122.116.209.163 12/22 10:34
6F:→ ok59420:當理由又不能不到 現在就是比誰撐得久了122.116.209.163 12/22 10:34
7F:→ ok59420:對方是不會想必要性的問題 就是要搞你122.116.209.163 12/22 10:35
8F:推 Richmood:搞一下你就垮了 因為你三不50要到桃園 218.172.208.45 12/22 10:38
9F:→ Richmood:光時間.車錢.他沒差你有差 有時在庭上不 218.172.208.45 12/22 10:39
10F:→ Richmood:一定是公理戰勝 我剛結束一項官司的感想 218.172.208.45 12/22 10:40
11F:→ Richmood:有時候對不懂法律或技巧的真的很吃虧啦 218.172.208.45 12/22 10:42
12F:→ Richmood:而且這種東西和誰是承辦人非常有關係 218.172.208.45 12/22 10:43
13F:→ diego99:也是啦,若對方這樣想我也只能表達無奈 219.85.95.171 12/22 10:52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95.171 (12/22 11:51)
14F:推 optimisticjj:這年頭 洩漏人家個資的還這麼囂張140.114.112.162 12/22 11:48
15F:→ diego99:如果這案件能移轉到高雄的話 219.85.95.171 12/22 11:57
16F:→ diego99:傳票收個10年也OK, 219.85.95.171 12/22 11:58
17F:→ diego99:至少不會妨害到學生的權益了... 219.85.95.171 12/22 11:58
18F:推 jungjungjung:我認為你的做法 會讓別人認為你好欺 123.0.199.189 12/22 14:16
19F:→ jungjungjung:我認為人都有時間成本 123.0.199.189 12/22 14:19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95.171 (12/22 14:23)
20F:→ diego99:嗯阿,所以我不用反告來增加我的成本>.< 219.85.95.171 12/22 14:38
21F:→ diego99:但是如果能減少成本的話我倒是很樂意^^ 219.85.95.171 12/22 14:39
22F:→ diego99:話說今天PTT好頓... 219.85.95.171 12/22 14:39
23F:推 Ltago:建議擬向法扶會尋求相關法律諮詢及協助 紅 120.107.165.38 12/22 21:25
24F:→ Ltago:紅十字會也提供法扶的相關協助 120.107.165.38 12/22 21:26
25F:→ Ltago:可以獲得免費法律諮詢 甚至幫你打官司 120.107.165.38 12/22 21:27
26F:推 Richmood:樓上你的消息好像是錯誤的 法扶會替人打218.172.208.220 12/23 03:21
27F:→ Richmood:官司的是需要有一些要件 比如:清寒證明218.172.208.220 12/23 03:21
28F:→ Richmood:就算是清寒製作筆錄旅費好了 也是第一趟218.172.208.220 12/23 03:22
29F:→ Richmood:他會幫你出 甚至找一個人陪你上去 之後218.172.208.220 12/23 03:23
30F:→ Richmood:就沒有了 要不大家就找免費法扶就好了218.172.208.220 12/23 03:23
31F:→ Richmood:何必還要找律師? 一般行政機關的諮詢不218.172.208.220 12/23 03:23
32F:→ Richmood:建議 因為每人有時間限制 因為免錢的218.172.208.220 12/23 03:24
33F:→ Richmood:有的律師甚至會不耐煩 那些都是律師公會218.172.208.220 12/23 03:24
34F:→ Richmood:依照輪班排的 運氣運氣 基本上他們對這種218.172.208.220 12/23 03:25
35F:→ Richmood:告訴乃論可以和解的案子不會有太大興趣218.172.208.220 12/23 03:25
36F:→ Richmood:而這種案子拖下去對大家都不好 我的研判218.172.208.220 12/23 03:27
37F:→ Richmood:第一次一定是不起訴 而且一庭就結束了218.172.208.220 12/23 03:28
38F:→ Richmood:至於為什麼大多是不起訴 在這就不多說了218.172.208.220 12/23 03:28
39F:→ Richmood:然後告訴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 七日內可218.172.208.220 12/23 03:29
40F:→ Richmood:以上訴高分院檢察長 如有理由就發回地院218.172.208.220 12/23 03:30
41F:→ Richmood:地檢署續查 偵續庭還要再開一次 但檢察官218.172.208.220 12/23 03:31
42F:→ Richmood:不會是原本那一個 但如果再不起訴 告訴人218.172.208.220 12/23 03:31
43F:→ Richmood:一樣可以再申請續查 這種遊戲會無限迴圈218.172.208.220 12/23 03:32
44F:→ Richmood:有時遇到不好的檢察官 看到案子一直續查218.172.208.220 12/23 03:33
45F:→ Richmood:有時候就直接起訴把案子送進法院給法官判218.172.208.220 12/23 03:34
46F:→ Richmood:但每次開庭時檢察官都得到 所以檢察官會218.172.208.220 12/23 03:35
47F:→ Richmood:在偵查終結前問你們和不和解 不然就是一218.172.208.220 12/23 03:35
48F:→ Richmood:審結束前 實務上檢察官大都會逼你們和解218.172.208.220 12/23 03:36
49F:→ Richmood:至於原告得再議上訴高分院檢察長次數218.172.208.220 12/23 03:38
50F:→ Richmood:刑事訴訟法上並沒有規定 除非檢察長駁回218.172.208.220 12/23 03:38
51F:→ Richmood:然後先洩漏個資什麼 這個基本上不會是重218.172.208.220 12/23 03:40
52F:→ Richmood:點 如果你認為對方有洩漏個資之實 你也可218.172.208.220 12/23 03:40
53F:→ Richmood:提出告訴 但如果妨害名譽也是事實 可能就218.172.208.220 12/23 03:41
54F:→ Richmood:會被起訴 等於說這兩個東西不是因果關係218.172.208.220 12/23 03:41
55F:→ Richmood:檢察官只會認定你是否有成立妨害名譽要件218.172.208.220 12/23 03:42
56F:→ Richmood:傳票也不會收10年 每案子都有結案時間218.172.208.220 12/23 03:44
57F:→ Richmood:8個月左右會結束218.172.208.220 12/23 03:44
58F:推 SILVERSELENE:辛苦了 這樣南北跑真的很累 112.104.49.205 12/23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