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pp80 (最近流行說話不算話喔)
看板HolySee
標題[問題] 想請教專業鄉民們
時間Sat Apr 26 19:09:05 2008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jopp80 (最近流行說話不算話喔)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想請教專業鄉民們
時間: Sat Apr 26 17:10:37 2008
就是甲乙兩人與丙結仇 '想要用鎮定剤教訓丙
該鎮定劑特性是服用50ml 會癱瘓 服用100ml 會死亡
以下有兩種情形
(1) 甲下葯50ml 乙在不知情的情形下 又下50ml 導致丙死亡
(2) 甲下葯100ml 乙又不知情下了100ml導致丙死亡
請問者兩個之間的差別在哪 還有罪行如何分高低
有何法律條款的依據
我只是大概知道 第一項乙應該負比較多的責任
第二項 甲會被判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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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4.182.61
1F:→ CrazyMarc:如果是PD師的題目去holysee板,早就有解答了 04/26 17:54
2F:→ jopp80:我不知道啥PD 但是謝謝你 我會去找找看 04/26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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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4.182.61
3F:推 askrui:該說請看講義嗎....? 04/26 19:16
4F:→ askrui:應該先問有修課嗎? 04/26 19:16
5F:推 maggiowang:上上上上面的推文對老師不敬 04/26 20:29
6F:推 CrazyMarc:186 187兩篇先看......爬個文好嗎? 04/26 22:41
7F:推 writ:在講義第124、125頁 有改過 跟第186、187篇不太一樣了哦 04/27 01:02
8F:→ jopp80:可以請問一下 講義是啥嗎 04/28 01:45
9F:→ writ:我回信好了 04/28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