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dog (pigdog)
看板HolySee
標題Re: [問題] 因果關係的問題
時間Wed Aug 23 05:33:48 2006
※ 引述《ikillbill (我追殺比爾)》之銘言:
: 又要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了 :)
: 最近讀到因果關係的錯誤
: 於是又翻回去看前面因果關係的部分
: 就相當性的部分 作為通說的折衷說
: 其評價基準在於以行為人與一般人的預見可能
: 於行為時的時點 判斷行為後的因果流程
: 此說的缺點在於
: 以行為人的認識預見能力 作為相當性判斷 違反因果關係客觀本質
: 並且勢必導出 因果關係錯誤論不用說的情形
: 另一個缺點在於 以行為時作為判斷時點
: "無法確實掌握行為後的具體因果經過"
: 就這個意思我不是很懂 為什麼以行為後作為判斷時點會比較具體?
你認為一個法官立於裁判時的時點,僅考慮行為時的諸般要素來判斷
因果關係比較正確,還是立於裁判時的時點,將行為後所有的因素納入
考量然後判斷因果關係會來得正確。
此外因果關係會考量介入情事,若僅考量行為時的諸要素,則要如何
思考行為後的介入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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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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