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130 (飛天粉紅豬)
看板HolySee
標題[問題] 未遂犯的著手判斷
時間Sat Jan 21 17:52:27 2006
由於未遂犯已確定結果沒發生,所以沒辦法再討論行為時行為的危險性
因此結果的認定需藉由主觀的故意來判斷
但是故意的知和慾,外人無從得知,僅能從客觀上推測行為人主觀上的意思
問題是,這樣著手的判斷不就從客觀→主觀→客觀
變成一個循環論證了嗎?
※ 編輯: Blue130 來自: 140.112.5.75 (01/21 17:58)
1F:推 FallenAngel:兩個客觀所觀察的東西不一樣,沒有循環到。 01/22 01:02
2F:→ FallenAngel:"我覺得"你的說法跟黃榮堅老師的比較像 01/22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