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V11 (NOV十一)
看板Holland
標題Re: [問題] MVV 期限
時間Fri Apr 9 14:05:33 2010
※ 引述《bighead35 (WAP)》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小弟預計五月中會去荷蘭兩個星期 然後回來一個月 再去三個半月
: 所以當初我MVV是申請六個月 5/1 ~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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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觀光簽九十天是九十天一到你就必須回國,
而MVV其實只是一個讓你可以到荷蘭去伸辦居留證的簽證,
本來就只會給三個月,
意思是假如你居留證(VVR)超過了MVV期限還沒核發下來,
你可以拿你的MVV跟政府說你還在等居留證,
不是非法停留在荷蘭.
假如是拿觀光簽過了九十天就是非法居留了,
也不能到荷蘭伸辦居留證.
至於居留證多久會辦下來要看運氣,
不用對荷蘭人辦事效率期望太高,
一般來說至少要一到三個月的時間(純粹看運氣).
: 不過我剛剛拿到VISA 發現期限是05/1 ~ 7/30 VISA type D+C
: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我當初明明是申請六個月
: 還是我去的時候 再申請居留證 我就可以繼續待了
: 另外 因為我第一次去只會待兩個星期 如果居留證沒辦好
: 那我一個月後還有辦法入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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