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es (Comfort)
看板Holland
標題[問題] 有工作後,何時可以帶配偶過去
時間Sun Jul 27 02:20:25 2008
如題,預計到荷蘭讀computer science碩士,畢業後留在當地找工作
假設我找得到(滿有自信的),開始工作後,就可以馬上帶老婆過去了嗎?(=現在的女朋友)
還是
有限定我的薪水要達到怎樣的程度(過km線即可?)
or 需要工作滿幾年以上,配偶才可以過去呢?
配偶需要考任何試嗎? (他英文很差..)
還是大家有什麼其他好的建議呢^^"
many thx... 欸 真是甜蜜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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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3.129
※ 編輯: woes 來自: 140.112.243.129 (07/27 02:21)
※ 編輯: woes 來自: 140.112.243.129 (07/27 07:49)
1F:→ woes:今天獲得的資訊(不確定是否為最新): 07/27 19:46
2F:→ woes:1) 取得km資格(過25000),即可幫配偶辦簽證 07/27 19:47
3F:→ woes:2) 不需要另外的考試 07/27 19:47
4F:→ woes:有誤的話還請眾版友補充.. 07/27 19:47
5F:推 drama:只要是km就沒問題,不過家庭團聚簽很貴而已 07/29 01:32
6F:→ drama:就算不是km,有工作簽也可以幫配偶辦,只是配偶沒有工作權 07/29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