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my (Lieve Derek)
看板Holland
標題Re: [資訊]在荷蘭跟荷蘭人結婚的程序
時間Wed Feb 27 03:07:06 2008
我也來分享我的經驗好了
荷蘭籍配偶需要攜帶護照及出生證明(在原出生地市政府申請)於現在居住的城市
申請結婚許可 (ondertrouwen)
我則需準備出生證明, 戶口證明和單身證明(我是攜帶身分證和戶口名簿在高雄地方
法院公證取得) 這三種文件都必須是英文, 都需在地方法院認證後再到外交部認證
然後再給台北荷蘭辦事處認證
當IND准許後會發通知給現居地的市政府(就是一開始申請許可的地方)
市政府的人會通知你們來領許可, 必須在接到通知後6個月內領件
需要注意的是領件最好雙方都要到(因為需簽署文件)
且需在領件當日起算一年內結婚
否則結婚許可會過期, 以上這些程序要重頭在來一次
我們是在Groningen申請到許可, 可是婚禮會在Leeuwarden舉行
因此需再和Leeuwarden市政府預約婚禮時間
以上是我們在2007年申請的流程
話說今年7月結婚的人真多
我們在去年12月打電話給Leeuwarden市政府預約婚禮時間時竟然下午的好時段
都滿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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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5.94.115.245
※ 編輯: Kimmy 來自: 145.94.115.245 (02/27 03:51)
※ 編輯: Kimmy 來自: 145.94.115.245 (02/27 03:53)
1F:→ fuggy:看來每個城市要求不一樣,Delft不用繳戶口證明,荷蘭方也不用 02/27 05:16
2F:→ fuggy:出生證明 02/27 05:17
3F:→ fuggy:在荷蘭要結婚竟然程序那麼多真的是莫名其妙 @.@ 02/27 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