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ane31 (冠軍的光環所榮耀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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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近期問題回覆(報名問題)
時間Tue Oct 5 02:57:59 2010
第36屆史學盃排球章程
球員資格
2.同一校內之歷史相關系所學生及教職員(如史研所、台史所或藝史所)可
合併報名參賽,但該報名系所單位之球員組成必須以該系所本科系教職
員或學生為主,佔該隊球員半數以上,主辦單位才會予以受理,而同一
名球員不得重複報名於本賽事。
在章程當中從頭到尾並未提及同一校系只能報一隊的條例.
只有說,該報名系所單位之球員組成必須以該系所本科系教職員或學生為主,佔該隊球
員半數以上。
就只有說必須是歷史系一半以上,
且準備報名的系所的球員並未重複
這樣該如何解釋呢!?
請主辦單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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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44.34
1F:推 kohoccm2002 :就是某一校可以歷史系報一隊、歷史所報一隊,歷史系 10/05 03:01
2F:→ kohoccm2002 :中可以有屬於歷史所的球員,歷史所中也可以有屬於歷 10/05 03:02
3F:→ kohoccm2002 :史系的球員。但是這兩隊均應有半數以上球員屬於報名 10/05 03:03
4F:→ kohoccm2002 :之本單位(歷史系這隊有一半以上屬於歷史系,反之亦同 10/05 03:03
5F:→ kohoccm2002 :以上為舉例。 10/05 03:04
6F:→ kohoccm2002 :這跟同一系所報兩隊是不同的狀況 10/05 03:05
7F:→ pcane31 :但章程中無一系所不可報兩隊之條例 10/05 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