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yeonme (溫度剛好)
看板HistoryClub
標題歷史系章程 會費
時間Tue Aug 26 21:37:11 2003
第八章 會費
第三十五條 本會所有經費供作幹事會、監委會及本會其它事務利用;財務運作應作公開
透明以徵信用。
第三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第一款:前一學期餘額移交。
第二款:會員所繳交之會費。
第三款:學校及系上補助。
第四款:參與或舉辦各項活動之獎金或結餘。
第五款:個人及團體之捐款、贊助。
第三十七條 會費收取標準如下:
第一款:本會大一新生應繳會費全額新台幣2400元。
第二款:轉入本系之學生應繳會費全額之三分之二。
第三款:本系之清寒學生憑清寒證明得減免應繳金額之二分之一。
第三十八條 凡大一新生、轉學及轉系生需於進入本系之該學年期初大會前繳納會費。
第三十九條 會費退還標準如下:
第一款:退費計算單位以學年為準,不滿一年以一年計。
第二款:本會會員於就讀歷史系第一學年內因故喪失本系學籍者,退還
實繳金額三分之二。
第三款:承第二款於第二學年內退還實繳金額三分之一。
第四款:承第二款於第三學年內退還實繳金額六分之一。
第五款:承第二款於第四學年內退還實繳金額十二分之一。
第四十條 本會會員符合本章程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者,得於次學年期初大會之前主動
提出申請;幹事會需於一週內予以退還。
第四十一條 本會對外活動所獲得之額外收入一律納入會費。
第四十二條 會費金額之調整需由下屆總幹於當選後該學年之期末大會,取得五分之一以
上會員連署並以書面方式提出,於大會上經出席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為
可決。其決議自新學年起生效,效力維持一年;一年之後回復章程之相關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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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那麼多幹嘛
覺得開心就大笑 不高興就不作表情記號
自己和自己 我 沒有羈絆.....
It would be fun
And life is just for 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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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16.2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