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son1895 (曄懿)
看板HisSoftBall
標題[閒聊] 壘球部分的規定
時間Sat Mar 31 23:10:24 2007
壘球章程
一、 球員資格
1. 各校歷史系在學之學生、研究生或。(外系雙主修生亦可,需出示修課證明;教
職員則需提出工作證明,且每場上場球員中僅可一名教職員球員上場)
2. 所有球隊在早上8:45時至百齡橋球場的服務台登錄,不需到台大總區辦理,登錄
完畢即可取回證件。開賽前10分鐘將攻守名單分別交予記錄台和裁判。
3. 參賽之球員必須是已登錄在秩序冊名單上,而未登錄在攻守名單(order)上的球
員不得上場。
4. 參賽球員必須穿著統一且明確標示背號的運動球衣,無背號者,不得上場比賽。
5. 球員資格如有異議,請於比賽前提出,比賽開始後除跨隊或冒名頂替外,不予受
理。
6. 體保生:凡受過專業訓練的體育保送生(任何保送項目之體育保送生、甲組校隊
之球員皆在此範圍之內),參賽學校需主動在賽前於秩序冊上註明球員身份。每隊比賽時
皆只能有一名體保生上場比賽。
二、 比賽方式
1. 比賽時間限制:每場比賽限70分鐘內完成,屆滿60分鐘時該局為最後一局,採七
局制。至四局相差十分以上(包含十分),五局相差七分以上(包含七分),則比賽提前
結束。若屆滿70分鐘而比賽尚未完成,則以屆滿70分該局為最後一局,(時間屆滿前大會
及裁判無告知之責任與義務),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
前分數超過對方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
2. 本次比賽無和局制,若比賽時間屆滿,兩方仍在平手狀態,則採用突破僵局制。
由一人出局、二壘有人的狀況下開始該局(二壘跑者為上一局最後一個打擊者)。
3. 所有賽程皆採一好一壞制。
4. 請所有參賽隊伍在賽程表時間十分鐘前提交攻守名單,而於列表逾時五分鐘不出
場比賽者,視為棄權論,比數為(10:0)。
三、 附則
1. 本次規則採用2004~2006年中華民國壘球協會慢速壘球規則執行比賽。
2. 報名人數上限為25人。
3. 登錄人數:每場比賽球員登錄人數上限為20人。
4. 比賽球員不得穿著刀片式釘鞋,一旦發現,取消該球員該場比賽參賽資格。
5. 本次比賽賽程禁棒標準參閱ASA2004美國業餘壘球協會認定標準。若比賽中遭檢舉使用
違規球棒,裁判得有權沒收該場比賽並裁定以7:0分出勝負。
6. 本次比賽所有賽程均需帶頭盔,不強制要求帽扣的配戴。進攻器具(指球棒及頭
盔等),棄置不當造成障礙球或妨礙守備而攻方獲利時,成為比賽停止球,與狀況有關聯
的跑壘員被宣告出局。如果並未造成明顯的進攻得利行為,不造成任何跑壘員出局(滿壘
被迫推進時例外),但是所有跑壘員必須回到死球宣告時,當時最後佔有過的壘包上。若
打者、跑者未帶頭盔,守方隊伍則可向裁判提訴,應判決該名球員出局,相關進壘或得分
則不予計算(跑者頭盔在行進中意外掉下則例外)。
7. 打擊者擊球後,若有甩棒動作,裁判可判該球員出局或驅逐出場不得比賽;壘上
跑壘員退回原跑壘位置,若因此造成傷害,需負責傷者醫藥費用。
8. 投手為女性擔任時,打者正面強襲球出局。
9. 採取EP制(增額指定打擊)制。
10. 本次所有賽程採雙壘包制。
11. 好球帶的高度下限為1.82公尺,好球帶面積為75cmX100cm,包含本壘板尖端,不
設上限(使用好球帶,為避免衝撞,攻方使用好球帶,守方使用本壘板)。
12. 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距離本壘板前十五英呎或4.5公尺處畫一垂直白線,凡跑
壘員通過三壘後,超越或碰觸此線時,則不得返回三壘壘包,必須強迫進佔本壘,此時守
方若確定持球(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碰觸本壘板,即判決跑壘員封殺出局。未越過白線
的夾殺、死球進壘、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則不受此規則限制。
13. 其他未能詳盡規定之事宜則依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04~2006年版慢速壘球規則為
準。
14.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大會保有隨時修訂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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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花要落
就隨意讓它落去
流水逝去
也是無力
轉瞬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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