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eta (真田幸村)
看板HisShark
標題Re: 不知對嘉庠學長有沒有幫助
時間Tue Nov 29 07:36:29 2005
※ 引述《MyCowBay (達咩)》之銘言: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條
: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
: 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
: 坐 、臥、蹲、立,阻礙交通。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章第七十八條
: 行人在道路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六十元
: 罰鍰,或施一至二小時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者。
: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
: 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者。
: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
: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
: 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
你們可以去找中文系的老師 須文蔚老師 因為他大學是念法律的
跟我們系的老師也很熟 可以去問問看
加油 別在給無能的警察耍
他們只想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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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92.12
1F:推 GuitarTsai:主任也很精通。。。 11/29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