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mbledore (阿不要.鄧不利多)
看板HisService
標題[申訴] Military板主mmmimi11tw偏頗判決
時間Thu Jun 25 02:13:16 2026
申訴人ID:Dumbledore
被申訴人ID:mmmimi11tw
申訴看板:Military
原處分公告:
Military板文章:[公告] 違規懲處Dumbledore
文章識別碼:M.1781536356.A.FBE
公告時間:2026年6月15日23時12分33秒
文章網址:
https://reurl.cc/0m78nl
爭議原文:
Re: [新聞] 馬文君:若我做主 支持的是0
文章代碼:
#1gBtRBfg (Military)
文章識別碼:M.1781495499.A.A6A
文章網址:
https://reurl.cc/j6LjpZ
是否已向板主反應:是
https://i.imgur.com/ZxisPCv.jpeg
https://i.imgur.com/PD1c7Cd.jpeg
https://i.imgur.com/vZMUjLZ.jpeg
一、申訴目的及聲明
被申訴人是否確實依據版規、客觀事實並採取一致、中立之執法標準:
1. 被申訴人對同一討論串中性質相近或更直接之言論,有無採取一致標準。
2. 被申訴人在爭議發生期間已進入原討論串並表示「晚點處理」,其後又經本人以
站內信具體告知相類言論,是否已具有完整查核之機會及實際知悉。
3. 「晚點處理」是否具有針對性執法,該系列文眾多明確違規言論,為何最終僅本
人遭受14個月水桶,而同串其他涉及直接人格貶抑及政黨標籤之言論未見任何處
理。
4. 被申訴人所稱「多人檢舉」,是否可作為判罰或實際成為選擇處分對象之依據。
5.同一討論串中存在明顯且直接的主動政治語言、標籤及人身攻擊言詞,最終僅本
人遭長期水桶,而本人係遭圍剿者,形成客觀上的認定標準及差別處理疑義。
6.本人已向被申訴人反應,但被申訴人僅以「多人檢舉」說明案件來源,未實質回
答本人所詢問的處分依據。
二、原處分缺乏逐句事實與板規之對應
原處分公告列出板規2-2、2-6及4-1,處以14個月水桶,但懲處理由僅記載:
「於推文內發表帶政治性質的群體嘲諷」原公告並未逐句說明:
(一)哪一句構成2-2。
(二)2-2究竟適用三人以上、特定族群,或評論全體板友中的何種情形。
(三)哪一句構成2-6。
(四)2-6具體適用A、B、C、D或E何款。
(五)哪一組獨立行為另外構成4-1。
(六)14個月分別由哪些板規、哪些獨立行為累加。
原公告以兩張圖片模糊取代逐句認定,且多數引戰語句非本人所發起在案可稽,本人實無
法確認各項板規之構成"事實"與"要件",致理解版規所訂之規範、文字與程序與管版實務
存在實務落差。
三、板規2-2之適用疑義
板規2-2包含三種不同情形:
(一)對三名板友以上人身攻擊。
(二)對特定族群板友人身攻擊。
(三)對全體板友進行評論,例如討論本板板風。
原處分沒有說明本案適用其中何種情形。
(一)如係適用「三名板友以上」
本人部分推文明確是在與單一帳號whitertiger對話,例如:
「白虎你上面自己推文寫凍結在正常國家多不合理」、「你上面說的是正常國家凍結不正
常」、「不要偷換概念」
上述內容均係整理及反駁特定帳號先前所提出的命題,不能僅因句中出現「你」或帳號稱
呼,即認定本人攻擊三名以上板友。
本人另曾使用「上面幾位」「一堆幫手」等複數表達。
本人並非主張複數必然不可能達三人,而是主張原公告至少應說明:
1. 被認定受到攻擊的三名以上板友具體為何人。
2. 哪一個貶抑詞語分別用來指稱各該板友。
3. 哪些文字是在評論板友人格,哪些文字是在評論其推文、論證或討論行為。
4. 原處分中的「群體」究竟指何範圍。
原公告尚無進行以上說明。
(二)如係適用「評論全體板友或討論板風」
本人承認係遭圍剿洗地、護航等語,以下文字語氣回復
「以為這邊是軍武版,要不要誠實一點直接改成政黨版,這樣取暖比較容易」
「這邊要不要誠實一點改名成特定政黨版,版規也一併配合修訂」
但上述文字並非在無特定脈絡下評論全體Military板友,而是在本人與whitertiger及當時
參與攻防之特定帳號間,針對其先將預算制度爭議轉成政黨立場問題所為之反諷。
在上述推文之前,已先出現:
06/15 14:26 whitertiger:「看支持者的水準,可以知道這些藍白立委的程度」
06/15 15:10 whitertiger:「幫藍白洗地的要不要看看藍白違法瀆職的事?」
06/15 15:13 whitertiger:「該不會藍白又在胡搞什麼事,支持者要跑來轉移焦點」
本人所稱「改成政黨版」,是在反諷特定交談者將軍事預算議題轉換成政黨支持者與政治
動機的爭論,並非對全體板友作人格、政治立場或素質評價。
若被申訴人仍認為上述修辭已構成「評論全體板友」,至少應具體說明:
1. 哪一句話被認定是評論全體板友。
2. 為何該句不是針對特定交談行為的反諷。
3. 該句如何構成對全體板友的負面評價。
4. 原公告所稱「群體」是否等同全體Military板友。
主位上,本人主張相關文字係針對特定對話及將討論政治化的行為,尚不該當評論全體板
友。
若組務認為該文字仍可能涉及板風評論,則其對象及語意至少具有重大爭議,應屬板規2-3
所稱模糊或難以判決之案件。
四、板規2-6之適用疑義
板規2-6分為A至E款,各款構成要件並不相同。
原處分完整列出A至E款,卻未說明本人違反何款。
(一)本人沒有以政黨標籤指稱板友
本人未稱任何板友為「藍白粉」「某黨網軍」,也未以台灣政治人物稱號指稱任何板友。
本人06/15 15:54所稱:「現在在講凍結你又在開其他命題說這樣是幫藍白洗地」
是在重述whitertiger於06/15 15:10先前使用的:「幫藍白洗地的要不要看看藍白違法瀆
職的事?」
本人重述該文字的目的,是指出對方將原有的「凍結預算是否正常」命題,轉換成「替藍
白洗地」之政治動機指控。
若只擷取句中出現的「幫藍白洗地」,卻不檢視該用語的原始來源及句法功能,即會
將本人所反對、所引用的政治標籤,曲解為本人主動以該標籤指稱板友。
(二)本人未指明任何特定政黨
本人使用「特定政黨版」一語,但並未指明任何政黨,也未稱任何特定板友支持哪個政黨
。
就2-6各款而言:
A款係討論板友兩岸政治立場或思想。
本人所批評的是特定帳號將軍事預算議題轉成政黨爭論,亦未替該帳號指定特定兩岸政治
立場。
B款係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或政治人物稱號指稱板友。
本人沒有稱任何板友為藍白粉、綠粉、某黨網軍或任何政治人物。
C款係討論兩岸政治且與軍事無關。
本串原始爭點是國防採購、軍事裝備驗收及預算凍結,並非與軍事無關的兩岸政治討論。
D款係以貶抑字詞代稱台灣政黨、政治人物或支持群眾。
本人沒有以貶抑外號代稱任何政黨、政治人物或支持者。
E款係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評論全體板友。
「特定政黨」只是未指明對象的泛稱,不是具體政黨名稱;完整上下文亦係針對當時特定
交談者的政治化論證,而非以政黨字詞評論全體Military板友。
反之,該討論串確實多次以藍白、洗地者,本版版主卻選擇無視,經發信告知後仍舊故我
(三)本案至少應適用2-6(1)之模糊地帶規定
板規2-6(1)明定:
「兩岸政黨相關字詞和貶抑字詞有較大爭議者,視為模糊地帶之違規處理。待板主公告定
義後,方可認定為政治文。」
「特定政黨版」並未指明任何實際政黨,是否屬於2-6所稱「兩岸政黨相關字詞」,至少具
有高度解釋爭議。
原處分公告未援引任何已公告之字詞定義,也未說明「特定政黨」何以已被明確定義為政
治文用語。
五、完整推文時序顯示,本人不是政治標籤的發起者
原處分不能只節錄本人後續的片段反駁,而不呈現本人所回應的始作俑者及原始言論。
(一)本人加入前已出現針對人的言詞
06/15 11:55 kapture2204:「噁心」
06/15 11:57 uglyfinger:評論原發文者過去在哪些看板活動。
06/15 12:18 maoding:「AI+某板來的只能尊重」
06/15 12:52 whitertiger:「連這也看不懂?」
本人第一則推文是在06/15 12:56,主要內容是區分「刪除預算」與「凍結預算」。
本人並非使整串討論開始出現嘲諷語氣之人。
(二)本人14:39推文以前的言論
06/15 14:24 u9161031:「有人還在玩文字遊戲」「假裝在監督」
06/15 14:25 TRESS:「你這咖在這鬼扯護航?多讀點書搞清楚狀況」
06/15 14:26 whitertiger:「看支持者的水準,可以知道這些藍白立委的程度」
本人14:39所稱「上面幾位」,是在回應上述多名帳號已經對論點、能力及政治動機
所作的評論,而非無故主動反擊。
(三)本人15:54推文以前的政治標籤
06/15 15:10 whitertiger:「幫藍白洗地的要不要看看藍白違法瀆職的事?」
06/15 15:13 whitertiger:「該不會藍白又在胡搞什麼事,支持者要跑來轉移焦點」
本人15:54所稱:「現在在講凍結你又在開其他命題說這樣是幫藍白洗地」、「不停開大絕
扯政治」
是在指出白虎已經把凍結預算的制度爭論,轉換成政黨及支持者動機的爭論。
因此,「幫藍白洗地」不是本人原創並用來稱呼板友的標籤,而是本人引用白虎先前的用
語加以反駁,但發信與M大版主反應後,仍舊無視。
(四)M大版主亦有參與推文
06/15 15:58 mmmimi11tw:「是喔」
06/15 15:59 mmmimi11tw:「晚點處理」
卻無視其他攻擊性、標籤性語言,反過來"處理"不正確的聲音,最後亦僅"被處理的不正確
聲音"受罰,後推文出現:
06/15 16:33 TRESS:「不懂前因後果、沒讀書」
06/15 16:41 newest:「沒腦的話請去對岸喔」
06/15 17:19 TRESS:「假清高」「邏輯有問題」「書沒讀好沒畢業就快回去重讀重補」
上述文字直接涉及特定使用者的腦力、教育程度、人格或政治去向,應屬明顯人身攻擊。
本人於處分後,已另以站內信將上述言論逐項告知被申訴人,故本案並非僅推測被申訴人
可能看過,而是被申訴人已收到具體帳號、文字及時間之反映,但M大版主無論是不小心漏
看,或經本人申訴提醒後仍選擇「無視」。
截至本申訴提出時,未見同串上述言論受到相同處理。
本人提出完整時序的目的在於:
1. 證明本人言論的對話對象與語意。
2. 證明相關政治標籤、人身攻擊係由何人先提出。
3. 說明本人部分文字屬引用及反駁,而非主動標籤。
4. 請求被版主說明相類言論採取忽視或差別認定標準之原因。
六、相類言論之標準一致性疑義
原處分若認定本人的「上面幾位」及「特定政黨版」分別構成2-2、2-6,則同串以下言論
至少具有比較價值:
wilsonchen26:「不用浪費時間跟一個為反而反假中立的人辯」
TRESS:「你這咖在這鬼扯護航?」「多讀點書搞清楚狀況」「邏輯有問題」「書沒讀好沒
畢業就快回去重讀重補」
whitertiger:「看支持者的水準,可以知道這些藍白立委的程度」「幫藍白洗地的」「支
持者要跑來轉移焦點」
newest:「沒腦的話請去對岸喔」
上述文字分別涉及人格動機、理解能力、教育程度、支持者群體及政黨標籤。
本案最終僅本人遭處以14個月水桶。
客觀上,相近甚至更直接的言詞呈現不同處理結果,故請求本版M大大大大版主具體說明:
(一)本人之「特定政黨版」與「幫藍白洗地」「支持者轉移焦點」,在2-6構成上有何差
異。
(二)本人之「上面幾位」與「看支持者的水準」,在2-2構成上有何差異。
(三)本人之反諷文字與「沒腦」「沒讀書沒畢業」等直接評論,在板規適用上有何差異。
另M大版主回復「多人檢舉」,本人多次查閱皆查無多人檢舉相關規定,是否只能作為本案
如何啟動之要因,是否可作為違規要件、裁量標及量罰方式,版主們應具體說明。
七、14個月處分疑似重複評價同一行為
原處分以同一討論串及同一批推文,認定本人違反2-2、2-6及4-1,合計處以14個月水桶。
(一)2-6(2)之吸收規定
板規2-6(2)明定:「同時違反人身攻擊和政治文規範者,視為違反政治文規範處理。」
板規2-2條文本體所規範的核心行為包括:「對三名板友以上人身攻擊」「對特定族群板友
人身攻擊」
其後記載「視為鬧板」,是對群體人身攻擊賦予鬧板之處理效果,並不改變其構成核心仍
為人身攻擊。
因此,如被申訴人認為同一批推文同時具有政治文及群體人身攻擊性質,依2-6(2),原則
上應視為政治文處理。
原處分應說明為何仍另外加計2-2。
版規係由M大版主發佈,相關規範應屬相當熟悉,刻意合併裁處是故意還是不熟悉,版主群
應有責任說明相關法規之適用,亦或者板規只是參考,心證才是主要。
(二)2-2與4-1疑似重複計算
板規2-2本身已規定相關行為「視為鬧板」。
本人曾經手辦理多件重大採購案,承辦案件業有遭立法委員凍結預算過,因此相當知悉白
虎刻意將凍結、刪除錯置,因此出言提醒,卻以鬧版辦理,反而推文多次以政治標籤、人
身攻擊言論者,卻毫無責任,做實該版執法似有特定。
復板規4-1則是鬧板的一般定義:「破壞理性討論風氣或干擾閱讀與妨礙討論之行為。」
原處分沒有指出本人另有哪一組獨立於2-2之外的行為,另外構成4-1,也未考量他人。
如2-2及4-1均源自同一批推文、相同言詞及相同對象,再各自加計一個月,即可能是對同
一鬧板行為重複處罰,如此是否合乎要件、合乎版規?
(三)原公告未說明14個月算法
原公告只記載:「暫且處以14個月水桶」
但沒有說明:
1. 十二個月、一個月及另一個月,各自對應何項獨立行為。
2. 2-2與4-1的違規事實如何區分。
3. 2-6(2)為何不發生吸收效果。
4. 是否有適用累犯或其他加重規定。
14個月為長期限制發言之處分,其計算方式至少應具體、明確且可供核對。
八、本案至少屬2-3所稱模糊案件
主位上,本人主張:
(一)相關言論不該當2-6。
(二)原公告未證明2-2之具體類型及構成要件。
如組務認為相關文字仍可能構成2-2或2-6,則本人退一步主張,本案至少涉及以下重大語
意爭議:
(一)「特定政黨」是否屬明確政黨相關字詞。
(二)回復白虎先發言之「幫藍白洗地」,白虎不是政治言論,本人卻等同主動政治標籤。
(三)「改成政黨版」是在反諷特定交談者,或已構成評論全體板友,請舉證說明。
(四)「上面幾位」的具體對象及所涉範圍。
(五)「素質」「鬼扯」「玩文字遊戲」等文字,究竟是在評論人格,還是在評論推文及
論證方式。
(六)同一批推文應適用2-2、2-6或4-1中的何者。
依板規2-3,犯行輕微、屬模糊地帶或難以判決者,應由兩位板主共同審核,且兩名板主均
一致認為適用時,方依相關規定處理。
原處分公告只記載責任板主mmmimi11tw,未記載是否曾完成兩名板主共同審核。
本人不因公告未記載,即逕行推定沒有共同審核,但請求組務調查:
(一)本案是否經第二名板主實質審核。
(二)第二名板主之認定結果為何。
(三)共同審核所認定的具體板規及違規文字為何。
(四)如未經共同審核,原處分是否違反2-3。
(五) 本案是否具有偏頗裁罰之針對性
另依板規2-4規定,正式懲處公告應包含:
被懲處人ID、違反板規、懲處處分、違規事實、懲處理由、違規次數及責任板主。
本案公告的「違規次數」欄記載:「2-2 4-1 2-6」
上述內容是板規編號,不是違規次數。
公告亦未載明本人過去違反各條文之次數,故無法核對本案是否涉及累犯或加重處分。
但與原公告未逐句對應板規、未說明14個月算法等問題合併觀察,顯示原處分的事實認定
及量刑說理仍有不足。
十、被申訴人之程序處理先前已受組務提醒
HisService板文章:
[公告] 多人禁止發言
文章代碼:
#1gAG4HQX (HisService)
文章識別碼:
M.1781072145.A.6A1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web.cc/bbs/HisService/M.1781072145.A.6A1
該公告記載:
「關於被申訴板主mmmimi11tw與Pegasus170,組務先前已於公開及私下場合多次提醒答辯
方式及相關程序事項。」
並要求兩位板主持續檢視及改善相關作法,避免衍生不必要爭議。
本人引用該公告,並非主張該公告已認定本案違法,也不是藉此推定被申訴人具有特定政
治立場。
本證據的目的僅在於說明:
(一)被申訴人的答辯方式及程序處理,先前已有組務公開要求改善之背景。
(二)本案所提出之執法標準不一、要件不明、量刑計算不透明、未實質回答爭點等疑義
,且該版主屢有爭議申訴。
十一、組務近期裁示亦要求具體答辯及程序完備
HisService板文章:
[申訴] Military 看板水桶之回應
文章識別碼:
M.1781159612.A.9BC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Service/M.1781159612.A.9BC.html
組務於該文重申:
申訴審查主要係檢視板主是否依板規執法、相關程序是否完備。
組務並表示,申訴制度之目的不是形式上完成答辯,而是應就具體問題予以回應,以利組
務審查及判斷。
本案中,本人具體詢問2-2之適用類型、2-6之適用款項、14個月算法及兩板主共同審核情
形。
如被申訴人僅以「多人檢舉」回覆,仍未實質回答上述足以影響處分合法性及妥當性的爭
點。
十二、請求調查事項
為釐清本案,請求組務命被申訴人提出或說明:
(一)認定本人違規所依據的完整推文及前後文,不僅是節錄圖片。
(二)逐句違規認定表,說明每句適用何條板規。
(三)2-2究竟適用以下何種情形:
1. 三名板友以上人身攻擊。
2. 特定族群板友人身攻擊。
3. 評論全體板友或討論板風。
(四)如適用三名以上,具體受攻擊帳號為何。
(五)如適用評論全體板友,具體是哪一句及何以涵蓋全體板友。
(六)2-6具體適用A至E中的哪一款。
(七)「特定政黨」被認定為政黨相關字詞之依據,以及是否已有2-6(1)所稱公告定義。
(八)14個月處分之逐項計算方式。
(九)2-2及4-1所依據之違規事實如何區分。
(十)2-6(2)不適用吸收規定之理由。
(十一)本案是否經兩名板主共同審核,以及相關審核結論。
(十二)受理檢舉所指稱的具體違規文字及理由。
(十三)同串相類(應屬更激)言論之不同處理,是否具有客觀且一致的區別標準:
1.被申訴人是否對同串相類言論採取一致標準。
2.被申訴人是否完整審視各方言論,或僅依集中檢舉選擇處分單一方向之帳號。
3.本人言論與其他相類言論,在2-1、2-2及2-6上究竟存在何種可客觀說明之差異。
4.被申訴人經本人具體反映後,仍未處理或說明差異,是否有意差別處理?
5.本案是否反映被申訴人在執行政治文及人身攻擊板規時,已產生固定方向之差別
執法效果。
原處分僅以「帶政治性質的群體嘲諷」概括理由,不足以回答以上問題。
爰請組務依完整上下文、板規構成要件及程序規定,以同一標準處分
另,根據[公告] Military 板規7.1-3
零. 引言
1.如果您想談論您自身的想法,
請尊重他人並知道總有人不會同意您的看法
2.如果您與板友有意見分歧,請和平的解決 堅持客觀事實,
不要以辱罵或嘲諷等任何形式進行人身攻擊
如果您不能讓自己和平理性且避免爭端,那麼請討論其他事情
3.請不要以自身立場強迫或施壓其他板友
網路上的言論大家都看在眼裡
請不要讓大家覺得您是個容易製造爭端的人
4.如果您有想法想發表 請先知道如何尊重他人
明白不是每個人都會贊同您與您認為的相同世界觀
5.若有違規者請舉報
(但這並不表示您可以任意舉報與您的政治觀點或是看法不同的人)
前述引言表軍武版具有相當包容性,參照HisService組務過去多起申訴案件
本版版主在推文嘲諷無論是違規或者遭誤判之版友,顯見完全是說一套,做一套
版主心證、執法是否有刻意偏頗、本人於推文處評斷是否失允,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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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60.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Service/M.1782324803.A.0B6.html
※ 編輯: Dumbledore (218.35.160.207 臺灣), 06/25/2026 02:41:31
※ 編輯: Dumbledore (218.35.160.207 臺灣), 06/25/2026 02:57:38
※ 編輯: Dumbledore (218.35.160.207 臺灣), 06/25/2026 03:02:56
※ 編輯: Dumbledore (218.35.160.207 臺灣), 06/25/2026 03:10:19
※ 編輯: Dumbledore (218.35.160.207 臺灣), 06/25/2026 03: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