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看板HisService
標題[申訴] DummyHistory版判決不公和hgt不適任
時間Sat May 28 12:46:35 2022
申訴人ID: joh
被申訴人ID: hgt hizuki katana89
申訴原因說明:
自從hgt在擔任版主之前,在架空歷史版上述說自己政見,說明自己不接受"暗喻諷刺"[1],
但是後續的所作所為和他自己的說法相互矛盾,尤其是版友說hgt不適合作版主一職就被
hgt直接指出須注意版規2和6[2],那一次的事情hgt直接對版友進行警告處置,進而引爆
資深版友的反彈,質疑hgt有濫權之嫌,迫使plamc必須出面打圓場,而katana89則在後面
述說了未來版主群在執行任何判決時,需三人共同決議[4]
然而這件事情過後,版友都認為不會再有類似的hgt用版規威嚇的事情發生,直到
#1YY5V9Zz (DummyHistory)[5]中hgt又再推文中警告我要注意版規2,卻不對
有人在推文中引用話語在罵人腦殘的推文,而hgt一直不肯正面回答為什麼只警告我
的原因,還拿"某些台派"來當理由說這幾個字是警告我的原因
由於這一次是第二次在討論中hgt用版規莫名被干擾,因此我發表文章
#1YYYMy2a (DummyHistory)[6],除了針對一些模糊焦點的問題回應自己的想法,
還有詢問版主有關於判罰標準,結果
#1YaMNMCR (DummyHistory)[7]被判罰警告
但是在
#1YY5V9Zz (DummyHistory)[5]和
#1YYYMy2a (DummyHistory)[6]的中間,
我有去信詢問版主katana89有關於判罰標準和三人的版主討論方式為何種方式在討論
,以及質疑為什麼hgt這種近乎"失控"的行為為何沒人約束?版主katana89在回信中說已得知
hgt的失控行為,會再進行檢討避免這種情形發生,結果
#1YZsCZm1 (DummyHistory)[8]
hgt又因為話語中跟版友之間的不愉快,再次利用版規2來警告版友,這一次第三次引爆
版友的不滿,版主katana89被迫必須在發表
#1YZwnCNH (DummyHistory)[9]安撫版友情緒
,但這一次在也無法壓下版友的質疑,紛紛在該文章底下質疑hgt版主的適任?,依據這三次
hgt本身的"失控"程度,我對此人面對問題的方式非常懷疑其邏輯和標準是否有能力承接
版主一職
以上為事情經過,我想詢問katana89和hizuki兩位版主的問題如下:
1.hgt此等失控行為,已經累積第三次,你們未來如何防範此狀況發生?
2.延伸上面第一個問題,若hgt版主自己下去跟版友爭論
,依據版主katana89說明是三人共治,請問hgt還適合參與討論"與版友爭論所衍伸
的違反版規"事項?
3.版務文為什麼不能在版面上討論?若你們沒辦法讓版友知道你們目前的判罰標準,試問,
有哪一位版友被判罰的時候會心服口服? 更不要說這一次不只只有我一人對判決有疑問,
連帶以前的資深版友也質疑標準在哪?
4.版規2到底標準在哪? 版務文夾雜在文章內為何違反版規6?
5.另外依據
#11PhstD5 (PttLaw)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
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以及
#1348aPLp (SYSOP)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我發表的
#1YYYMy2a (DummyHistory)除了回答版友問題,還有詢問有關版規2執法標準
,應是對版主之建議文章,請問是如何違反DummyHistory版的任何條文?
申訴證據:
以下9篇節錄部分文章內容
[1]
┌─────────────────────────────────────┐
│ 文章代碼(AID):
#1TIiaxSR (DummyHistory) [ptt.cc] [討論] hgt政見發表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565182267.A.7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2 Ptt幣 │
└─────────────────────────────────────┘
本人政見簡單明瞭 約法三章:
1.台灣政治將納入空想範圍,時間以前一位總統為下限
例如現任總統為蔡英文,則可空想至馬英九任內
2.不可利用政治空想而藉機進行對各網友各黨派的人身攻擊,
包括暗喻諷刺,以保持空想的討論空間,當然版主握有
處置權,具體處置方式依現行版規或之後訂定新版規。
3.他國政治目前不納入空想範圍,仍依現行版規處理,
其餘範圍也一律照舊不變更。
[2]
┌─────────────────────────────────────┐
│ 文章代碼(AID):
#1YI834Ih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a7v333違反版規6b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648918724.A.4A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7 Ptt幣 │
└─────────────────────────────────────┘
另,此篇內容似乎暗喻俄羅斯被制裁後,人民生活不受影響??
本人認為此暗示並不妥。俄羅斯目前為戰爭發起侵略國,不單是讓烏克蘭人民受難
,
也讓俄羅斯人民蒙受損失。為此,本人不希望出現支持侵略方的言論,
無論是直接支持或間接支持。
基於不久前,澳洲ABC電視台的節目直接驅逐支持戰爭之俄裔公民,
本版是不是也需要對支持侵略戰爭言論之版友,做出相應措施,
本人將與版主群做些討論
。
1F:→ cht1234: 不希望出現支持侵略言論? 任何言論只要沒犯法都無所04/03 13:09
2F:→ cht1234: 謂才是對的吧,你現在自己要發明版規?04/03 13:09
3F:→ cht1234: 可以表達支持或是不支持,但是不能逼人表達支持或是不支 04/03 13:10
4F:→ cht1234: 持04/03 13:10
本版並沒有限制表達自由,你可以表達支持,但本版也可以做出相對回應。
我想兩方都沒有違背自由的原則。
5F:推 wittmann4213: 最後一段多加的吧,版主就按板規執法就好,還是你暗04/03 13:43
6F:→ wittmann4213: 示是因為不認同他的看法才搞他?04/03 13:44
7F:→ wittmann4213: 不希望支持侵略方的言論?這應用範圍可大了,那跟帝04/03 13:45
8F:→ wittmann4213: 國擴張有關的問題都不能討論了?還是討論完中華帝國04/03 13:45
9F:→ wittmann4213: 、大日本帝國、美利堅天命之後,得加上一句本篇純屬04/03 13:46
10F:→ wittmann4213: 學術討論,作者本人並不支持侵略擴張?那不跟對岸的04/03 13:47
11F:→ wittmann4213: 警匪片不管怎麼拍,最後都要加上字幕說壞人都遭到制04/03 13:47
12F:→ wittmann4213: 裁一樣的「正確」?04/03 13:48
13F:→ hizuki: 我直接講我反對,拿破崙入侵俄國的時候都有俄國貴族支持04/03 20:14
很抱歉,雖然你也是版主之一,但你舉的例子完全沒有道理。
一個本國人支持外國人入侵自己的國家,也許原政府並不好,但正常來講,
這屬於叛國。所以這例子完全沒說服力。
14F:→ cht1234: hgt真的是在亂,還亂水桶,搞笑,那以後要不要禁rt,半04/04 14:20
15F:→ cht1234: 島電視台,wion電視台? 真是版龜創造者04/04 14:20
16F:→ Hartmann: 當初hgt選上就知道他遲早會濫用權力,現在只不過是印證04/04 21:22
17F:→ Hartmann: 這個判斷而已,會搞分身亂版的人要他遵守版規?獅子改吃04/04 21:24
18F:→ Hartmann: 素發生的可能性大概還比較大咧04/04 21:25
19F:→ RichardIII: 清風不識字 何必亂翻書 04/05 18:07
20F:推 joh: 當初他上就該擋下來,他本來就不適合當版主04/09 11:46
21F:→ Hartmann: 投票他贏了沒話說,問題是我們這個版為何會墮落到選出他04/10 10:35
22F:→ Hartmann: 他之前亂搞的事多如牛毛...04/10 10:35
cht1234、Hartmann、joh 要注意版規第二、六條!!
尤其Hartmann所說的,看起來是有違反版規一、二、六,
在此非正式警告一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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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YKixsyT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Hartmann違反版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649594102.A.F1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 Ptt幣 │
└─────────────────────────────────────┘
[4]
┌─────────────────────────────────────┐
│ 文章代碼(AID):
#1YMVP83B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重申文章處置與檢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650062920.A.0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5 Ptt幣 │
└─────────────────────────────────────┘
[5]
┌─────────────────────────────────────┐
│ 文章代碼(AID):
#1YY5V9Zz (DummyHistory) [ptt.cc] Re: [轉錄] 如何改革台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653102537.A.8F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23F:推 joh: 看到某些台派自high,蠻有趣的05/21 21:50
24F:→ joh: 連衛士這種飛彈都不知道可怕程度,可見眼光渺小05/21 21:50
25F:→ joh: 還說一錠需要別國的助力,那一輩子就這樣了05/21 21:52
26F:推 zeumax: 大半還是要先自己處理,就現實過去70年大多也都是自理優先05/21 22:08
27F:→ zeumax: 匪大我小,外交一直是受侷限就是現實,很想靠別人,但別人05/21 22:10
28F:→ zeumax: 包括最大哪個總是不可靠,不想辦法自己撐住就慘了05/21 22:10
29F:→ gundamwind: 你沒有顯現出自己的價值別人怎麼會幫05/21 22:19
30F:→ gundamwind: 不管ROC還是台灣,被老美婊也不是第一次了05/21 22:20
31F:推 hgt: joh注意版規第二條,不要越講越忘我!!05/21 22:38
32F:→ hgt: 烏克蘭軍事改革也是很大程度來自於美國和北約05/21 22:40
33F:→ hgt: 什麼"需要別國的助力,那一輩子就這樣了",簡直胡扯05/21 22:41
34F:→ hgt: 至於沒有實戰過的中國武器,就算不知道,我看也是無傷大雅05/21 22:43
35F:推 joh: 來,請先回應一下,前面有人罵人腦殘,是否違反板規2?05/22 18:19
36F:推 castlewind: 疑?現在不都宣導有美日撐腰阿共不敢來 怎麼變成本島05/22 18:22
37F:→ castlewind: 居民要先流血撐住以待後援了 這樣騙人保衛台灣好嗎?05/22 18:23
38F:→ castlewind: 還是貴派要拿槍當督戰隊 把非我族類的先趕去灘頭當肉05/22 18:24
39F:→ castlewind: 盾消耗掉呢?05/22 18:24
40F:推 castlewind: 不要以前嫌軍隊都是黨的 要軍隊國家化 然後國家化了05/22 18:27
41F:→ castlewind: 又嫌軍隊不夠黨 時空背景不同不是這樣玩的吧05/22 18:28
42F:→ Hartmann: 樓上說到hgt的夢想了,也不知道他哪來的自信可當督戰隊05/22 18:28
43F:推 joh: 我想請其他版主針對hgt用板規故意壓人的行為討論了05/22 18:29
44F:→ Hartmann: 確實有人罵別人腦殘耶,愛用版規2的hgt怎麼不見了?05/22 18:30
45F:→ joh: 哪有說只針對部分版友用板規2壓人,在上面人生攻擊卻不理?05/22 18:30
46F:→ joh: 也不需要砍文了,文章我備份了,不用耍花樣..05/22 18:30
47F:推 hgt: 推文的版友還請注意版規二,不要流於人身攻擊05/22 18:35
48F:→ hgt: 我的確認為中國目前是不敢打,我說的是最糟的狀況 05/22 18:37
49F:→ joh: 那你剛剛為什麼只敢針對我? 你還是沒有回答問題05/22 18:37
50F:→ joh: 而且現在你們不是變成共同討論? 你說我需注意板規205/22 18:38
51F:→ joh: 你們沒有討論就直接拿板規壓人也看一下狀況吧?05/22 18:39
52F:→ hgt: 我當督戰隊不好?? 那還是你們要陳時中、蘇貞昌、林飛帆、05/22 18:39
53F:→ joh: 我請其他版主給我們一個解釋了,謝謝05/22 18:39
54F:→ hgt: 林昶佐來當??05/22 18:39
55F:推 hgt: 他並沒有指明是誰呀,我認為並不需要立即以版規二處理 05/22 19:06
56F:→ hgt: 規勸提醒即可 05/22 19:07
57F:→ saltlake: 沒指明是誰? 當初你HGT怎麼處理我案子的? 我明指誰了? 05/22 19:29
58F:推 joh: 那就更怪了 你為什麼刻意提醒我? 我也沒指任何人啊 05/22 19:33
59F:→ Hartmann: 喔,那joh也沒指明是誰啊,你hgt憑什麼指控他違反版規2 05/22 19:33
60F:→ saltlake: 還有本版版主群是鐵了心忽略利害迴避的普遍執法原則了? 05/22 19:33
61F:→ joh: 越凹越難看阿,hgt,直接承認自己雙重標準我還會尊敬你一下 05/22 19:34
62F:→ saltlake: 今天板主群之一的HGT自己讚板上和網友爭論,同時還親自 05/22 19:34
63F:→ saltlake: 處理網友對HGT自己的質疑,真真把球員兼裁判做得徹底 05/22 19:35
64F:→ saltlake: 反正板規沒有明示必須版主處理板務必需要利益迴避 05/22 19:36
65F:推 joh: 樓上 還有雙重標準,以前哲學王攻擊人都沒事 05/22 19:36
66F:→ saltlake: 一切合於板規 05/22 19:36
67F:→ hgt: joh你自己在同一段就出現"台派"了,還敢說沒指任何人阿!!!! 05/22 19:43
68F:→ Hartmann: 按照你hgt的標準,他確實沒指任何人啊,當然有人愛對號 05/22 19:44
69F:推 joh: 台派指誰了? 我只問你 05/22 19:44
70F:→ hgt: 也真敢講哩!! 反正你的推文就在那,你也改不了 05/22 19:44
71F:→ joh: 要說指誰,julian的推文引用我的話來引戰 05/22 19:45
72F:→ Hartmann: 入座我也沒法,反過來,如果joh那樣叫指明,那J先生一樣 05/22 19:4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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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YYYMy2a (DummyHistory) [ptt.cc] Re: [轉錄] 如何改革台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653220796.A.0A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0 Ptt幣 │
└─────────────────────────────────────┘
[7]
┌─────────────────────────────────────┐
│ 文章代碼(AID):
#1YaMNMCR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joh警告一次,Har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653695958.A.3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3 Ptt幣 │
└─────────────────────────────────────┘
[8]
┌─────────────────────────────────────┐
│ 文章代碼(AID):
#1YZsCZm1 (DummyHistory) [ptt.cc] Re: [假設] 關羽見好就收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653564195.A.C0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0 Ptt幣 │
└─────────────────────────────────────┘
[9]
┌─────────────────────────────────────┐
│ 文章代碼(AID):
#1YZwnCNH (DummyHistory) [ptt.cc] Re: [假設] 關羽見好就收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653582924.A.5D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0 Ptt幣 │
└─────────────────────────────────────┘
是否已向版主反應:
(是/否,若為是則須寫上反應時間,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
已反映,並且留有三封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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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41.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Service/M.1653713197.A.BED.html
※ 編輯: joh (211.76.41.242 臺灣), 05/28/2022 12:47:20
※ 編輯: joh (211.76.41.242 臺灣), 05/28/2022 13:00:48
73F:→ joh: 修正引用文字,請組長審核,感謝 05/28 13:01
新增一項提問和補充內容
※ 編輯: joh (211.76.41.242 臺灣), 05/28/2022 22: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