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看板HisService
標題Re: R: [??] 水桶申訴
時間Fri Aug 30 16:35:03 2013
※ 引述《JosephChen (╭(〞▽〝)╭(〞▽〝)╯)》之銘言:
: 以下意見是小弟針對小組長與組務答覆說明:
: 小組長真的這麼怕用投票接受民意檢驗? 如果沒人支持你,這位子還坐的住嗎?
: 小弟建議的投票很簡單,問題只有一個 -
: 在HisService版8/16-8-29間,MRZ小組長與JosephChen版主之間的相關爭執,
: 您認為哪一方的說法較為有理、站的住腳?
: a. MRZ
: b. JosephChen
: 票數少的人,負起責任自行辭掉小組長/版主。
: 不用講太多 - 敢。或。不。敢?
: JosephChen
敢.
不過現行組規並無此規定,會依照您的要求先修改組規,待群組長許可新組規之後,
就辦理這次投票.畢竟您的要求其實形同於創制,不能以您這次的要求為唯一特例.
如果您想要成為唯一特例,則投票規則就必須遵照《公民投票法》的過程辦理.如果
您不希望自己成為唯一特例,那就請等新組規的設立.
其次,投票結果若是您輸,您可以不必為了表示負責任而辭版主,本小組長本就無意
拔除您的版主,您只需要公開認錯並道歉就好;況且辭版主也並不代表您真的認錯,
如果您真的要負責任,應以彌補對組務造成的損害,合理的作法就是繼續當版主,公
開認錯,並完全遵照小組長對裁決結果上的一切要求,以便作為其他版主們的模範.
反之,不管投票結果輸贏如何,我都會辭小組長,因為此類投票若成為組規,日後各
版版主若遭版友申訴而受到處份時,版主們便可堅持自己有理而循規要求投票,那
版友向小組長的申訴管道就等於毫無意義,自然小組長的存在與否也就不再重要.
換言之,您要組規增加此項,我就申請群組長許可此組規,他許可通過,我就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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