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of1021 (阿根~)
看板HisService
標題Re: [申訴] Japanhistory板主TOYOTOMI制定板規瑕疵
時間Mon Jun 25 19:14:36 2012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引述《roof1021 (阿根~)》之銘言:
: : 申訴人ID:roof1021
: : 被申訴人ID:TOYOTOMI
: : 申訴原由:板主TOYOTOMI制定該板板規有瑕疵,寄信要求修改,板主先是懷疑使用者的身分
: : ,而後再用自己有要事在身為由拒絕立即修改板規。
: : 申訴要求:立即修改版規,將該條不合理的板規刪除,並請小組長給板主應有的處分(無盡
: : 到板主應有的義務)
: : 申訴證據:原板規以及溝通信件附於後
: 請問瑕疵為何?
: 你沒說清楚,我也看不明白.
: 如果你讓我看不明白,我怎麼能了解問題在哪?
抱歉忘了附上。
在證據信件1中,寄給板主的信內有說明,Japanhistory板上亦有Repost板規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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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規之
第八條 (救濟)
或對版主之裁決不服者,請寄信至板主信箱,勿於公告下反應。如信件內容單純辱罵,將
直接提報歷史研究院組務板處理,並設為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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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板規必須更改。原因如下:
1.板主裁量權為針對"看板上的違規行為"做出版務判決
2.組務申訴制度亦為"板務"部分的申訴救濟制度
3.信件內容單純辱罵,為"法務"部分違規行為
因此,信件內容辱罵並無法用板規訂出的處分(永久水桶)來判決,而組務板亦不會受理信
件辱罵違規。
若收到單純辱罵信件,僅可至PTT法務部申訴請求罰單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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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8.154.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