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HisService
標題Re: [組務提議] 小組長不宜兼任各版版主
時間Sun Feb 10 00:51:57 2008
※ 引述《Majestic ( )》之銘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推 armed:我想他要的就是修改組規吧?憲法都修好幾次了 61.228.25.226 02/09 12:21
: : 推 Waffen:這種提議有困難度,不少群組都有兼任版主 122.126.15.162 02/09 12:50
: : 推 AnthonyL:但是現在是有爭議的,一堆文都不見了 118.166.81.89 02/09 15:23
: : 推 AnthonyL:有些文沒公告就刪了,而且沒備份~=_= 118.166.81.89 02/09 15:28
: : 推 Waffen:樓上講的和現在討論的兩碼子事,先後有序 122.126.15.162 02/09 15:53
: : 推 Waffen:刪文有意見可以另外提出申訴,不適合與 122.126.15.162 02/09 16:02
: : 推 Waffen:saltlake的這個提議混在一起 122.126.15.162 02/09 16:06
: : 推 blc:我的意思是,這提議不會"自動無效"… 122.120.47.73 02/09 17:19
: : 進一步檢視站規與群組規定發現不止小組長 連群組長都沒有迴避擔任板主之規定
: : 甚至可以推測打站規層級開始對於這種迴避就不認為有需要 頂多注重當事人迴避
: : 之原則並且明文限制 此外也存在如同 historia 其中 o 板主所指出的漏洞
: : 如果要讓各層級相關規定更接近現實世界法律架構的完整性是大工程
: : 特別是在各層級還有一些額外規定只准一定層級的網友貼文建議
: 感謝saltlake 使用者對國家研究院的關心與支持,
: 在部份提議上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我自己本身也朝著使用者與管理者分離的方
: 式在走,只是目前我在管理群組及小組時有碰到困難的地方:
: 1. 缺乏人材: ptt使用者何其多,管理人材少之又少,要培養一個小組長、甚至
: 是板主,短則2個月上手,且目前管理看板及群組,只能仰賴板主與小組長的
: 熱誠與責任感,這是使用者與管理者無法分離的主要原因之一。
這一點我提議之初也考慮到 不過可能對於管理者的功能跟權限認知的差別讓我們有
不同看法 詳下
: 2. 當一個看板或一個小組缺少板主或小組長 (甚至群組長時) 其上一層的管理者
: 就必須盡到管理責任,以目前情形看來,您說的要使管理者、使用者分離情況
: ,實在窒礙難行。
: 說真的,我們不是不願意這麼做,是在現有資源及情形下真的辦不太到,因此我
: 採用了second best方式去執行,那就是完全授權給板主及小組長處理其責任範圍內的
: 事務。
我想我們首先該考慮一下為何要設一個管理者 這牽涉到我們要賦予管理者多大權限
以看板來說 目前各板主做的事情有: 整理 建立板規規範發言秩序 裁決協調
網友於看板發文或推文之相關爭議
今天我猜群組長最擔心的該是沒有板主的看板萬一有貼文或推文爭吵必須由小組長甚
至群組長處理而加重管理負擔的問題 另外就是看板沒有板主會在一定時間內被廢板
但是這個沒有板主的看板要現實廢除的規定原意終究是認為一個看板一定要有板主看著
才能運作 但真是如此嗎? 此外 如果一個看板沒有板主而導致紛亂到不堪繼續
那麼何不讓它關板呢? 所謂民主法治以及地方自治的精神其實最根本在於期待每個
個人(在這邊是逛看板網友)有負起責任規範自己言行以及為群體做一定付出的體認
如果任何一個看板居然找不到一個網友願意出來服務或者沒有網友能夠得到足夠的
眾議支持他來管理 那麼讓這看板繼續運行也沒關係 但是一但這種看板發生貼推文爭
議 上層小組長或群組長再宣布戒嚴令 任何吵架的通通禁貼推文一段時間
換言之 如果某看板網眾沒有足夠自覺 可以宣布嚴厲軍管或戒嚴令或乾脆廢板
沒有必要去遷就而扭曲民主法治精神而讓其他正常看板一體受累
特別是我們注意到本站各級管理者的權限相當大 以板主來講 板主可以自決
定板規(立法權) 然後自決解釋法規做裁判(司法權) 並且管理版面(行政權)
這三種權力在真實世界運作上為了避免濫權侵權而得分開 可是在這邊卻是三合一
而且板主一但上認可是沒有定期改選的 這種運作方式我們看歷史就可以發現
諸多因為大權在握而生的腐化濫權而激起的爭端暴動 一定要放一個這樣的板主
上來真的會比較好? 今天我們在本站歷史相關版面可以看到一些針對某人的鬧板文
或者推文 難道不是相應於真實歷史上的鄉民暴動的一種變體? 為了消除這種鬧板
行為 不是也有些網友主張修改站規板規等等更嚴厲規定去處置? 結果有讓站務
管理更輕鬆嗎? 而且把相關規定弄得更嚴厲也有網友擔心讓其他守規矩的網友權力
更受侵犯限縮 這種現象在我看來還不如讓沒辦法好好自治的版面消滅掉
而且他正常版面朝更民主活潑的方式去發展 而不是讓越來越多與越來越嚴格的規定
讓所有版面都受累 何況今天各級管理者多半沒有實際立法司法與行政的實務經驗
或甚至相關的專業訓練 訂出自相矛盾或者有漏洞的規定 做出不完全的判決等等
也不是沒有 這樣又會進一步激起不滿與其他潛在的鄉民過激行為
因此我才會提出諸多在真實世界已經受到考驗的種種行政立法司法原則 而不是
建議往見到亂子就整個全面提高管理者權限與增加更嚴格規定去走 那只會讓管理
成本越來越高 自治才能降低管理成本 不能自治的就關掉 這樣不是更簡單?
今天管理者都是無給的義務管理 時間有限 能照顧運行良好的版面當然優先
何必為一些管理不良的版面擔心太多?
※ 編輯: saltlake 來自: 71.77.15.24 (02/10 01:02)
1F:推 Waffen:簡單來說你的建議已經需要至更高層的管理者 122.126.15.162 02/10 01:16
2F:→ saltlake:嘆氣 結果我還得再上書就是? 71.77.15.24 02/10 01:33
3F:推 Majestic:你提到了重點,I'm impressed! 220.132.77.54 02/10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