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jesti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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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組務提議] 小組長不宜兼任各版版主
時間Sat Feb 9 23:27:31 2008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推 armed:我想他要的就是修改組規吧?憲法都修好幾次了 61.228.25.226 02/09 12:21
: 推 Waffen:這種提議有困難度,不少群組都有兼任版主 122.126.15.162 02/09 12:50
: 推 AnthonyL:但是現在是有爭議的,一堆文都不見了 118.166.81.89 02/09 15:23
: 推 AnthonyL:有些文沒公告就刪了,而且沒備份~=_= 118.166.81.89 02/09 15:28
: 推 Waffen:樓上講的和現在討論的兩碼子事,先後有序 122.126.15.162 02/09 15:53
: 推 Waffen:刪文有意見可以另外提出申訴,不適合與 122.126.15.162 02/09 16:02
: 推 Waffen:saltlake的這個提議混在一起 122.126.15.162 02/09 16:06
: 推 blc:我的意思是,這提議不會"自動無效"… 122.120.47.73 02/09 17:19
: 進一步檢視站規與群組規定發現不止小組長 連群組長都沒有迴避擔任板主之規定
: 甚至可以推測打站規層級開始對於這種迴避就不認為有需要 頂多注重當事人迴避
: 之原則並且明文限制 此外也存在如同 historia 其中 o 板主所指出的漏洞
: 如果要讓各層級相關規定更接近現實世界法律架構的完整性是大工程
: 特別是在各層級還有一些額外規定只准一定層級的網友貼文建議
: ※ 編輯: saltlake 來自: 71.77.15.24 (02/09 21:35)
感謝saltlake 使用者對國家研究院的關心與支持,
在部份提議上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我自己本身也朝著使用者與管理者分離的方
式在走,只是目前我在管理群組及小組時有碰到困難的地方:
1. 缺乏人材: ptt使用者何其多,管理人材少之又少,要培養一個小組長、甚至
是板主,短則2個月上手,且目前管理看板及群組,只能仰賴板主與小組長的
熱誠與責任感,這是使用者與管理者無法分離的主要原因之一。
2. 當一個看板或一個小組缺少板主或小組長 (甚至群組長時) 其上一層的管理者
就必須盡到管理責任,以目前情形看來,您說的要使管理者、使用者分離情況
,實在窒礙難行。
說真的,我們不是不願意這麼做,是在現有資源及情形下真的辦不太到,因此我
採用了second best方式去執行,那就是完全授權給板主及小組長處理其責任範圍內的
事務。
我個人認為目前在歷史研究院裡小組長 MRZ的管理方式尚稱良好,其所直屬的看
板目前亦無任何重大過失,且國研院小組長們都抱持著開放的態度與使用者還有群組
長及板主們相互溝通,縱使您的提議我們目前無法立刻達到,但我們會盡力將 PTT
國家研究院經營成台灣最專業的 BBS 財經法律歷史人文討論區。
若有任何指教請不吝提出。 祝您新春快樂 萬事如意。
Maje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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