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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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小組長 在此申訴 (樂生版)
時間Wed Dec 19 10:17:23 2007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而基於此答辯書的內容,小組長判決MRZ版主應繼續留任版主,而theleaf版友的申訴
: 要求也予以駁回.不過為求公平起見,小組長要求MRZ版主以後若在樂生版上看見了
: theleaf版友所發表的新文章,若內容不符合版規的話,也應該至少存留12小時,並籲
: 請在期限內自行刪除,若其不聽,再給予劣文刪除,樂生版主以為如何?
謝謝小組長明鑑.不過經過我考慮之後,認為"存留12小時"這一項應當如何計算?
是以該文章發布時間來計算呢?還是本小組長看見時來計算呢?其他我並沒有任
何問題,並多謝小組長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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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外出取材,下回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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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12.137
1F:→ MRZ:什麼以小組長?當然是以樂生版主的身分看到才算啊. 12/19 10:17
2F:→ MRZ:喔,對,好的.就以"版主看到"的時間為準好了. 12/19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