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戰史版國共內戰篇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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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告!]告armed被停權還分身post爭議文章
時間Tue Jul 31 09:50:32 2007
※ 引述《JosephChen (╭(〞▽〝)╭(〞▽〝)╯)》之銘言:
: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若是屬實,也應當看該版版主怎麼處置?
: : 不過想要用這種方式來鬧版的話,的確應當以嚴厲的處分.
: Basically we do as most PTT board did: the responsibility is to PERSON.
: So those multi-IDs are treated equally.
之前J版主有指示版務或處分問題到這來討論.
我現在請求戰史版立即將所有鎖著的我的文都解除設定,我希望
能在未來1週之內能把我在該版所發過的文全部刪除.
再嚴厲我想也不過就如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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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榮北伐武昌城下,血染我們的姓名﹔孤軍奮鬥羅霄山上,繼承了先烈的殊勛。
千百次抗爭,風雪饑寒﹔千萬里轉戰,窮山野營。獲得豐富的戰爭經驗,
鍛煉艱苦的犧牲精神,為了社會幸福,為了民族生存,一貫堅持我們的鬥爭!
八省健兒匯成一道抗日的鐵流,八省健兒匯成一道抗日的鐵流。
東進,東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東進,東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東進,東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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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 編輯: armed 來自: 210.69.13.1 (07/31 09:51)
1F:推 cobrachen:最嚴厲的處分哪是如此,這蠻輕的了。 08/01 12:26
2F:→ cobrachen:證據不留著,以後各說各話沒有可供查證的依據 08/01 12:27
3F:推 armed:之後隨你,要怎樣都沒關係,反正我要刪文刪到一篇不剩,版主勒? 08/01 14:59
4F:→ armed:你哪是要甚麼證據?是要留著找鬧版時的相罵本吧? 08/01 15:00
5F:推 cobrachen:你喜歡留下這種證據就不要怕會流傳萬世嘛 08/01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