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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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檢舉] 樂生版版主長期未上站
時間Sun Jul 1 01:58:21 2007
※ 引述《pasaword (P幣拿來)》之銘言:
: ※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 那按照往例
: : 多久不上站才算是怠忽職守勒?
: 等系統開刀的話是91天以後
: 手動的話看組內規定^^"
如果超過一個月,也就是30天,我會寫信去問.但要是再過一個月沒有回應的話,
那麼我就只好先讓他停職查看了.
反正這樣他還有另外31天可以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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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12.150
※ 編輯: MRZ 來自: 218.170.6.142 (11/02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