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icane (環島play one)
看板Hip-Hop
標題Re: 該被尊重的,是嘻哈少年---政小四
時間Tue Aug 6 09:08:14 2002
※ 引述《SoFine (da funk)》之銘言:
: ※ 引述《DJdelafat (野狗報館千秋萬載)》之銘言:
: : 在討論音樂的地方 單純的當一個音樂欣賞者 不要有先入為主的態度
: : 相信你完全不會感受到歧視
: 看了一連串的討論,好奇的是所謂嘻哈文化認同,
: 該是以什麼樣的方式來表現呢?
: 穿寬大的衣服,有很多的西低,認識很多的嘻哈藝人跟其風格?
: 這樣就算嘻哈文化的實踐者嘛
: 那這板上的文章怎麼多是哪個藝人多棒多好聽
: 而不見較有深度對於歌詞跟編曲上的討論呢
那麼聽古典音樂的人也要討論音符的搭配與編曲囉?
Hip Hop文化本身就是一種音樂文化
聽這種音樂 就是在實踐這個文化
然而由於Hip Hop本身擁有太多外顯符號
使得人往往忽略了音樂才是其本質
你說要討論歌詞與編曲才是真正的實踐
但寫歌詞的人叫做MC 編曲的人叫做producer
這只是在Hip Hop文化的兩種職業或活動人員罷了
對我而言
你願意聽Hip Hop music 你就是在實踐Hip Hop文化
那你說人人都窩在家裡聽音樂不就好了?
誠然 Hip Hop身為一個流行文化 自然要有他推廣與商業的一面
所謂的四大元素以及對Hip Hop文化的文字描述、所舉辦的活動
就是扮演著這種角色
所以當我說音樂是Hip Hop的本質的時候
我從來不會 never 絕不 永不 鐵不...說跳舞、噴漆、MC、DJ、服裝...不重要
只是由裡到外的層次要搞清楚罷了
今天我說了一句"我更厭惡的是跳舞的人濫用Hip Hop符號"
我不是在說跳舞的人 我是在說濫用Hip Hop符號的跳舞人
假設濫用Hip Hop符號的人是A集合 跳舞的人是B集合
我所說的是A、B的交集好嗎
當然這其中還有DJ的C集合 MC的D集合 噴漆人的E集合
A、C A、D A、E的交集我何嘗不討厭呢
只是A、B交集的情形似乎比較多 也比較明顯
其實所謂"濫用Hip Hop符號"也很難定義
像我正在做的事 何嘗不是某種程度的濫用Hip Hop符號
只是我知道
當我只是在聽音樂 我完全不會想那麼多
Hip Hop是虛名 饒舌是虛名 我手中的那片CD還是虛名
: 我認為嘻哈文化最重要的是包容性跟批判性
: 當在這裡對不了解音樂文化但不一定的舞者"們"作批判
: 事實上只是在立場上不同有所謬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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