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zero1 (瘦宅)
看板Hiking
標題Re: [問題] 玉山群峰三天
時間Wed Dec 28 23:29:37 2016
借標題發些感想
耳聞過為了應付國家公園法規
假組隊真獨行的三人組
但聽到的都是事前會確認彼此腳程相當,也會照固定行程登山或告知自己腳程所預定的時
程
就算額外想幹嘛也會量力而為並且讓隊友知道行程、預估往返時間與應變措施
畢竟掛上隊伍名稱就肯定會有人是領隊
即使當初約好各走各的,一旦出事領隊還是得扛些許責任吧?
組隊還任意趴趴走
那倒不如摸黑山獨攀,起碼不會給隊友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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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chmid: 假組隊真獨行一人就夠了...12/28 23:32
2F:推 RMCC: 有保證人地位喔 ,需負救助義務12/28 23:36
3F:→ oodin: 三大國家公園 除了雪霸地區雪季三人 玉山地區馬博五人12/28 23:51
4F:→ oodin: 並無限制一人申請的法規12/28 23:51
聽說南二段獨行必須專案申請,不知道會不會很繁瑣,至於您提及的案例,嗯,覺得跟耳
聞的三人組在面對組隊的觀點上還是有些不同吶
5F:→ oodin: 回歸你的問題 你可以google登山 惡意遺棄 南一段12/29 00:05
6F:→ brain820: 最後一句要心理素質跟經驗缺一不可 體力真的不是唯一12/29 00:10
也是,獨攀跟自己心血來潮是不能並論的
※ 編輯: blackzero1 (223.136.76.159), 12/29/2016 00:17:35
7F:→ oodin: 南二是因為嘉明湖段林務局的限制 12/29 00:20
8F:推 mux3520: 不只領隊有責任,隊員也會有 12/29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