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alwood (打傘也要找到氣質的丫頭)
看板Hiking
標題烏來官民亂開步道、濫墾 太離譜
時間Fri Jun 16 13:25:25 2006
通報檢舉不法還是有用的
2006.06.14 中國時報
烏來官民亂開步道、濫墾 太離譜
洪慶淋/烏來報導
烏來西羅岸水源保護區翠綠陡峭山坡地,遭人僱用怪手濫墾濫挖
,準備整地後高價出售,兩處面積合計超過1公頃。縣府官員痛斥
業者目無法紀,除開單告發外,對未來土地使用將嚴格列管,如
果不幸引發山崩,還要依公共危險罪把業者移送法辦。
縣府農業局、水源特定區管理局、及烏來鄉公所等單位,是在最
近接獲民眾檢舉,指烏來村往保慶宮方向山區,即西羅岸路底山
上左右兩邊,有將近4公頃土地遭人濫墾濫挖,其中有約1公頃山
坡地,地表樹木全部被人砍光。
濫挖水保區山坡 逾1公頃
鬆軟土地完全裸露在外,業者既未施做任何水土保持設施,表面
也未用帆布覆蓋,萬一颱風過境帶來豪大雨,土石大量被沖刷往
山下傾洩,引發土石流或山崩,後果將不堪設想。
農業局山坡地保育課、水源局及烏來鄉公所等單位,昨天為了解
實際狀況,遂根據民眾檢舉內容派員前往勘查,結果發現問題確
實非常嚴重。
罰6萬、限建2年並令復貌
山坡地保育課長林俊德指出,現場被開挖山坡地,右邊部分面積
超過1千坪以上,左邊部分雖僅砍伐樹木,尚未開始開山整地,
但依照水保法規定,業者已明顯觸法,政府可依法最少處以6萬元
罰款,然後限制兩年土地使用,再令業者植被恢復地貌,否則,
將連續告發。
鄉公所官員質疑水源局根本沒有派員嚴格把關取締,水源局官員
解釋,業者濫墾濫挖山坡地,地點實在太過偏僻隱密,所以局內
多次派員前往巡察都未發現,絕不是故意不處理。
檢舉民眾指出,業者濫墾山坡地,地上都有舊房子,甚至還有門
牌號碼,未來只要土地整理完成,就可以高價出售供人蓋房子,
做山莊或別墅使用,居中圖厚利非常驚人。
烏來鄉公所利用公帑在偏僻無人居住山區濫開步道,縣府農業局
山坡地保育課接獲民眾檢舉,深入追查後發現,至少已有6件明
顯違法,除將開單告發,還要求鄉公所議處相關失職人員,以追
究相關責任。
農業局指出,烏來鄉公所編列預算辦理公開招標,開闢馬岸、啦
?道、及野要農路等6項工程,既未按圖施工,部分工程還未依法
提出水土保持計畫,明顯觸犯水保法規定,第一次違法開單告發
,最輕將處以6萬元罰鍰。
鄉長張雲龍接到縣府兩件處罰公文,認為鄉公所財政困難,要求
農業局能網開一面,昨天並請縣議員王建章出面協調。
縣府要對鄉所罰款、究責
可是縣府農業局官員在協調會上,對烏來鄉公所施作工程違法問
題嚴重,直呼太離譜。官員說,鄉公所開闢步道未按圖施工,為
方便車輛通行,竟擅自將路面拓寬;步道貫穿地區及終點處都無
人居住,路卻仍然花大錢照開;開道路很多都違法不做水土保持
計畫。更糟糕的是,開路使用別人土地,事先都不知會地主;甚
至侵占到國有財產局土地也不提出申請。
農業局官員沉痛指出,以前很多民眾都會被誤導,以為鄉公所作
工程絕對合法,所以幾乎沒有人出面檢舉。而縣府因被矇在鼓裡
也不知道舉發,導致鄉公所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錯,演變到現在
陷入難以收拾地步。
農業局指出,這次出面檢舉者很多都是土地被佔用地主,只要對
方提出告訴,主管官員不但要被處罰,還可能觸犯刑法侵占罪。
萬一開路被查出只為圖利某特定對象,還可能涉及圖利罪,所以
鄉公所不應該把時間花在如何銷掉罰鍰,而應盡快設法將相關責
任釐清,以免遭調查單位約談調查後果將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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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我獨行 不必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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