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cheliu (我是一顆球)
看板Henin
標題Re: [Live]R4 Justine Henin vs. Kim Clijsters
時間Mon Jun 28 22:13:07 2010
因為剛剛比賽時很多人提到為什麼不請防護員
所以我去查了一下網球規則
二十九、比賽之連續
C.無額外的時間允許球員去恢復體能狀況,然而
球員遭受可治療的傷害時,
可給予一次三分鐘的傷停時間來處理該傷害。同時有限的如廁與換衣服的
時間也是允許的只要賽前事先宣佈。
上述條款的附則:
C.傷停條件:
1.傷停時間:球員於比賽期間任何時間、感覺身體不適或實質受傷、抽筋,
均可向主審提出傷停之要求。對
每一部位之傷均可提出
一次三
分鐘的傷停處理。唯有抽筋時,全身體只能提出一次的要求。
2.醫療處理:球員於任何
換邊90、120秒的休息時,可要求醫療處理,但
不能
超過連續兩次的換邊。
Ju的手肘已經申請過一次3分鐘的傷停治療
然後我印象她也有連續兩次休息時候申請醫療處理
(這一點我有點不確定 有誤請版友指正)
所以我想她不是不想申請 而是不能申請
╮(╯_╰)╭
報告完畢Q____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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