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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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換肝花1400萬仍喪命!11名台灣人到中國
時間Wed Jun 10 21:59:50 2026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社會中心/唐家興報導
: 跨海求醫本是為了延續生命,卻沒想到踏入了一場驚悚的死亡賭局。根據彰化地方法院最新
: 判決書揭露,前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涉嫌與中國大陸醫院合作,暗中媒介非
: 法器官移植。震驚社會的是,這起跨海黑市仲介案中,11名台灣人到大陸換器官已8死,2人
: 術後當場死亡,甚至有人存活不到兩週,高昂的醫療費最終成了催命符。陳堯俐也因違反《
: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遭判刑並廢止醫師執照,創下台灣首例。
反而是在想:
判決都出爐了快四、五個月,且檢察官方面似乎沒有再上訴的意思,這些被告也都撿到了
便宜,還能怎樣呢?
而且以社會善忘的程度來說,恐怕是白費心機!
況且按照第二審判決書所指:(臺中高分院一一四年度金上訴字第一九三五號)
本案仍有部分量刑因素是應該從有利被告方面做考量,如:本案發生時間,剛好在人體器
官移植條例從行政罰時代轉變成刑罰時代後不久,醫學界也許對於有償仲介器官移植之可
刑罰性,還沒有深刻的認識。本案被告等人有償仲介病患去中國大陸器官移植,也都是進
到中國合格的醫療機構,進行符合當地醫療法規的移植手術,並無檢察官所指「公共衛生
、疾病感染」問題,也沒有證明哪一位病患因此被感染重症。在有償的仲介器官移植下,
確實會產生醫療資源排擠現象,有錢的人可以出高價搶先獲得器官移植,沒錢的人可能會
一直等不到器官移植機會,最後喪失生命。就像許多證人(病患)在臺灣等不到器官捐贈
,所以自願花大錢去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幸運地保住了生命,還能到原審中接受交互
詰問。這就是有償仲介器官移植的結果,也確實有醫療倫理的問題。但畢竟這移植手術並
不是在臺灣進行,並不是花錢直接排擠臺灣地區病患等待器官移植的機會。而且檢察官上
訴理由書雖提到「活摘器官、身體生命及人性尊嚴之重大侵害」,但 本案並無證據證明
中國大陸醫院是對活人「活摘器官」或「強摘器官」之情形,也沒有證明中國大陸醫院進
行器官移植是侵犯身體生命法益,或曾對人性尊嚴造成重大侵害。檢察官所指不宜給予緩
刑之理由,於本案均不能成立。
又同時,英國廣播公司上星期的報導中,也提到部分專家的受訪內容:
李明哲(雙和醫院院長)
每年近千人等待肝臟移植,但實際約四百五十名患者接受肝臟移植手術,每年超過三百人
等待肝臟移植期間死亡。應透過制度推動與社會宣導,提升民眾器官捐贈意願,另一方面
要加強慢性疾病防治與早期介入,降低末期器官衰竭患者人數。
現在的狀況,就是因為對於境內的醫療沒有信心,所以才想用「黑」的方式,以尋求得到
治癒的機會
但任何方式都沒有捷徑,正是因為這番忽視,才導致不可挽回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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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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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ptic (180.74.216.153 馬來西亞), 06/10/2026 22:00:33
1F:推 bluenan: 想想就精障藍白黨狗會去支那換嘛,垃圾死122.116.148.189 06/10 22:04
2F:→ bluenan: 多點不正好?122.116.148.189 06/10 22:04
3F:推 malisse74: 捐肝是五等親內或配偶 1.175.102.126 06/10 22:07
4F:→ malisse74: 活體肝移植早已是主流 1.175.102.126 06/10 22:07
5F:推 kuo71027: 付費當人礦真的猛 42.70.169.49 06/10 22:10
6F:推 whitefox: 連明月,演小喬那個 114.24.75.77 06/10 22:49
7F:→ Kayusumi: 事實就是也沒那麼好配對 61.223.9.243 06/10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