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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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台北某明星學校小六生持刀霸凌濺血
時間Mon Jun 8 22:45:14 2026
今天最後的扣打:
有人問我這個叫做黃頌博的孩子到底怎麼一回事,
我去查了情況,大致是這樣的:
李恭良、符慧中之女兒李艾修係黃茂嘉之配偶,因黃茂嘉與
李艾修於協議離婚過程中,對未成年子女黃○博、黃○妍之親權行使方式
未能達成共識,李恭良、符慧中遂於民國 107年5月8日16時43分許,
至黃茂嘉之父母黃才郎、王蕙芳位於臺北市○○區○○○路○段○○○號11樓之3
住處(下稱本案住處),欲將黃○博、黃○妍帶離,
黃才郎遂致電告知黃茂嘉上情並於本案住處1樓等候,
黃茂嘉旋即駕車趕抵本案住處1樓並自其車內攜出棒球棒1 支,
王蕙芳亦恰巧自外返回,遂一同欲搭乘電梯返回本案住處時,
適符慧中攜同黃○博、黃○妍搭乘電梯抵達一樓,雙方遂於電梯內相遇,
黃茂嘉、王蕙芳即阻止符慧中將黃○博、黃○妍帶離,
並抱回原由符慧中抱在懷中之黃○妍,繼而按壓電梯將一行人載返11樓。
詎一行人步出電梯,黃茂嘉見李恭良尚在本案住處樓梯間內,
黃茂嘉、王蕙芳與李恭良、符慧中雙方即就黃○博、黃○妍之探視相互指責爭論,
黃茂嘉、李恭良即各基於傷害之犯意徒手相互拉扯、推擠,
黃茂嘉並推擠符慧中撞擊本案住處鄰居之鐵門,
致李恭良受有左肩及左手肘挫傷等傷害,符慧中受有左手腕挫傷之傷害,
而黃茂嘉則受有頸部勒傷、背部扭傷、雙膝瘀傷及兩手擦傷等傷害,
衝突間符慧中即以手機報警,
黃茂嘉聽聞符慧中報警後即先行攜同該支棒球棒搭乘電梯下樓離去。
簡單說,黃頌博的父母鬧離婚,父親把孩子藏在祖父那裏,
外祖父母跑來搶黃頌博,父親跟祖父不讓,硬是把孩子搶回去,
還拿球棒要揍外祖父母,兩邊就這樣當著孩子的面在大門口打起來,
打得兩敗俱傷...
這個案子很怪的地方有幾點:
1. 母親跑哪去了? 為啥是外祖父母出面搶孩子?
2. 父親看起來很火爆的樣子,直接拿球棒要驅走外祖父母...
不過既然這種場面都鬧到孩子面前,黃頌博會變成社會不定時炸彈也很合理,
就不知道他妹妹是不是也是炸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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