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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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馬辦家變|金溥聰將提告 邱毅反嗆:我可
時間Mon Mar 30 18:22:09 2026
※ 引述《CTC0115 (Blank space~)》之銘言:
: 【李逸安/綜合報導】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透過聲明表示,近日媒體、網路上有許多不
: 實報導及傳言,他決定訴諸法律,31日上午將在律師陪同下,前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立案
: 提告。同時他也針對前立委邱毅近來的攻擊言論,採取法律行動。邱毅則反嗆,「這招可
: 以嚇別人,想嚇我,門都沒有。金小刀告過我無數次了,快告訴大家,你那次贏了?」
這還真的有夠嗆嘛
但以最近提告祭止兀(蔡正元,下同)、陳文茜的情況看來,雖然第一審吃了敗仗,但金
溥聰還沒有要放棄的意思,已經提起第二審上訴
目前以台灣高等法院一一五年度上字第三三零號受理中,所以就該案部分,還不能正式確
定他吞敗了...
(且順帶一提,原本請求各賠三百萬元、刪除影片、貼文;上訴時減縮賠償請求為一百五
十萬元)
同時還有,金氏還另案對王尚智、邱毅、祭止兀提告
訴之聲明:(臺北地院一一四年度補字第一五五八號民事裁定)
(一)被告王尚智應給付原告六百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五%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邱毅應給付原告六百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五%計算之利息。
(三)被告蔡正元應給付原告七百五十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
年利率五%計算之利息。
(四)被告蕭旭岑應給付原告一百五十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
年利率五%計算之利息。
(五)王尚智應於帳號「王尚智」之臉書專頁以置頂貼文且未設定閱讀權限之公開方式,刊
登本判決正本全部內容(兩造地址應遮隱)三個月。
(六)邱毅應於帳號「邱毅『談天論地話縱橫』」之臉書專頁以置頂貼文且未設定閱讀權限
之公開方式,刊登本判決正本全部內容(兩造地址應遮隱)三個月。
(七)蔡正元應於帳號為「蔡正元」之臉書專頁以置頂貼文且未設定閱讀權限之公開方式,
刊登本判決正本全部內容(兩造地址應遮隱)三個月。
(八)蕭旭岑應於帳號為「蕭旭岑」之臉書專頁以置頂貼文且未設定閱讀權限之公開方式,
刊登本判決正本全部內容(兩造地址應遮隱)三個月。
到底是多窮,才會這樣獅子開大口?
不過該案部分目前正在審理中,因此也就不知道到底是為了哪個爭議,而鬧上法院並要求
這樣巨額的賠償
裁判費(二十三萬三千三百元)一般人都吃不消了,金氏卻有辦法負擔得起來,這根本太
好笑了...
反正不管怎樣講,被邱毅這樣諷刺
金氏還不如好好檢討一下,不然一直出來吵架,不害臊都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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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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