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文哲:兩點半的判決,兩點都還可以改!
時間Fri Mar 20 14:56:46 2026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剛剛看節目片段
: 哲哲專訪說 跟你說啦 下午兩點半判決
: 也許到兩點都還能改!
: 江審判長看到了嗎?
: 哲哲暗示說判決前半小時,還有機會改!
: 請回頭是岸!好嗎!
: 我真命天子耶!
他這是指指點點個啥?!
而且:
一、要變更、延展宣判期日,必須要有重大事由,方得為之,且必須通知訴訟關係人(刑
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二、正常來講,主文欄必須蓋章了,整個判決書才算有效,不可能短時間內修改得了!
再者,什麼叫「回頭是岸」?
是要人家去順應北檢的要求,在第一審宣判後命令再執行羈押?(而且第二審也抽不到所
謂「旗袍法官」的話,基本上就是在看守所、監獄等死了)
在外面一直大放厥詞,反而會成為「鐵證」
到時還要怎樣逃脫他口中的「司法迫害」,自己是有想清楚嗎?
越看越覺得,這根本是在耍糊塗
但任期內到底做過什麼事,可別以為其他人都不清楚;況且部分同案被告還認罪,證明的
是什麼已無需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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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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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quid1121: 中肯 1.173.183.47 03/20 15:00
2F:推 coyogre: 沒看過一個要被判刑的人,在外面還能這162.120.248.112 03/20 15:10
3F:→ coyogre: 麽囂張地放話造謠生事,想用輿論去影響162.120.248.112 03/20 15:10
4F:→ coyogre: 司法162.120.248.112 03/20 15:10
5F:推 sunrise2003: 搞不好二審又讓TMD抽到旗袍法官啊, 42.73.222.90 03/20 15:12
6F:→ sunrise2003: 司法很好搞定的 42.73.222.90 03/20 15:12
7F:推 Cosmoswalker: 看到他那麼焦慮,有夠爽!最好宣判 223.139.72.148 03/20 16:48
8F:→ Cosmoswalker: 前再來個破壞電子腳鐐。 223.139.72.148 03/20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