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rges (波波波波)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黑特] 彈劾公聽會綠授:應接受不是全盤接受
時間Thu Jan 15 09:30:01 2026
就在剛剛的總統彈劾公聽會上
成大法律系副教授 陳怡凱
發表高見:
「......這裡的接受不是這個法案全盤接受的意思,而是不發生立即倒閣的效果......」
「本來行政院是選擇辭職或接受,現在是變成僵局還是在,而是形成意思不一致,這時
皮球又回到立法院,立法院可以決定要不要倒閣。」
可是副教授大人
憲法條文是這樣寫的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原來憲法寫「接受」 不是「全盤接受」 而是有點接受又有點不接受的意思啊..
你敢說我不敢聽wwwww
然後整段文字哪裡有寫到倒閣(或不信任案)了?
當然我們都知道舊憲法的同一段落是有行政院長辭職+解散國會的文字的
可是瑞凡
增修條文第一條就寫:
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原來停止適用也可以解釋為有點停止又有點不停止?
被停止的舊憲法仍然可以算有效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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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86.2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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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olyhelm: 滿酷的.... 122.121.192.16 01/15 09:31
2F:推 q3824k: 憲法已經變成可以任意解釋的東西了 感謝 101.12.101.144 01/15 09:32
3F:→ q3824k: 大法官 101.12.101.144 01/15 09:32
4F:推 DustToDust: 你有法律系教授專業嗎 122.118.130.36 01/15 09:32
公聽會上一堆教授啊
然後你也知道的 藍白人數>綠 所以該綠教授其實是被轟得很慘的..
5F:推 ramirez: 還在倒閣啊XD 無助悲鳴 36.237.230.172 01/15 09:33
6F:→ DustToDust: 校長 要提名專業醫師律師參選 大家都 122.118.130.36 01/15 09:33
7F:→ DustToDust: 在爭取党的支持 122.118.130.36 01/15 09:33
8F:推 q123212: 心證囉 反正5>6 42.74.223.32 01/15 09:34
9F:→ rogudan: 原PO法律程度早就超越一般律師了,他精 223.137.223.49 01/15 09:38
10F:→ rogudan: 闢的法學素養,馬上就點出法學教授完全 223.137.223.49 01/15 09:38
11F:→ rogudan: 就是法盲 223.137.223.49 01/15 09:38
不用拐歪抹角酸
一個人不會因為他的身分崇高 就可以毫無邏輯
※ 編輯: Borges (111.71.86.27 臺灣), 01/15/2026 09:42:10
12F:推 slimak: 這個會就是流程跑一下過場 101.8.135.10 01/15 09:44
13F:→ rogudan: 那你的這套邏輯顯然才是正確的邏輯 223.137.223.49 01/15 09:48
14F:推 alex2009: 他自己認為的法律見解 223.138.215.44 01/15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