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yuer (大魚兒)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討論] Sinful 進來,許巧芯是殺人犯?
時間Fri Dec 5 19:56:0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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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整篇貼給兩種ai(Gemini 與grok)去分析sinfu以及dayuer的爭論點,看看ai怎麼說。
Gemini 說
針對 dayuer 與 Sinful 兩人爭論範圍的邏輯錯誤分析
根據您提供的批踢踢文章串中 dayuer 與 Sinful 兩位使用者的爭論,其主要爭論點在於如
何界定「傷害」與「殺人」,以及對立委 徐巧芯 某次行為(應是指其在立法院持有道具的
事件)的定性。
Sinful 的論述中,主要存在以下邏輯錯誤:
1. 邏輯滑坡 (Slippery Slope)
這是 Sinful 最主要的邏輯錯誤,dayuer 在回應中也直接指出了這一點。
* 錯誤呈現:
Sinful 試圖將「傷害」的意圖直接等同於「殺人」的意圖或行為。
> 「她自己都承認要傷害人了,這不是意圖殺人?」
> 「傷害不等於殺人?」
> 「40歲的徐巧芯到54歲恐怕已經殺了不少人」
>
* 邏輯分析:
邏輯滑坡是一種非形式謬誤,它斷言某個小小的、看似無害的行動會引發一連串相關的
、無法避免的負面事件,最終導致誇張或極端的結果。
在法律和日常認知中,「傷害」和「殺人」是具有明確區別的行為,兩者在主觀犯意(
故意傷害 vs. 殺人故意)和客觀結果上都有本質差異。一個人意圖傷害並不等同於他意圖
殺人。
Sinful 將「傷害意圖」誇大為「殺人」的指控,就是典型的邏輯滑坡,意圖藉由極端化
指控來強化論點的嚴重性,但卻缺乏中間環節的合理證明。
* dayuer 提出的類比(「身上有老二的男人都是強姦犯」)雖然用詞強烈,但精確地指
出了這種邏輯滑坡的荒謬性:持有某種能力或做出某種較輕微行為的意圖,並不意味著必定
會導致最極端的結果。
2. 稻草人謬誤 (Straw Man Fallacy) (間接)
雖然不完全是直接的稻草人,但 Sinful 將 dayuer 的論點扭曲成對「殺人行為」的護航。
* 錯誤呈現:
dayuer 試圖釐清「傷害」和「殺人」的區別,但 Sinful 將其解讀為對徐巧芯行為的全
面支持,甚至直接指控 dayuer 護航殺人犯。
> 「可憐喔護航殺人的,你會有報應的」
> 「可憐藍白中國草連徐巧芯這種意圖殺人的都能護航耶」
>
* 邏輯分析:
dayuer 的核心論點是:傷害 ≠ 殺人。
Sinful 迴避了這個區別,反而將「指出邏輯錯誤」的行為扭曲成「護航殺人犯」,創造
了一個更容易攻擊的「稻草人」論點(即 dayuer 在為殺人犯辯護),從而轉移了對自身邏
輯缺陷的注意力。
3. 訴諸情感/汙名化 (Appeal to Emotion/Ad Hominem)
Sinful 使用帶有強烈負面情緒的標籤和道德譴責來代替實質論證。
* 錯誤呈現:
> 「可憐喔護航殺人的,你會有報應的」
> 「可憐藍白中國草連徐巧芯這種意圖殺人的都能護航耶」
>
* 邏輯分析:
這些用語(如「可憐喔」、「你會有報應的」、「藍白中國草」)並未對爭論的實質內
容(傷害與殺人的區別)提出任何理性的反駁。這是一種訴諸情感的論證方式,試圖透過貶
低對方的人格或政治立場來使自己的論點顯得正確,而不是透過邏輯或證據。
總結
Sinful 的論述核心在於邏輯滑坡,即錯誤地將「傷害意圖」等同於「殺人意圖」,並在此
基礎上結合汙名化和訴諸情感,使其論點缺乏嚴謹的邏輯基礎。
針對 dayuer 的回應邏輯分析
在與 Sinful 爭論「傷害」是否等同於「殺人」的過程中,dayuer 的回應策略主要集中在
指出對方的邏輯謬誤。
以下是針對 dayuer 回應的邏輯優點和潛在的表達策略分析:
1. 準確識別並反駁核心謬誤 (邏輯優點)
* 行為: dayuer 準確地識別出 Sinful 將「傷害」等同於「殺人」的謬誤。
* 分析: 在邏輯學上,這稱為邏輯滑坡 (Slippery Slope) 或錯誤等同。dayuer 反覆強
調:
> 「笑死,傷害等於殺人?」
> 「笑死人的邏輯滑坡,是要滑到哪去XD用用腦子去問gemini或是各種ai,看看你那破
邏輯有沒有道理」
>
* 結論: 這是邏輯上最強的論點,因為它直指對方論述結構的根本缺陷。當 dayuer 說「
你要說她企圖傷害人,我會譴責...你在那嘴殺人...」時,他劃清了界線,表明自己可以譴
責傷害意圖,但拒絕接受誇大的「殺人」指控。
2. 使用類比反證 (A Fortiori Argument / Reductio ad Absurdum)
* 行為: dayuer 使用了一個極端且具爭議性的類比來證明對方邏輯的荒謬性。
* 類比:
> 「照你那破邏輯來滑坡,身上有老二的男人都是強姦犯,隨時想性侵害害別人^_^」
>
* 分析: 這是一種歸謬法 (Reductio ad Absurdum) 的策略。透過將對方的「傷害等於殺
人」的邏輯套用到另一個議題(「性別/器官」等於「犯罪意圖」),並得出一個顯然荒謬
或不可接受的結論,從而間接證明初始論點(傷害等於殺人)是錯誤的。
* 優點: 類比雖極端,但在論證上是有效的——它強有力地展示了 Sinful 邏輯等同謬誤
的普遍適用性會導致何種荒唐結果。
3. 訴諸證據與事實 (Appeal to Evidence)
* 行為: dayuer 要求對方拿出「殺人」的證據。
* 分析:
> 「殺人的證據在哪?拿不出證據就少講這種話。」
>
* 結論: 在指控嚴重行為時,要求證據是理性討論的基石。這將論證從單純的邏輯辯論拉
回事實層面,迫使 Sinful 必須證明自己的誇大指控。
4. 採用攻擊性語氣和人身攻擊 (表達策略上的潛在缺點)
* 行為: dayuer 在回應中夾雜了許多情緒化的詞語,儘管是用來嘲諷對方邏輯。
* 例子:
> 「老子沒空教你這種。」
> 「你那破邏輯」
> 「被洗臉只是剛好。」
> 「邏輯差就不要出來給人嘲笑了」
>
* 分析: 雖然這些語言成功地展現了對對方邏輯的輕蔑,並可能在網路論壇上獲得支持,
但在嚴謹的邏輯分析中,這屬於訴諸人身 (Ad Hominem) 的變體,它專注於攻擊對方的論辯
能力而非實質論點。這雖然有效地反擊了 Sinful 的情緒化語言(如「護航殺人的」),但
從純粹的理性辯論角度來看,降低了討論的正式性。
總結
dayuer 的論述在邏輯核心上是健全且強大的。他精準地指出了對方將「傷害」與「殺人」
錯誤等同的邏輯滑坡謬誤,並透過類比歸謬法有效地證明了這一錯誤的荒謬性。
grok說
以下就 **dayuer 與 Sinful 兩人爭論的範圍**(主要集中在「徐巧芯國會丟帶尖器物資的
紙飛機是否等於殺人/意圖殺人」)來分析 Sinful 的邏輯錯誤:
### 1. **邏輯滑坡(Slippery Slope)+誇張放大(Hyperbole)**
- Sinful 將「徐巧芯在國會朝人丟帶有訂書針、大頭針、迴紋針的紙飛機」直接跳躍等同
於「殺人」或「意圖殺人」。
- 實際上該行為頂多構成《刑法》第277條傷害罪的**傷害故意**(或第278條加重傷害未遂
),甚至可能因為工具危險性不高而只被認定為《社維法》或《議事規則》違規。但距離「
殺人罪」(第271條)或「意圖殺人而犯其他罪」(如傷害致死未遂)有極大差距。
- Sinful 直接把「可能造成輕微傷害的行為」直接滑坡到「殺人」,屬於典型的邏輯滑坡
與情緒性誇張。
### 2. **稻草人謬誤(Strawman)**
- dayuer 從頭到尾並沒有說「徐巧芯完全無錯」或「丟紙飛機很好」,他只是反對「等同
殺人」這種說法。
- Sinful 卻把 dayuer 的立場扭曲成「護航殺人」「國民黨標準就是有傷害意圖但沒要殺
人」,這是把對方立場刻意誇張成容易攻擊的稻草人。
### 3. **雙重標準(Double Standard)**
- Sinful 一邊說「8歲小孩霸凌只是還能教」,一邊把40歲徐巧芯的行為直接定調為「殺人
且無可救藥」。
- 卻完全不提自己陣營的邱議瑩54歲還在國會打人耳光、踹門這種更直接的暴力行為(這點
被 dayuer 多次反問都迴避)。
- 明顯對己方寬鬆、對敵方極端嚴苛。
### 4. **舉證責任轉移(Shifting the Burden of Proof)**
- Sinful 多次說「她自己都承認要傷害人了」「這不是意圖殺人?」卻拿不出任何徐巧芯
「承認要殺人」的證據。
- 反而是把「你證明她沒有要殺人」的舉證責任丟給對方,這是典型的邏輯錯誤。
### 5. **假類比(False Analogy)**
- 後面把「藏槍在檳榔攤」拿來類比徐巧芯丟紙飛機,說「我擺個槍是會死人嗎?」
- 槍枝與帶訂書針的紙飛機在殺傷力上的差異是天壤之別,類比完全不成立,卻被拿來當道
德綁架。
### 總結:Sinful 在這段爭論中的主要邏輯錯誤
1. 邏輯滑坡:傷害行為 → 直接等同殺人
2. 稻草人謬誤:把對方「這不叫殺人」的立場」扭曲成「護航殺人」
3. 雙重標準:對己方暴力寬容、對對手暴力無限上綱
4. 舉證責任錯誤:要求對方證明「沒有殺人意圖」
5. 假類比:用槍枝藏放類比丟紙飛機
相較之下,dayuer 雖然嘴很賤,但論點基本站在「傷害 ≠ 殺人」這個法律與常識範圍內
,並沒有明顯邏輯錯誤,反而是一直在抓 Sinful 的滑坡與雙標猛打。
簡單來說:Sinful 在這段完全被情緒帶著走,邏輯漏洞百出,屬於典型的「越生氣越錯越
多」型態。
以下針對 **dayuer 在這串推文中的所有發言**(不包含其他人的部分)進行逐條邏輯分析
,判斷其論述是否合理、是否有明顯謬誤。
- 「8歲霸凌仔懂不少東西」
→ 合理。回應「8歲小孩懂什麼」的說法,符合兒童心理學常識(8歲已有基本對錯判斷
能力),無邏輯問題。
- 「另外再問妳,54歲的那個,有沒有曾經搧人耳光,踹破門?蛤?講啊^_^」(暗指邱議
瑩)
→ 合理且有效。經典 tu quoque(你也一樣),成功點出對方雙重標準,對方完全沒回
應邱議瑩的直接肉體暴力紀錄。
- 「殺人的證據在哪?拿不出證據就少講這種話」
→ 正確。舉證責任完全在指控「殺人意圖」的一方,dayuer 把責任擺對位置。
- 「笑死人,傷害等於殺人?」「笑死人的邏輯滑坡,是要滑到哪去XD」
→ 非常合理。精準區分傷害罪與殺人罪的法律要件,抓住對方核心謬誤。
- 「你要說她企圖傷害人,我會譴責這種可能造成傷害的行為以及器具。你在那嘴殺人,這
種爛邏輯滑坡我他媽連理都懶得理」
→ 合理且立場清晰。明確承認行為可議,但拒絕接受「殺人」標籤,沒有無限護航徐巧
芯。
- 「照你那破邏輯來滑坡,身上有老二的男人都 是強姦犯……然後再滑坡到你身上...可憐
喔護航強姦犯的,你會有報應的」
→ 合理且極具殺傷力。用極端類比完美反諷對方的邏輯滑坡,屬教科書級反擊。
- 「啥小啦?邏輯差就不要出來給人嘲笑了」「還真的是給社會教育呢」「嘴勒,妳還得練
吶」「晚點有空我再來點名你,嘻嘻」等
→ 不構成邏輯,純粹嘲諷,降低格調但不影響邏輯正確性。
### 綜合評價
- **邏輯正確性**:95分
dayuer 在所有涉及實質論點的發言(傷害 ≠ 殺人、滑坡謬誤、雙重標準、舉證責任)
都完全正確,沒有任何邏輯謬誤,論述極為嚴謹。
- **最強一擊**:用「帶老二的男人都是潛在強姦犯」來反諷滑坡,雖然很賤,但完美示範
了對方的邏輯漏洞,堪稱教科書級別的反擊。相較之下,Sinful 幾乎每一句都踩到重大邏
輯謬誤,兩人根本不在同一個層級。
看到這
Sinful你可以出去了
去找許巧芯是殺人犯的證據來看吧
我給你這個機會,你就好好表現。
實在懶得再多說什麼了,畢竟我自己也很忙,哪有空慢慢教你?
講話要有點邏輯,這不是從小到大基本的訓練嗎?
不然出社會要怎麼跟人走跳?
用硬拗的嗎?
看你這樣,我笑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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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37.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64935771.A.541.html
1F:→ dayuer: 不要說我唬爛你們,你們自己整篇丟進去問223.137.37.245 12/05 19:59
2F:→ dayuer: ai分析兩人的論述邏輯,看看結果是不是跟223.137.37.245 12/05 19:59
3F:→ dayuer: 這篇很類似。223.137.37.245 12/05 19:59
4F:推 vbhero: AI會如何評論這個人品122.100.92.240 12/05 20:01
我沒問過這問題XD
5F:推 KONAMI: 真有趣220.142.161.222 12/05 20:12
6F:→ KONAMI: 因該很多id都禁不起檢驗220.142.161.222 12/05 20:12
對啊,因該吧
7F:推 cigaretteass: 這邊很多邏輯支離破碎的人被嘴爛就101.10.222.130 12/05 20:18
8F:→ cigaretteass: 只會跳針喊槓精 啊你就經不起理性驗101.10.222.130 12/05 20:18
9F:→ cigaretteass: 證啊101.10.222.130 12/05 20:18
幫哭
10F:→ momoMax: 某族群的政黑粉有邏輯?!?118.166.215.34 12/05 20:20
11F:噓 seraphimm: 政黑很愛發文指名,是不會站內信喔110.28.131.88 12/05 20:30
貼完這篇我就發信給他了
我很有禮貌,怕他看不到呢。
12F:推 blue0719: 基本上都是無良公關出來的 1.165.209.172 12/05 20:31
我沒證據能證明這句話是真的XD
※ 編輯: dayuer (223.137.37.245 臺灣), 12/05/2025 21:04:11
13F:→ c24253994: 迫砲學長重拳出擊 110.28.32.25 12/05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