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slicker56 (愛絲里克56)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討論] 所以如果交保後逃亡法官有責任嗎?
時間Mon Dec 30 00:46:44 2024
剛剛好像聽廖筱君說檢察官有跟法官說,交保期間勢必會發生串證,法官可以負這個責任
嗎?
就不說串證好了,串證成功就是證據被破壞,檢察官敗訴,公平正義無法聲張。
但如果是逃亡呢?
先不說柯文哲,我們阿北最疼惜台灣,
假設:
住在海邊的李文宗
已經匯29億到港澳的沈慶京
還有不明國際護照的應曉薇
這些看起來都很不會逃亡的人,
其中一個真的一不小心飛到國外,
交保金被沒入。
那我們的法官真得會為此負責嗎?
怎麼負責?
讓檢察官掰屁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65.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35490806.A.863.html
※ 編輯: asslicker56 (61.228.65.178 臺灣), 12/30/2024 00:48:02
1F:推 gn7722: 當然不可能負責,如果要法官負責,每個法223.136.194.129 12/30 00:48
2F:→ gn7722: 官都羈押了223.136.194.129 12/30 00:48
3F:→ pia2: 朱國榮就是棄保潛逃 101.10.8.74 12/30 00:49
4F:噓 pc1234: 公平正義無法聲張?沒有笑場嗎? 114.35.103.66 12/30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