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viora (颶風之翼)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謝龍介:倒閣,總統也要重選才公平!
時間Wed Oct 23 19:44:48 2024
※ 引述《ilw4e (可以吃嗎?)》之銘言:
: ※ 引述《nogood (nogood)》之銘言:
: : 謝龍介在TVBS政論節目說:倒閣,總統也要重選才公平!
: : 可是倒閣、解散國會是1997年修憲而來的
: : 憲法可沒有規定總統重選這一項啊
: : 為什麼藍白腦總是要異想天開呢?
: : 就算退一萬步來說
: : 現在藍綠一對一選,藍就一定會贏嗎?
: 呵呵倒閣是內閣制國家的事,鬼島這個四
: 不像的有個不用負責的宗痛,倒個免洗行
: 政院長就是腦殘才會做的事,所以就看到
: 只有腦殘綠畜一直唱這種蠢事
: 內閣制國家整個政府就是國會最大黨的議
: 員組的,不得民意直接整個打掉重選合理
: 。鬼島是有個宗痛太上皇在上面,怎麼倒
: 都倒不到那個垃圾,是要倒屁
其實如果藍白如葉元之所述很有自信的話
先提不信任案 除了倒閣外就是國會改選
國會一旦佔全體2/3 就可以提總統罷免案
相信以能達到國會2/3的民意 要罷免掉這個總統應該是很簡單的事
建議是在修改選罷前動手 要不然你把選罷法門檻拉高這總統罷免會更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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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75.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29683890.A.8DF.html
※ 編輯: saviora (61.231.75.51 臺灣), 10/23/2024 19:45:12
1F:推 r13974682: 憲法哪裡寫到總統要重選才是重點118.165.132.177 10/23 19:46
2F:推 wawaking1: 藍白立委學支共,憲法法律那是什麼? 1.168.238.182 10/23 19:47
3F:→ wawaking1: 國會殿堂變成街頭混混談判桌 1.168.238.182 10/23 19:47
4F:噓 windom: 用想的比較簡單啦 笑死 61.221.102.3 10/23 19:48
5F:噓 flavorBZ: 賴一宣布戒嚴就停止選舉了 27.240.218.176 10/23 19:49
戒嚴需要國會同意好嗎
※ 編輯: saviora (61.231.75.51 臺灣), 10/23/2024 19:52:32
6F:噓 flavorBZ: 不用 27.240.218.176 10/23 19:53
你要不要去查一下
憲法第39條
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
嚴
※ 編輯: saviora (61.231.75.51 臺灣), 10/23/2024 19:55:22
7F:推 Barry911: 你說不用就不用喔!幹 27.240.128.36 10/23 19:55
8F:→ Barry911: 死白爛鍵盤仔 27.240.128.36 10/23 19:55
※ 編輯: saviora (61.231.75.51 臺灣), 10/23/2024 19:56:30
9F:噓 flavorBZ: 國會已經不信任案解散 27.240.218.176 10/23 19:57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
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
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10F:推 LearnLong: 反正立法院自己把大法官廢了,行政權直 61.60.245.200 10/23 19:57
11F:→ flavorBZ: 免洗院長要鑽法律漏洞 27.240.218.176 10/23 19:57
12F:→ LearnLong: 接指揮軍憲警,管你法律怎麼寫。 61.60.245.200 10/23 19:57
13F:→ wawaking1: 一堆支那賤畜裝成藍白愛支病,不用認 1.168.238.182 10/23 19:58
14F:→ wawaking1: 真跟他們討論憲法法律,垃圾話回去就 1.168.238.182 10/23 19:58
15F:→ wawaking1: 好,他們只是來亂的 1.168.238.182 10/23 19:58
16F:→ flavorBZ: 只有免洗院長能唬爛嗎 27.240.218.176 10/23 19:58
17F:→ LearnLong: 光「移請」具體怎麼做都沒人可以解釋 61.60.245.200 10/23 19:58
※ 編輯: saviora (61.231.75.51 臺灣), 10/23/2024 20:00:17
18F:→ christjane: 沒有所謂公平 倒閣就是解散國會 111.80.199.103 10/23 20:03
19F:推 flavorBZ: 你那條我看過了,是先解散再戒嚴 27.240.218.176 10/23 20:04
20F:→ flavorBZ: 而且關於政府違法完全沒罰則 27.240.218.176 10/23 20:06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第3項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立法院應於三日內召開臨時會,
並於開議七日內議決,如未獲同意,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
後發布者,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依第一項規定處理
※ 編輯: saviora (61.231.75.51 臺灣), 10/23/2024 20:09:54
21F:→ rogerlarger: 幹你藍白真的把憲法當塑膠耶 42.78.78.9 10/23 20:23
22F:→ a9563741: 立法委員在法盲? 119.77.141.29 10/23 20:24
23F:噓 flavorBZ: 憲法你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不是塑膠是 27.240.218.176 10/23 20:31
24F:→ flavorBZ: 什麼 27.240.218.176 10/23 20:31
連資料都不好好查 還需要講甚麼解釋
25F:→ saviora: 先花時間查資料吧 61.231.75.51 10/23 20:32
※ 編輯: saviora (61.231.75.51 臺灣), 10/23/2024 20: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