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zinkisa (kisa)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討論] 罷免案提案人應該支付罷免費用吧!
時間Tue Oct 15 19:07:44 2024
當罷免案成立後
就現有規定政府就必須接手罷免投票工作
而且所有罷免投票過程所需費用都必須由政府全額支付
可問題是罷免案只要有人是惡意連續提案
那政府就必須為了提案人支付許多額外罷免費用
就像基隆這次罷免案就花費三千萬
而基隆政府又沒有也不可能必須編列罷免案經費
但基隆政府未支付這次的罷免費用
就只能動用緊急急難使用的第二預備金
這種救命錢真不該在地方如此使用
免費罷免提案的結果除了造成社會成本的各種負擔
還會造成各種財政意外的支付
這種情況在承平時刻也許政府單位還能支付
但若遇到必須動用錢才能救場時呢?
那麼!
既然罷免案需要花費那麼多錢
而且所有政府單位也不可能每年必須編列罷免案必須經費
既然罷免案的經費不可能是必須編列的費用
那是否這樣的費用應該由提案人支付呢?
或者提案人得擔負大部分費用
如此不但能證明提案人提案動機有理
而且也能更證明罷免提案人對全門是負責任的
對吧!
--
https://i.imgur.com/t3Hdkfs.gif
https://i.imgur.com/gHJEJMU.jpeg
https://i.imgur.com/XXlSTHi.jpeg
https://i.imgur.com/ctm8WTp.jpeg
https://i.imgur.com/lXomYYE.jpeg
https://i.imgur.com/Ga4NG4W.jp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86.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28990468.A.B7B.html
1F:噓 boogieman: 你們在罷王浩宇陳柏惟時有想到要付費 114.137.93.33 10/15 19:17
2F:→ boogieman: 嗎?公鯊洨連公民權力都不想要 共產黨 114.137.93.33 10/15 19:17
3F:→ boogieman: 派來的是不是? 114.137.93.33 10/15 19:17
心虛?
要不然怎麼會覺得罷免提案人付費不好!
真不好!
能說出不好的道理在哪?
看樓下
就說得很合理!
罷免案過可要求退費就很合理!
4F:→ timeriver235: 罷免過了好要求返還選舉補助款嗎49.216.222.207 10/15 19:24
合理!
※ 編輯: mazinkisa (111.253.86.48 臺灣), 10/15/2024 19:29:47
5F:→ Sinful: 當然是反對罷免的人要支付費用,說啥呢1.163.139.245 10/15 19:28
恭蝦洨
你去吃飯難道要旁邊的服務生幫你付費?
是你提案要求的當然要你付費
難道反對者還能要求你改變罷免要求提案
6F:噓 smpian: 如果需要支付,那應該把前面程序弄得更簡223.139.165.245 10/15 20:34
7F:→ smpian: 單223.139.165.245 10/15 20:34
那付出成本就得加倍囉!
簡簡單單就能提罷免案
那別人不需要付出時間成本處理你的罷免案嗎?
越簡單提案就越容易,案件就容易越多
如此更應該加收手續費和需支付費用了
這次符合公平原則,對吧!
8F:噓 huliaso: 這樣超過5%也可以領補助金?121.143.175.201 10/15 20:43
領蝦毀
你是要罷免人家,當然要你付費
你怎麼不說被罷免人應該向你求償
請求你在罷免期間對人家的精神虐待和付出的時間成本
你要罷免人家
人家成功防禦罷免當然應該有權請求賠償,對吧!
9F:推 kaishaochen: 一份連署書的人力物力總成本就約100101.9.185.12 10/15 20:48
10F:→ kaishaochen: 元 罷免發起者早在連署時已付出高成101.9.185.12 10/15 20:48
11F:→ kaishaochen: 本了101.9.185.12 10/15 20:48
有本事發動就要有能力承擔
※ 編輯: mazinkisa (111.253.86.48 臺灣), 10/15/2024 22:54:22
12F:噓 Sinful: 難道服務生是反對你來吃飯的人嗎?說啥呢 1.163.139.245 10/16 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