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rex (去吧~小智)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為什麼香港放棄司法管轄權?
時間Fri Oct 25 09:15:26 2019
※ 引述《shimmm (shimmm)》之銘言:
: 要自首,在港自首不就OK了嗎?
: 如果陳同佳殺的人是中國高官的親人,香港會放棄嗎?
: 不會嘛!
: 對他們來講,只是「香港哪天不殺人?天天都有嘛!」
: 那麼,殺了一個人,沒事了嗎?
: 當然有事,
: 陳同佳一定要對他的國做出「某些」貢獻,所以他說他要來台?
: 就這麼簡單。
我是不曉得為什麼有人會一直落入『港人港審』的無限廻圈?
他就有經過審判啦!!
陳同佳有沒有被香港捉起來?有
陳同佳有沒有被香港審判?有
陳同佳有沒有被判刑而被香港坐牢?有
今天世界各國的司法都一樣,
就是按法規走,證據到那就辦到那!!
香港今天不是不想不判他殺人罪,
而是能得到的事證,就只能判他竊盜跟洗黑錢罪,
難不成罪證不足,又沒有其它查證佐證的情況下,
光憑他的自白跟第三方搜證,就把他定罪嗎?
那才真的叫問題吧?我說你有罪,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換成是其它人受到這種待遇的話,不就變冤獄了?
放到台灣也是一樣,罪證不足的情況,就是只能釋放。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102/1296716.htm
鐵桶焚屍5小時「化成灰」 嫌落網:「3年了,你們終於來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46987
獨家》虐死毒販焚屍揚灰 對岸司法無相驗 結果大逆轉
這個案子就是一個例子,涉案的台灣三人在中國涉嫌打死台灣人還焚屍,
又逃回台灣,結果中國依兩岸打擊犯罪條例通報台灣,讓台灣把這三人捉起來,
結果最後罪證不足,無法起訴他們殺人,
只能依共犯已經坦承的妨害自由與毀損屍體罪嫌起訴。
有沒有跟陳同佳的案子很類似?
陳案:香港人跑到台灣殺香港人,又逃回香港,罪證被台灣通報。
鐵桶案:台灣人跑到中國殺台灣人,又逃回台灣,罪證被中國通報。
結果兩案都因為罪證不足以判處殺人罪,只能判比較輕的罪刑。
難道台灣司法想輕放這三個嫌犯嗎?
難道這案子台灣沒有台人台審嗎?
難道這案子台灣有放棄司法管轄權嗎?
台灣司法想縱放殺人犯到大街上趴趴走嗎?不想啊,
但為什麼不判殺人罪?就證據不足啊!!!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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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46.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571966130.A.0DF.html
1F:→ downtoearth: 這麼簡單 你還說錯.... 59.125.101.96 10/25 09:15
※ 編輯: chirex (59.125.46.247 臺灣), 10/25/2019 09:18:38
2F:→ blackdog1943: 好笑 台港皆屬中國 當然沒司法權阿 27.52.190.33 10/25 09:16
3F:→ blackdog1943: 低能嗎? 27.52.190.33 10/25 09:16
4F:推 ntlutw: 跟綠共講道理根本白搭 49.217.177.97 10/25 09:18
5F:→ nnkj: 港府有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嗎? 1.171.43.8 10/25 09:20
所以這鐵桶焚屍案中國又有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囉?
※ 編輯: chirex (59.125.46.247 臺灣), 10/25/2019 09:24:43
6F:→ nnkj: 台灣跟中國有簽司法互助的條款 1.171.43.8 10/25 09:33
台港沒打算簽嗎?喔,他們撤回了~~
好,所以中國跟台灣簽了司法互助,所以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了嗎?
萬歲~~~
※ 編輯: chirex (59.125.46.247 臺灣), 10/25/2019 09:36:29
7F:→ nnkj: 叫啥兩岸.... 我忘記了 反正有 1.171.43.8 10/25 09:35
我內文就有打了好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條例
8F:→ nnkj: 香港的毛很多 自己看著辦 1.171.43.8 10/25 09:35
所以有簽司法互助,又台人台審的情況下,還不是會因為罪證不足,被判無罪?
※ 編輯: chirex (59.125.46.247 臺灣), 10/25/2019 09:37:08
9F:→ nnkj: 我反對台灣建國喔 你貼錯標籤了 1.171.43.8 10/25 09:38
貼啥標簽?還有,我支持台灣獨立,謝謝。
※ 編輯: chirex (59.125.46.247 臺灣), 10/25/2019 09:40:20
10F:→ nnkj: 我是 永久維持現狀派的 大約佔台灣2x% 1.171.43.8 10/25 09:40
11F:→ nnkj: 好的 至少我們都是 不出讓主權的這一方 1.171.43.8 10/25 09:41
12F:→ nnkj: 問題就出在港府不跟台灣司法合作 導致他們 1.171.43.8 10/25 09:42
13F:→ nnkj: 只能讓殺了港人的港人自由 1.171.43.8 10/25 09:43
14F:→ chirex: 台灣怎麼沒跟港合作?台灣就有給港證據啦 59.125.46.247 10/25 09:43
15F:→ nnkj: 港府拒收啦 1.171.43.8 10/25 09:43
16F:→ chirex: 但提供的證據又不是直接證明。那是要怎判? 59.125.46.247 10/25 09:44
17F:→ nnkj: 港府拒收啦 1.171.43.8 10/25 09:44
18F:→ nnkj: 港府拒收啦 1.171.43.8 10/25 09:44
19F:→ chirex: 陳沒來台灣,親自被調查,然後還原真相 59.125.46.247 10/25 09:44
20F:→ chirex: 看到底是怎麼發生的。香港是要怎麼採認? 59.125.46.247 10/25 09:45
21F:→ nnkj: 你連事實都不清楚 給你答案 屬地主義 董? 1.171.43.8 10/25 09:45
你也知道屬地主義喔?那怎麼還一直跳針?
屬地主義,事件發生在台灣,
那他不來台灣是要怎麼審他被殺人的那一段?
22F:→ nnkj: 你不反串了喔 1.171.43.8 10/25 09:47
※ 編輯: chirex (59.125.46.247 臺灣), 10/25/2019 09:51:01
23F:→ nnkj: 港府既然知道屬地主義導致無法審理 不是該 1.171.43.8 10/25 09:57
24F:→ nnkj: 跟台灣司法合作 把人交給台灣審理 才能討 1.171.43.8 10/25 09:57
香港又不是沒想過要交人?但法條被卡住了,沒過
25F:→ nnkj: 自己被殺的香港人的公道阿 1.171.43.8 10/25 09:58
26F:→ nnkj: 不然就只能像現在這樣 只能等嫌犯自己想不開 1.171.43.8 10/25 10:00
27F:→ nnkj: 來台 港人白死了 1.171.43.8 10/25 10:00
28F:→ nnkj: 你支持台獨喔? 笑死 1.171.43.8 10/25 10:01
我台獨我驕傲,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謝謝。
※ 編輯: chirex (59.125.46.247 臺灣), 10/25/2019 1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