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 (@@@@@@@)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公告] zaqzaqzaq水桶取消
時間Tue Jan 31 10:20:43 2017
當事人:zaqzaqzaq
事件緣由︰
當事人於2017/1/21,
在本板Hatepolitics板被浸水桶,
理由是觸犯板規三-1,
對musashi0839進行人身攻擊。
而zaqzaqzaq在hatep_picket進行重審申請,
故板主群進行重審。
重審說明︰ (大略說明板主群的判決過程)
當事人被水桶起因,
是因為在推文,
指稱musashi0839盜用他人id,
但事後卻提不出證據。
而在重審時,
zaqzaqzaq說明,
所指控的,並不是musashi0839盜取密碼,
而得到這個id的行為。
主要指控點是,
musashi0839曾經在其他看板,
因為發文風格與前一位id使用者相似,
這才是zaq所說的【盜用】。
2位板主,決定採納zaq的說法,
2位板主認為,【盜用】也包含利用他人的社會名氣,
為自己的立場發言。
例如現在facebook上,
有時候亦有可能發生一般民眾,
以名人身分註冊帳號,
然後發表和當事人形象不符的言論。
就算這種行為沒有【違反法律】,
但也有一定的【爭議】。
判決結果: 水桶取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97.3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485829246.A.D18.html
1F:→ geordie: 偽老夫的事可以請教公民版的版主 01/31 11:22
2F:推 orange7: 「盜用」就是犯法的行為啊,本來就是要有證據才能說話, 01/31 11:42
3F:→ orange7: 總不能我指著你的鼻子說殺人犯,事後卻狡辯是因為你殺了 01/31 11:42
4F:→ orange7: 遊戲中的人物吧 01/31 11:42
5F:推 orange7: 而且盜用ID可以硬凹成發文風格相似,那抄襲要怎麼硬拗? 01/31 11:44
6F:→ kim: 你拿【殺人】來講差太多了吧! 01/31 11:46
7F:推 geordie: 偽老夫當時在公民版學真老夫自稱是老夫哦,我可是有跟到 01/31 11:52
8F:推 orange7: 邏輯一樣啊 01/31 11:57
9F:→ rayven: 連這種id蟑螂也護得下去,果然是有立場沒是非 01/31 12:05
10F:推 womf: 拿殺人來比會不會太好笑 01/31 12:07
11F:推 andy02: 這麼明顯的東西實在不需要護航~ 01/31 12:17
12F:→ TheoEpstein: 看到9.2有立場沒是非就笑了。 01/31 12:32
13F:→ kim: 你認為邏輯【一樣】,那我告訴你,我認不一樣喔!理由如下 01/31 12:42
14F:→ kim: 1.指控【殺人】的時候,社會上幾乎所有的人都會解讀為 01/31 12:43
15F:→ kim: 【殺了現實中的人】。所以指控者即使日後辯駁說本人非此意 01/31 12:44
16F:→ kim: 也難以脫罪,因為他指控【殺人】,社會的解讀是一致的 01/31 12:45
17F:→ kim: 2.指控【盜用他人ID】,社會上對於盜用的解讀方法很多 01/31 12:45
18F:→ kim: 例如,假設有個人在facebook註冊一個名字叫【蔡璧如】 01/31 12:46
19F:→ kim: 然後整天罵柯文哲 01/31 12:46
20F:→ kim: 或是一個人在facebook註冊一個【徐佳青】,整天罵蔡英文 01/31 12:46
21F:→ kim: 他們的帳號都是合乎正常SOP註冊的,但是,他們【盜用了蔡璧如 01/31 12:47
22F:→ kim: 或徐佳青的社會形象】 01/31 12:47
23F:→ kim: 試圖藉此,讓外界誤以為柯、蔡二人發生內部管理危機 01/31 12:49
24F:→ kim: -------一言以蔽之,邏輯可不一樣-------------------------- 01/31 12:49
25F:→ kim: 社會對於殺人一詞的解讀,幾乎沒有分歧;但對於盜用一詞 01/31 12:50
26F:→ kim: 的解讀,是有可能分成各種不同面向的 01/31 12:50
27F:推 shadowpower: 又一次驗證某些人的不分是非程度 01/31 13:20
28F:噓 lukeloo: 所以在社會上有相同姓名, 又有相似做法之人,都是“盜 01/31 13:23
29F:→ lukeloo: 用”囉?根本亂判!^0^ 01/31 13:23
30F:噓 lukeloo: 就像K板主指的第二例,那是“盜用社會形象”,和原P0原 01/31 13:27
31F:→ lukeloo: 推文指的可是到“盗用ID”,是完全不同的意思!按K版主的 01/31 13:27
32F:→ lukeloo: 說法,也不應該取消水桶!^0^ 01/31 13:27
33F:→ kim: lukeloo 你知道ID是什麼嗎?identification 01/31 13:35
34F:→ kim: 你覺得ID只代表PTT的那12個字母而已,但更多人把他延伸解讀成 01/31 13:36
35F:→ kim: 一種身份識別 01/31 13:36
36F:→ kim: --------------------------------------------------------- 01/31 13:36
37F:→ kim: 舉個例子好了,假設有一天柯文哲本人來PTT註冊一個ID叫[KoWJ] 01/31 13:36
38F:→ kim: 然後在八卦板、政黑板闡述他每天的行政命令 01/31 13:37
39F:→ kim: 後來假設有一天,柯文哲他厭煩了,就不上來了,然後過120天 01/31 13:37
40F:→ kim: 有其他人註冊走了這個ID,然後整天發文說【我想是這樣啦! 01/31 13:38
41F:→ kim: 如果你們鄉民這麼厲害,你們為什麼不自己出來選?】 01/31 13:38
42F:→ kim: 這種行為勢必會引起對柯文哲形象的傷害 01/31 13:38
43F:→ kim: 日後,當這個把KoWJ註冊走的人,被踢爆根本不是柯文哲本人 01/31 13:39
44F:→ kim: 而造成他被各大看板撻伐,那我也不認為撻伐沒有道理 01/31 13:40
45F:→ rayven: 先讀還會有兩三個id來護航,而且id頭字母是… 不告訴你 01/31 13:40
46F:→ kim: 因為他盜用了【社會知名人物在網路上的身分識別形象】 01/31 13:40
47F:→ kim: 而不是只有那12個字母!我再說一次!identification 01/31 13:41
48F:→ kim: 就是在PTT的一種身分識別 01/31 13:41
49F:噓 lukeloo: 你講了半天,還是在講盗用社會形象,和盜用ID,本來就是 01/31 13:43
50F:→ lukeloo: 不同的!^0^ 01/31 13:43
51F:→ kim: 我也跟你講白了,ID不是只有那12個字母,他就是社會形象一種 01/31 13:44
52F:→ kim: musashi0839成功註冊到這個id,那是他的自由 01/31 13:45
53F:→ kim: 但是他因為模仿前一位使用者的發文風格 這種行為居心是什麼? 01/31 13:46
54F:→ kim: 既然敢公開做這種事,就別怕自己的行為被批評(人身攻擊除外) 01/31 13:47
55F:→ kim: 就像我kim這個id,一開始我也註冊不到,後來得到它了 01/31 13:47
56F:→ kim: 但我從來不會去模仿前手使用者的發文風格 01/31 13:48
57F:噓 lukeloo: 他的心態是什麼?那是他自己的決定,而確實沒有盗用ID這 01/31 13:48
58F:→ lukeloo: 件事!所以,指控他盜用ID,就是不對啊!^0^ 01/31 13:48
59F:→ rayven: 我也有一個老id被站方註銷,想重新註回來還被以跟其他id類 01/31 13:49
60F:→ kim: 那你要不要建議musashi0839去小組長看板申訴? 01/31 13:49
61F:→ rayven: 似的理由拒絕 01/31 13:50
62F:→ kim: 不要只敢在公告下面推文吵,讓第三方認證 01/31 13:50
63F:噓 lukeloo: 我們不用承擔前一個使用者的風格,也沒必要去避開前一任 01/31 13:50
64F:→ lukeloo: 使用者的風格!而這個ID在註冊時,就是他正式使用了!所以 01/31 13:50
65F:→ lukeloo: ,指控他盗用ID,就是不對的行為!^0^ 01/31 13:50
66F:→ rayven: 能強詞奪理成這樣也算奇葩了 01/31 13:51
67F:噓 lukeloo: 我是針對版主的公告, 覺得改判並不合理,做出的評論, 01/31 13:54
68F:→ lukeloo: 至於m板友要不要去申訴,那是他的權益,我不評論!^0^ 01/31 13:54
69F:推 slcgboy: PTT也有不少可查証可連結的名人藝人政治人物的ID 01/31 13:54
70F:推 slcgboy: 如果有狀況發生致使那些ID被人註冊並自稱為原使用人 01/31 13:55
71F:推 slcgboy: 這個造成的問題會相當嚴重 所以我同意zaq說法與kim意見 01/31 13:55
72F:噓 lukeloo: 除非ID跟職棒背號一樣有永遠退休制,不然,他現今就是合 01/31 14:02
73F:→ lukeloo: 法的使用者,本來就没有盗用問題!所以,指控他盜用ID,就 01/31 14:02
74F:→ lukeloo: 是不對的行為!^0^ 01/31 14:02
75F:→ kim: 講職棒背號也是亂扯,今天就算日本巨人隊重啟松井的55號 01/31 14:08
76F:→ kim: 而55號的使用者打得很爛,也沒有人會懷疑松井的言行舉止 01/31 14:09
77F:噓 lukeloo: K版主是不了解嗎?就像有人穿背號1號,用稻草人打法,也 01/31 14:16
78F:→ lukeloo: 只是盗用王貞治的形象,不是盗用“1號”!^0^ 01/31 14:16
79F:→ kim: 又硬拗了,今天如果隨便一個鄉民模仿稻草人打法 01/31 14:20
80F:→ kim: 誰都看得出來那不是王貞治,因此那個人連【盜用王貞治形象】 01/31 14:21
81F:→ kim: 的嫌疑都談不上! 01/31 14:21
82F:→ pttkakac: lukeloo 這篇確實難判 我選擇放棄 尊重版主 01/31 14:21
83F:噓 lukeloo: 所以呢?不要說盗用形象談不上,更不能指控盜用背號!所以 01/31 14:24
84F:→ lukeloo: ,講他盜用ID,不就是違法指控嗎?^0^ 01/31 14:24
85F:推 geordie: 不去公民版查偽老夫事件,在這吵有用哦要護航蠶寶寶也不 01/31 14:32
86F:→ geordie: 是這樣,廠廠 01/31 14:32
87F:→ geordie: 真老夫可是有在他自己的專頁講他的帳號被注冊走的事哦 01/31 14:34
88F:噓 lukeloo: 樓上,那可以指控你盜用ID嗎? 這不是護航誰,而是每個ID 01/31 14:35
89F:→ lukeloo: 的合法使用權!^0^ 01/31 14:35
90F:→ geordie: 我不是講去公民版查偽老夫事件嗎?不去查在這嘴有用哦, 01/31 14:37
91F:→ geordie: 廠廠 01/31 14:37
92F:→ geordie: 你要指控我,你也得有證人,沒證人你指控個鳥哦? 01/31 14:38
93F:噓 lukeloo: 我沒要指控你啊?我是指你的ID也不容許被別人指控是盗用 01/31 14:40
94F:→ lukeloo: 的!^0^ 01/31 14:40
95F:推 geordie: 去公。民。版。查。偽。老。夫。事。件 01/31 14:42
96F:噓 lukeloo: 你還是搞不懂!那最多是“盜用形像”,不是“盜用ID”!^0 01/31 14:44
97F:→ lukeloo: ^ 01/31 14:44
98F:噓 lukeloo: 被檢舉人在原推文,是指控檢舉人“盜用ID”喔!^0^ 01/31 14:45
99F:→ womf: 別哭哭了 自己去公民版看清楚再來說 01/31 15:15
100F:推 johnny9667: 有崩有推XD 01/31 19:26
101F:噓 orange7: 噗,可惜我不是m.,不然就找第三方(檢察官)認證了 01/31 19:41
102F:→ rayven: 嫌丟臉還丟不夠啊,果然恥力驚人 01/31 20:24
103F:推 TheoEpstein: 看到一堆在黑名單裡的崩潰感覺好爽xd 02/01 10:44
104F:噓 lukeloo: 看到上下交相賊的板主群和吱吱,真的是恥力驚人,不愧是 02/01 14:19
105F:→ lukeloo: 政黑板,展露出當政者的醜陋面!^0^ 02/01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