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2260cs (一拳超人)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黑特] 來po之前收到陳瑩的刑事調查通知書
時間Wed Nov 16 18:09:10 2016
http://i.imgur.com/8GzziSE.jpg
我之前承認
陳瑩24日自曝,近日不但接到飆罵電話,今天還接到未顯示來電,一接起電話就是被罵三
字經五字經,第一次被罵難免心裡難過
新聞中飆罵陳瑩的人就是我,可以看
#1O4AVrc7 (HatePolitics)
#1O4JaTMx (HatePolitics)
兩篇文章
今天看到垃圾陳瑩在公聽會上居然
裝病澇跑,我只覺得陳瑩這個人
噁心,非常噁心,絕食
工人都沒昏倒了,你在裝病三小
,你不要以為這樣勞工就會放過你,我一樣會在繼續打電
話過去,我不介意多收幾張啦,到時我會在po張不起訴書上來的,說的做到,歡迎大家備
份
http://i.imgur.com/DVDr2G0.jpg
勞工權益,不容剝奪。
勞工權益,不容剝奪。
勞工權益,不容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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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9.19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479290952.A.E9B.html
1F:→ loggate: 她聽到番仔受到打擊...11/16 18:13
2F:→ shadow0326: 你講番仔就不會被告了11/16 18:13
持續對抗番仔陳瑩,澇跑主席一分瑩
※ 編輯: cs2260cs (42.72.19.191), 11/16/2016 18:16:32
3F:推 Ferry5566: 罵她番仔11/16 18:17
4F:→ Ferry5566: DDP已經重新定義過番仔這個詞了,絕對沒事11/16 18:18
5F:推 orange7: 話說打電話是可以告啥妨害名譽?11/16 18:18
6F:推 r13974682: 問題是你已經罵三字經 這不會被起訴?11/16 18:19
罪名是妨害名譽中的"
公然"汙辱,電話中不符合"
公然"要件
http://i.imgur.com/Ud5Gx88.jpg
http://i.imgur.com/S5eeRn6.jpg
7F:推 antiyahoo: GJ 11/16 18:23
8F:推 gauiugr: 精神受損 11/16 18:24
9F:推 r13974682: 所以他只能依民法來對你求償囉11/16 18:25
10F:推 BanJarvan4: 你下次應該別罵 應該好好請教一下她對邱議瑩的看法11/16 18:25
※ 編輯: cs2260cs (42.72.19.191), 11/16/2016 18:27:07
11F:推 diefishfish: 說番仔 不會有事 因為邱委員已經重新定義11/16 18:26
12F:→ tinmar: 我也想知道透過電話罵對方三字經 是否會有法律責任11/16 18:30
13F:→ tinmar: 若沒事 大家以後可以效法11/16 18:31
你可以google公然汙辱+電話,就知道了
14F:推 r13974682: 公然污辱是告不成了 除非陳能證明有其他人聽到11/16 18:31
※ 編輯: cs2260cs (42.72.19.191), 11/16/2016 18:35:20
15F:→ tinmar: 只是原PO在本版之前好像承認自己用電話向陳罵三字經 11/16 18:36
16F:推 gauiugr: 散佈於眾 11/16 18:42
17F:推 pttkakac: 感覺你還是要小心點 畢竟他是立委 資源多11/16 18:45
18F:推 a127: 電話中罵人可以依內容看會不會成立305 恐嚇危安11/16 18:47
你是說恐嚇罪嗎? 建議你可以google恐嚇+詛咒,還是有辦法
19F:推 winu: 陳吟這種立委,哈哈哈,民進黨票太多嗎 11/16 18:48
※ 編輯: cs2260cs (42.72.19.191), 11/16/2016 18:52:30
20F:推 solsol: 電話打太多有強制罪問題 不然就只有民事精神受損問題 11/16 18:53
21F:→ a127: 我不知道你罵什麼內容啊...如果只有O你娘O巴可能還好11/16 18:55
22F:推 CREA: 520前會有一堆人挺你說這是政治迫害 可惜時空背景不對11/16 19:01
23F:→ CREA: 你現在這樣就是自作孽了 吱障只會說你活該11/16 19:01
24F:推 Jasonfm89: 顏色錯誤 猴群繼續關注馬英九出訪 11/16 19:02
25F:→ Beramode: 罵得好 11/16 19:09
26F:推 allensua: 勇者! 11/16 19:15
27F:推 tigerzz3: 袋氧氣罩是他媽的把民眾當白痴嗎? 11/16 19:17
28F:推 ebsd: 陳瑩這賤女人還敢告11/16 19:19
29F:推 quiet93: 所以如果不是本人接的電話,會被當成不特定之人共見共聞 11/16 19:20
30F:→ quiet93: 嗎? 11/16 19:20
是陳瑩本人接的,另外是"不特定
多數人",要三人(含)以上,才會構成
31F:推 dragonjj: 勇者 我不喜歡你 可是推你這次的行為 不過我不贊成模仿 11/16 19:20
32F:推 Zphoenix: 取暖?11/16 19:22
33F:推 ebsd: 民進黨黨工yi會來噓你 11/16 19:22
34F:推 quiet93: 所以你需要請假跑法院嗎?11/16 19:23
我是輪班三班制的,休假日可以選,也可換成中.夜班
※ 編輯: cs2260cs (42.72.19.191), 11/16/2016 19:28:14
35F:推 appleball200: wow 11/16 19:34
36F:推 DICB: tinmar你可能不懂法律!電話罵髒話不代表po承認等於公然侮辱 11/16 19:36
37F:→ DICB: 唷! 11/16 19:36
38F:推 hihi29: 這次倒是要挺你了 11/16 19:37
39F:→ tinmar: 那看有無其他相關法條吧 11/16 19:38
40F:推 swgun: 打電話告妨害名譽 立法委員真不是蓋的 11/16 19:52
41F:推 cyp001: 勇者推 XD 記得要回報最後結果 11/16 19:54
42F:推 swgun: 我是覺得這篇“不會放過你”有點踩線就是了 11/16 19:55
43F:推 BanJarvan4: 打電話告妨害名譽 當場罵番仔低頭滑手機 11/16 19:57
44F:噓 bybe: 賣人番仔是邱議瑩 不是一分瑩 11/16 20:02
45F:→ bybe: 請搞清楚對像 另外罵人髒話 你也沒比較高明啦 11/16 20:02
46F:推 Camderela: 不但一分還會裝病跑路,滑頭型政客 11/16 20:06
47F:推 ianlin45: 水啦 11/16 20:25
48F:推 nakayamayyt: 民法要原告自己舉證損害 沒有刑事那麼輕鬆 11/16 20:31
49F:推 JustInn: 一分營今天裝病實在太不上道了 11/16 20:41
50F:推 Balboa: 來了來了 原Po準備好稅單跟水表了嗎 11/16 21:23
51F:噓 budalearning: 這種行為並不可取 沒有刑事上的責任不代表沒有民事 11/16 21:58
52F:→ budalearning: 法律責任 11/16 21:59
53F:推 mrfreud: 民事責任沒什麼了不起 生活的一切都是民事法律關係 11/16 22:27
54F:推 tingjj: 民事責任是會怎樣喔 你買東西老闆給你瑕疵品他就要負民事 11/16 23:00
55F:→ tingjj: 責任 講的民事責任多嚴重喔Zzzz 11/16 23:00
56F:推 slimfat0202: 一分瑩真的太爛,難怪同樣是原民背景的高金可以縱橫 11/17 01:18
57F:→ slimfat0202: 立院這麼久,就一個字,廢。 11/17 01:18
58F:推 ebsd: 學佛的那個id就是一個笑話 11/17 01:52
59F:→ cheng399: 推真勇者 11/17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