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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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最新!不用拆了 北市226違建戶改善完成
時間Mon Mar 23 19:05:19 2015
我找到當時讓我印象特別深刻的違建新聞了,原來是新北市。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98116
2樓蓋到8樓 新北「超級違建」開拆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今天上午
開始拆除位於新店區北宜路二段258號8層樓建築物的第3至第8層樓超級違
建,拆除大隊副大隊長蔡顯榮說,拆除大隊派出20名工作人員,預計以4
週時間拆除,花費約50萬元。
當時所有的電視媒體,都在尋找這種誇張的違建案例,結果就是我被植入「柯文哲
鐵腕要拆除違建」的印象。現在比較清楚狀況後,回頭看一下當時的新聞,比較能搞
懂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10/36319541/
拆226違建 北市供中繼宅
3隔間改2間可免拆 民轟虛晃一招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周二宣示,拆除全市226戶涉及公安危險的頂樓違建,
但列管違建若能將3間隔間改成2間,就可免拆,民眾轟雷聲大雨點小。
建管處長高文婷說,下周將通知226戶頂樓違建所有權人3月20日前完成
改善,否則強制拆屋,預計6月30日拆完。但若在2004年前興建,只要不
變更面積,將3間隔間改成2間即視同完成改善,可免拆,2005年後蓋的
則還是要全拆。但根據建管處統計,226戶違建全在2004年前就存在,若
全改成2個隔間,等於一戶也不用拆。
原來當時的媒體,已經知道這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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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當時的新聞與時序,現在我會把整件事情當成一個有趣的政治公關案例。
這個案例厲害的地方在於,一開始柯文哲團隊就根本沒有準備花多少錢,卻可以有效
地塑造出柯文哲市長的鐵腕形象。
故事大概是這樣發展的:
第一階段:違建災害
2014年12月29日,南港一處頂樓加蓋的違建失火。這件事情發生在柯文哲上任市長
沒多久(一週內),亦即是柯文哲的一次政治危機。柯文哲的處理很明確,他表示立
刻要檢討台北市的違建,拆除有立即公共危險的部分。
這個看起來很明確的宣示,在實際執行上立刻面對到一個問題:
是要針對違建的哪
個部分?
南港區這個違建的案例很複雜,它違法的地方一卡車:頂樓加蓋、分隔為10間出租
,而且還是用木板分隔的。也就是說柯文哲的向違建宣戰,可以解讀為拆除違建、拆
除隔間、拆除木板隔間各種不同的情形。
柯文哲之後很快提出了226戶違建的名單,現在我們知道這226戶的主要違規是隔間
問題。相較於頂樓加蓋的違建,隔間是相對好處理的軟柿子:他的優點是要屋主自己
打通牆壁的話,市政府就不必出手了,然而頂樓加蓋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即使屋主願
意配合拆除,要拆掉也是太浩大的工程(不如直接等市府派人來拆)。
第二階段:塑造印象
這個形象塑造要能夠達到原先宣傳的目的,關鍵在於不能讓討論的焦點集中到隔間
問題上。實際上柯文哲團隊作了一件事,讓「拆違建」的議題更直接聯繫到頂樓加蓋
的印象:
http://ppt.cc/rB7j
因上周日南港違建大火燒死一房客,新科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馬上開拆
,今天中午前就拆光。其它225戶,則限期明年3月20日之前自行拆除。
柯文哲說按他醫生的個性,原本等不到那麼久,是想給住戶好好過年。
但以後,不但列必拆的違建全部上網,連議員來請託協調也要填表,通
通上網公告,引發議員譁然。
工人爬上南港興中路的公寓違建陽台,拆下門窗跟鐵條,這間頂樓違法
加蓋,上周日大火燒死一人後,台北市長柯文哲週二說拆就拆,週三中
午就會拆完。這是柯P上任後拆掉的第一間違建,但第一波公布就有226
戶,要求3月20日前都要自拆。
柯文哲現身拆除的那一間頂樓違建,原來就是已經被火燒掉的那一間。
照理說火場
殘骸即使柯文哲未現身,也還是非拆不可的。但是在這樣大幅度的動作,經由媒體加
以報導後,就給了所有人「柯文哲真的會動手拆(頂樓違建)」的形象。
第三階段:概念混淆
而隨著其他縣市長的跟風與媒體的報導討論,越來越多人已經模糊了「違建」的概
念,特別是這226戶的違法之處究竟何在。這226戶也因此獲得一定的赦免:
就算你跟
南港該戶一樣是頂樓加蓋很多隔間,屋主也只要把隔間打到剩下兩間,台北市政府還
是判定「緩建」不會去拆他。
於是我們還是回到了烏賊戰。網路上談論到這件事情時,支持者就跳出來拿出一些
誇張的違建案例,義正辭嚴地質問「難道這不需要拆嗎?」用這樣的方式為柯文哲作
辯護。
但是,柯文哲說要拆的,根本不是那種東西啊....
小結
其實這是繼蔡英文「三隻小豬」之後,另外一個讓我很讚賞的政治公關案例。幕僚
用最低的成本達到了宣傳的效果,化解可能的政治危機而變成塑造形象的作法。
然而,作為一個被治理的人民,在欣賞整個操作手法的同時,我還是應該要告訴自
己:別再輕易被政客糊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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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opoliest (140.128.104.176), 03/23/2015 19:07:12
1F:推 basta: 簡單的說,就是披薩八片變六片,但一張披薩一點都沒少 03/23 19:10
2F:→ basta: 這種都是在阿扁時代dpp一貫的操作方法,也沒啥好苛責的 03/23 19:10
3F:→ basta: 過去解決台北市違建最有績效的就是阿扁,直接用84年切割掉 03/23 19:11
4F:推 chyou2003: 簡單的說,馬郝連讓人拆隔間改善這件事都做不到 03/23 19:11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182712&ctNode=32419&mp=118021
從過去的統計資料就可以看出,台北市在郝龍彬任內,一直非常穩定的每個月拆除
數百戶的違建。
最大的差別,就只是沒有什麼政治公關,讓這些日常的行政活動,搖身一變成為政
治明星的「魄力」而已。
5F:→ basta: 換言之,這個問題,除非毛澤東當市長才有可能解決 03/23 19:11
6F:→ basta: 嘿嘿,拆隔間改善,違建還是違建 03/23 19:13
※ 編輯: monopoliest (140.128.104.176), 03/23/2015 19:15:47
7F:→ basta: 大家都在同一個框框裡做事,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03/23 19:14
8F:→ basta: 抱歉說錯,是一百步笑五十步,反正天龍國鯛民都很安心了 03/23 19:15
9F:推 chyou2003: 看你重點在改善公安還是拆老違建,如果所有老違建都要 03/23 19:16
10F:→ chyou2003: 拆,那就真的要請毛澤東了 03/23 19:16
11F:→ monopoliest: 那我請教一下,頂樓違建算不算公安問題? 03/23 19:16
12F:推 hazel0093: 推文被打臉笑死 03/23 19:17
13F:→ chyou2003: 例行即報即拆的果然又跟這批拿來比較=,= 03/23 19:18
14F:→ chyou2003: 這批是郝時代列管5百多戶有公安危險老違建,郝時代拆 03/23 19:18
15F:推 chudly: 郝冰冰8年對柯p今天改善那226戶等級的戶數 10幾戶 03/23 19:19
16F:→ chyou2003: 到剩226戶,所以也不能說郝都沒處理,柯是接手剩下226 03/23 19:19
17F:推 wenge321: 朱立倫拆的也是新違建壓 去查一下老違建有公安問題的拆 03/23 19:19
18F:→ wenge321: 了沒??? 03/23 19:19
19F:→ chudly: 即報即拆84年以後的一直是每個月400 500戶 當時其實都是討 03/23 19:20
20F:→ chudly: 論過了 03/23 19:20
21F:推 chyou2003: mono兄我記得蠻認真的,竟然連這背景資料都記錯,有點 03/23 19:21
22F:→ chyou2003: 吃驚 @o@ 03/23 19:22
23F:→ clifflee: 為了符合作秀=政策公關的靶心,標靶難免設歪 03/23 19:23
24F:→ westfour: 又來了 又一個把拆窗戶的例行公事跟226戶等級搞混的 03/23 19:30
25F:→ westfour: 話說那間違建的屋主跳樓了 03/23 19:30
26F:→ westfour: 你知道角色互換會有什麼媒體風向吧 哈 03/23 19:31
27F:→ trohlens: 若柯對於違建沒有更進一步的處置的話 那是政治操作無誤 03/23 19:32
28F:→ clifflee: 老違建基本上是緩拆=免拆,"除了"有公安疑慮的 03/23 19:33
29F:→ westfour: 至於免花市府一毛錢 讓226戶自行摸摸鼻子改善 03/23 19:35
30F:→ westfour: 有沒有讓公共危險降低 這就不用討論了吧 03/23 19:35
31F:→ trohlens: 事實上我也很想知道那種頂樓加蓋好幾層的 只拆隔間作用 03/23 19:35
32F:→ trohlens: 有多大 03/23 19:35
33F:→ clifflee: 至於未列為有公安疑慮的老違建...相信會有人上綱要全拆 03/23 19:35
34F:→ westfour: chudly已經完整說明了 這老話題再討論實在沒啥意思 03/23 19:37
35F:→ westfour: 你就是無法否認郝龍斌8年來對226戶這種等級的毫無皮條 03/23 19:46
36F:推 clickslither: 說是行銷也沒錯啦,柿子挑軟的吃,可是有人連軟柿都吃 03/23 19:57
37F:→ clickslither: 不了,自然就被看扁了...不過行銷完還是要注意硬柿子 03/23 19:57
38F:→ clickslither: 怎麼了...話說現在硬柿子拆的進度在哪邊可以查? 03/23 19:57
39F:→ westfour: 話說 你怎麼知道226戶都是3→2 沒有全拆的 雖然不是重點 03/23 20:17
40F:推 Assyla: 不知版上有多少很窮的人找很便宜的雅房 03/23 20:19
41F:→ Assyla: 你不知道有那種二個房間隔成十間的嗎.......... 03/23 20:19
42F:推 clickslither: 之前有列表公布上網啊,我沒有留連結,不過那時列表一 03/23 20:24
43F:→ clickslither: 看都是隔間超過兩間的 03/23 20:24
44F:→ clickslither: 其實把隔間超過兩間的先抓出來清理也是對的,因為拆 03/23 20:25
45F:→ clickslither: 違建動機是逃生不及燒死人,隔成兩間逃亡路線變很單 03/23 20:25
46F:→ clickslither: 純...先從這些動手倒是對的事 03/23 20:26
47F:→ pagenotfound: 大家都說3間拆成2間就好 超爽的 03/23 20:40
48F:→ pagenotfound: 但是我看新聞有間是隔13間拆成2間,這樣不好嗎? 03/23 20:41
49F:推 lkcs: 依法辦事,謝謝指教 03/23 20:41
50F:推 thomaspig: 那226戶就是有公安疑慮的 所以特別列出來限期改善 03/23 22:56
51F:→ thomaspig: 隔越少間當然會越安全 03/23 22:57
52F:推 Hartmann: 推 03/24 12:56
53F:→ jb12345: 講白就法律在2間嘛,超過2間管你3間還30間都一樣,一直拿 03/24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