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ePolitics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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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一:方仰寧沒品,說不驅離結果又驅離。 破解一:方仰寧說「天亮前」不驅離,方仰寧驅離蔡丁貴是在七點左右。 謠言二:方仰寧是3/24跟4/11驅離行動元兇。 破解二:驅離行動是保六總隊主導的,中正一分局僅配合支援。 謠言三:蔡丁貴有合法申請路權到19號,驅逐違法。 破解三:蔡丁貴申請的路權,核准的只有立法院外面那兩塊停車格,     立法院內廣場,並無申請,驅逐不違法。 謠言四:方仰寧揚言,永遠不通過蔡丁貴路權申請,違法。 破解四:公投盟申請的路權僅兩塊停車格,卻多次踰越界限,掀起衝突,違法在先。 根據集會遊行法,路權申請主管機關為所在地警察局,方仰寧有裁量權,合法。 而且事後並未真正禁止,既無歸還路權之說,更無違法之理。 謠言五:集會遊行法違憲,沒有法律效用。 破解五:部分違憲,將於104年1月1號失效。但現在還沒失效。 謠言六:方仰寧在議會質詢時自己承認不惜違憲也要禁止蔡丁貴路權。 破解六:是某議員質詢時,質疑方仰寧違憲,方仰寧說若違憲後果願意承擔。 結果記者報導時移花接木,把議員質詢的話變成方自己講的。 事後影音畫面證明方仰寧根本沒講。(不要對號入座...囧) http://youtu.be/pEsAHgZX5Ss?t=2m24s
謠言七:方仰寧曾下令拿竹竿戳關廠工人。 破解七:方僅下令拿齊眉棍伸出拒馬外警戒,保護民眾不得衝撞拒馬以免受傷, 並未攻擊任何民眾。 謠言八: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粉絲團,三成帳號都是殭屍。 破解八:頭像沒放、沒什麼活動、沒什麼PO文、沒什麼朋友,並不代表是殭屍。 可能是不太懂FB的中老年人,可能是為了怕被同儕質疑所以特地新申請的分身, 可能是保護個資所以把分享權限設定成僅限個人。     總之可能性很多,無法證明按讚的人是殭屍,不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而且就算是三成殭屍,那也有七成不是殭屍。 謠言九: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粉絲團按讚人數爆增而且穩定增加,都是買的。     破解九:臉書上確實有點讚農場之類的付費換讚,但如果有心人士要炒, 去炒市長參選人不是更有效益嗎? 謠言十:為何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粉絲團按讚人數這麼多討論卻是0人? 破解十:因為討論人數FB官方一週才統計一次,粉絲團現在才成立幾天?     臉書上管理者有貼出管理權線下看到的討論者PO文與議題的截圖, 可以證明真的很多人發表,很多人在底下留言。 謠言11: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粉絲團分享的都是俄羅斯人。 破解11:俄羅斯人開始分享都是在4/12號PTT有心人士公布FB買讚方式之後。 問題是4/11深夜粉絲團按讚人數早就破15萬人了。 合理懷疑是有人得到資訊後真的花錢自己來幫粉絲團買讚買分享,     意圖將原本的抹黑給事實化。反正不貴。     而且分享的明明也有很多台灣人。  ============================================================================== 整理完畢,歡迎轉貼轉錄用力分享。 要轉貼到臉書請複製底下深綠色字體的網址。 感謝。 -- 肛了我吧 —— 囧r/*\ ( ̄▽ ̄)/(戳戳)—— 有XD的味道欸! (‵y▽′)╭ —— 這麼奇怪的要求,我這輩子第一次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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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410294:真的好愛玩文字遊戲 04/14 17:27
2F:推 lostt:無頭像僵屍報到 04/14 17:27
3F:推 LieTo:根據集會遊行法,路權申請主管機關為所在地警察局<---??? 04/14 17:28
4F:推 dvd955363:請問一堆俄羅斯人按讚該如何破解 04/14 17:30
5F:→ LieTo:全國警局都不給申請遊行的話 我只知道對岸有... 04/14 17:30
6F:→ gagoga:其他不反對 謠言四先去把釋字445讀完 04/14 17:30
7F:推 deep0723:人家喜歡按贊你也要管喔 非洲人就不能按贊嗎? 04/14 17:31
8F:→ dvd955363:喔喔 我剛沒看到 原來戰鬥民族是陰謀 04/14 17:31
9F:→ IE5:http://ppt.cc/Jrc3 請拜託證明這張是假的 或捏造 04/14 17:31
10F:→ omanorboyo:如果是買讚會特地搞個俄羅斯來掌自己嘴嗎 04/14 17:31
11F:→ t4lin:IE你快去安裝俄語輸入法,在臉書搜尋好不好 ㄟ( ̄▽ ̄ㄟ) 04/14 17:32
12F:推 LieTo:會阿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 只怕豬一樣的隊友... 04/14 17:32
13F:→ duck60402:一篇崩潰就遍地開花到處崩潰了 04/14 17:32
14F:推 riddlerkuo:其實就如同dpp喜歡外交轉內銷一樣;殭屍事件也不見得是 04/14 17:32
15F:→ linhsiuwei:俄羅斯人分享,是真的啊。但是時間點都不是一開始。 04/14 17:33
16F:→ deep0723:真的又怎樣啦 你管哪國人要按贊 外星人按也不關吱吱的事 04/14 17:33
17F:推 netio:謠言4 :方已經道歉 並承諾會給蔡集會權 04/14 17:33
18F:→ riddlerkuo:要以揭689瘡疤為目標,主要是609自己人一個合理化說法 04/14 17:33
19F:→ linhsiuwei:都是在12日之後。問題是那時粉絲團人數早就破15萬人了 04/14 17:33
20F:→ riddlerkuo:提供609自己內聚力的一個方式 04/14 17:33
21F:→ aaaazzzzsung:讚噢 下次再來跳針貼這篇就好 04/14 17:33
22F:→ zainc:有一說是有一方去買幾個讚再把那些少數俄國讚拿出來說嘴的 04/14 17:33
23F:→ guest001:僵屍就是DPPer看不慣別人按讚次數高狂說的吧XD 04/14 17:33
24F:→ Norther:請證明那些帳號不是栽贓或捏造的 04/14 17:33
25F:→ zainc:陰謀論 04/14 17:33
26F:→ oldchang1205:IE,為何不是你去證明那張圖是真的? 04/14 17:34
27F:推 RamonJames:俄羅斯人按讚不就是花果山先PO一篇俄羅斯帳號的文 04/14 17:34
28F:→ RamonJames:才開始有的.. 04/14 17:34
29F:→ gagoga:所以如果沒有411上街 多久方才會道歉跟撤回永久不給許可 04/14 17:34
公投盟自己多次違法在先,依法主管機關得行使裁量權,方仰寧處置合法。 而且中正一分局從未撤回蔡丁貴的路權, 也就是那兩塊停車格,何來歸還路權之說? 方會道歉並撤回,是民粹的勝利,不是民主法治的勝利。
30F:→ deep0723:吱吱就心靈脆弱思想薄弱 見不得別人好阿 04/14 17:34
31F:→ deep0723:那種泥巴仗根本不用理 酸回去就好 04/14 17:35
32F:→ deangogi:來個勇者也去幫黑島清或蔡英文買個讚阿 04/14 17:35
33F:推 IE5:請粉絲團用洞察管理員公開按讚人圖片 很難嗎? 04/14 17:35
34F:→ deep0723:吱吱講道理的話,也不會事吱吱了 04/14 17:35
35F:→ guest001:正常哪會關心按讚數多少啊 04/14 17:35
36F:→ deangogi:這樣就能看到俄羅斯人幫蔡英文或黑島輕按贊了XD 04/14 17:35
37F:→ IE5:http://ppt.cc/Jrc3 請拜託證明這張是假的 請粉絲團證明假的! 04/14 17:35
38F:→ deep0723:好啦,都是俄羅斯人點的啦 崩潰什麼 04/14 17:35
39F:→ RamonJames:你去請其他粉絲團看看難不難阿 04/14 17:35
40F:→ deep0723:20萬俄羅斯人點贊!這樣你有沒有好高興 04/14 17:36
41F:→ deangogi:看粉絲團不爽的人去買讚就會發生這種事了 04/14 17:36
42F:→ t4lin:一直要管理員提資料,怎麼不自己身體力行找俄國人資料 04/14 17:36
43F:→ guest001:喔,幾個俄羅斯人啊zzzzzzzzzzzzzzzzzzzz 04/14 17:36
44F:→ deangogi:然後再把消息放給媒體 媒體就會播了 手法有夠低能 04/14 17:36
45F:→ deangogi:輕鬆看穿 04/14 17:36
46F:→ zainc:ie5你先把所有俄羅斯人list全po出來有多少數量吧~ 04/14 17:37
47F:推 geosys:俄羅斯人真閒,跑到烏克蘭東部各城鬧獨立,還跑來台灣按讚 04/14 17:37
48F:推 sakubo:懶得鳥他們 愛講就讓他們講 反正他們是動態標準 04/14 17:37
49F:→ deangogi:以這些搞落馬術的人 會這樣做完全不意外 04/14 17:37
50F:→ MATTANDLOLI:IE5好崩喔,現在27萬人囉 ^.< 04/14 17:37
51F:推 IE5:這個版在4/12 文章 有幾隻蛆蛆去炫耀按讚人數?...直接查! 04/14 17:38
52F:→ deep0723:愛講俄羅斯人也好殭屍也好,事實就是很多人看不下去 04/14 17:38
53F:→ deep0723:暴民橫行阿 吱吱只會跳針 哈 04/14 17:38
54F:→ ckcheng2:崩潰到滿地的大腸花XDDDDDDD 04/14 17:38
55F:→ RamonJames:4/12 吱八版幾篇討論人數造假你就不查 04/14 17:38
56F:→ MATTANDLOLI:繼續崩潰囉,這麼care人數還不快呼朋引伴點黑島青FB 04/14 17:38
57F:→ guest001:趕快說幾個俄羅斯人啊,快說 04/14 17:38
58F:推 kuso2005:推!! 04/14 17:38
59F:→ IE5:那些人數持續增加只是被看笑話而已!每秒增加2-6個 好棒棒! 04/14 17:38
60F:→ MATTANDLOLI:到時候黑島青被超過就難看囉 04/14 17:39
61F:→ t4lin:要闢謠自己查啊,別一直伸手ㄟ( ̄▽ ̄ㄟ) 04/14 17:39
62F:→ LieTo:破解四一直有問題阿...結果大家都在討論戰鬥民族 XD 04/14 17:39
63F:→ MATTANDLOLI:崩資崩資崩資 04/14 17:39
64F:→ guest001:那麼計較卻沒看到總數會不會太好笑 04/14 17:39
65F:→ deep0723:11萬上街頭都讓你說成50萬了 還怕25萬人點贊喔 04/14 17:39
66F:→ iefive:硬要人家證明,請問假帳號占全部比例是多少?再跳針阿 04/14 17:39
67F:→ deep0723:怎麼這麼脆弱~ 04/14 17:39
68F:→ t4lin:IE一出現推文就歪了XD 04/14 17:40
69F:→ linhsiuwei:有問題你自己在PO文破解一次啊~ 04/14 17:40
70F:→ zainc:瞎子摸到大象的腳就說是全部了~ XD 04/14 17:40
71F:→ ckcheng2:大腸頭都冒出來了,還在崩潰 04/14 17:40
72F:→ aaaazzzzsung:就算真的買又怎樣 方局長錯了嗎!?中正一該被圍嗎!? 04/14 17:40
73F:→ MATTANDLOLI:鍵盤大法官又要開始鍵盤釋憲囉 04/14 17:40
74F:→ aaaazzzzsung:買讚違憲了嗎~~~~~~~~~~~~~~~~~~~~~~~~~~~~~~~~~~? 04/14 17:40
75F:→ deep0723:ie好棒棒嘿島人最多,方的都是殭屍和俄羅斯人 高興沒 04/14 17:41
76F:→ guest001:a大不要隨他們扯開話題啦 04/14 17:41
77F:推 takagimaria:東森中天快來抄 04/14 17:41
78F:→ MATTANDLOLI:kmt就是有錢啦,買爆粉絲團。安怎? 不爽也去買黑島啊 04/14 17:41
79F:推 RamonJames:IE5有學到某黨問政精隨啦 不求證反而要對方反證XD 04/14 17:41
80F:→ ckcheng2:我有點讚,被說是殭屍,我還去留言呢,看過殭屍留言嗎? 04/14 17:41
81F:→ aaaazzzzsung:跟俄羅斯人買讚要不要組跨洋路過團去圍克里姆林宮阿? 04/14 17:42
82F:→ lizardXD:殭屍呻吟久了也可能唱出歌劇魅影啊,一切都是機率 04/14 17:42
83F:→ deep0723:對阿 買贊怎麼了,不高興黑島也可以買阿 04/14 17:42
84F:→ MATTANDLOLI:以後這種就不用多說。就是要買讚怎樣,不爽新聞一樣天 04/14 17:42
85F:→ MATTANDLOLI:天報,讓你們大腸花爛尾。你們就是沒皮條,爽啦 04/14 17:43
86F:→ deep0723:都可以出遊覽車錢上街頭了,不會買贊的錢沒有吧 04/14 17:43
87F:→ linhsiuwei:(σ′▽‵)′▽‵)σ 啊哈哈哈~你看看你 04/14 17:43
88F:推 iefive: (ㄏ ̄▽ ̄)ㄏ 吱吱c(〒 w 〒 )a∫崩潰 ㄟ( ̄▽ ̄ㄟ) 04/14 17:44
89F:→ LieTo:(ㄏ ̄▽ ̄)ㄏ 哈哈c(〒 w 〒 )a∫你看看你 ㄟ( ̄▽ ̄ㄟ) 04/14 17:44
90F:→ iefive: (ㄏ ̄▽ ̄)ㄏ 吱吱c(〒 w 〒 )a∫崩潰 ㄟ( ̄▽ ̄ㄟ) 04/14 17:44
91F:推 aaaazzzzsung:有本事去圍普丁阿 明年的今天我會記得為勇者燒冥紙 04/14 17:44
92F:→ ckcheng2:嗯? 募款箱不是很好用,應該不會缺錢啦XDDDDDD 04/14 17:45
93F:→ aaaazzzzsung:話說僵屍還真有良心阿 都不曉得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 04/14 17:46
94F:→ aaaazzzzsung:人之身" 讓他們也嚐嚐相同的感受(煙 04/14 17:47
95F:推 duck60402:4有啥問題 警察本來就有裁量權 不爽去行政訴訟 04/14 17:49
96F:→ starseven7:波解6的部分 有youtube影片可參考 搜尋 "東森". 有個 04/14 17:49
97F:→ starseven7:東森 highlight 直接看第一個分享 網址 質詢片段 有02 04/14 17:49
98F:→ starseven7::26 違法違憲是議員提起的 04/14 17:49
99F:→ starseven7:更正是 搜尋本板標題"東森' 04/14 17:51
已補充,感謝
100F:推 Enter1942:圍普丁有一招啊 但僅限年輕女性有用... 04/14 17:52
101F:→ purin820611: ^金髮 04/14 17:53
102F:→ aaaazzzzsung:還要天體 我懂 04/14 17:55
103F:推 c1951:這陣子謠言太多需要破解 以後標題抬頭加一個破解好了 04/14 17:59
104F:推 maxgary:其實第四點 根本還沒發生(被拒絕) 哪來違法違憲說? 04/14 18:01
105F:推 yehudi:這些謠言 感覺是要讓方變成替死鬼 把錯都推給他 04/14 18:01
106F:→ yehudi:就像洪案那時把范講成十惡不赦的罪人 04/14 18:01
107F:→ guest001:我怎麼記得原本那兩塊路權還在 04/14 18:02
108F:→ guest001:替死鬼?根本是看不爽這些學生的人太多支持方吧 04/14 18:02
109F:→ linhsiuwei:那兩塊一直都在 04/14 18:02
110F:→ guest001:然後DPPer拼命找碴出氣XD 04/14 18:03
111F:推 ilyvonne:你不知道三隻殭屍咬人以後就全部都變殭屍了嗎?何況三成? 04/14 18:04
112F:推 sperkood:謠言4 反正它們就是堅持不能拒絕人民申請 今天才跟人戰完 04/14 18:06
113F:→ sperkood:反正就是一直重複跳針 04/14 18:06
114F:推 withfrog:http://sunlightseeker.org/article/707 04/14 18:14
115F:→ p41413:"僅是揚言" 刑法第305條 要不要看一下 04/14 18:18
我語意的問題,我修正 ※ 編輯: linhsiuwei (220.141.158.201), 04/14/2014 18:19:43
116F:→ yungde:有吱怎麼那麼在意阿?腦袋裡只有那些數字,過的應該很痛苦吧 04/14 18:22
117F:推 DudeFromMars:IE看不懂破解11? 一直跳針 04/14 18:22
118F:→ guest001:原PO要補充一下這次引用的法條沒違憲問題 04/14 18:23
119F:→ guest001:明年還是有效 04/14 18:23
120F:→ rockyue:補刀+1 04/14 18:23
121F:推 ej83bp6:ie5煩死了,退一萬步,就算花金買錢又怎樣?又不犯法 04/14 18:32
122F:→ ej83bp6:圍行政院、圍警局、威脅警長才是犯法,才該譴責 04/14 18:32
123F:→ ej83bp6:不反省學運的犯法,還來那謠言來攻擊人,無言 04/14 18:33
124F:→ rottenrotter:成立時間應該也要加,闢謠很累,猴群又不停跳針+造新謠 04/14 18:34
125F:→ noabstersion:違憲的部分是警察將公投盟列入黑名單吧 04/14 18:35
126F:→ noabstersion:沒搞清楚就在懶人包 04/14 18:36
127F:→ noabstersion:還公開告訴大眾:公投盟申請以後不會過惹~ 04/14 18:37
128F:→ linhsiuwei:在中正一分局出示正式文件中沒有黑名單這種東西。 04/14 18:37
129F:→ noabstersion:公開嗆明了比發公文還可怕啊 04/14 18:37
130F:→ rottenrotter:馬上又有跳針... 04/14 18:38
131F:→ noabstersion:這些人不站出來,不等於默認局長有這權利了嗎? 04/14 18:38
132F:→ noabstersion:當然嗆人的方式不好我承認,但局長的做法100%有問題 04/14 18:38
133F:→ duck60402:有一種東西叫行政訴訟 04/14 18:39
134F:→ noabstersion:今天是學生做法太激烈不被認同,但不表示局長就沒錯 04/14 18:39
135F:→ linhsiuwei:方是說:公投盟多次違法,這樣以後申請路權將不會過。 04/14 18:40
136F:→ noabstersion:局長在那個moment是真的以為自己可以這樣決定的XD 04/14 18:40
137F:→ linhsiuwei:結果被斷章取義成以後公投盟申請方都不給過。真好笑。 04/14 18:41
138F:推 aaaazzzzsung:噢 那不依法檢舉就直接烙人路過嗆聲就很義正嚴詞囉? 04/14 18:41
139F:→ noabstersion:很明顯,局長沒有權利否定未來的申請 04/14 18:41
140F:→ duck60402:主管機關當然有不給通過的權力 04/14 18:41
141F:→ aaaazzzzsung:請問依法檢舉了沒依法檢舉了沒依法檢舉了沒????????? 04/14 18:42
142F:→ jade7601:多次違法 試圖癱瘓交通公共危險 在局長裁量權內為何不可? 04/14 18:42
143F:→ noabstersion:反正這裡流行造神 方神不會錯 XDDD 04/14 18:42
144F:→ jauruyu:2X萬人按讚 千人到場 呵呵 04/14 18:43
145F:→ jade7601:法律是保護多數人的權利的 不是特別來保護公共危險粉子的 04/14 18:43
146F:→ aaaazzzzsung:反正某些人都我愛國我有正當性中華民國律法不看在眼 04/14 18:43
147F:→ duck60402:當然如認為主管機關的判定有問題可以打行政訴訟 04/14 18:43
148F:→ aaaazzzzsung:理啊 啊不就好偉大幹啥事都不怕被起訴 04/14 18:43
149F:→ linhsiuwei:路權是局長裁量權,最好局長沒有權利否定未來的申請XDD 04/14 18:43
150F:→ noabstersion:請問局長依據什麼法條,決定未來的申請也不能過? 04/14 18:43
151F:→ linhsiuwei:你不爽你去打行政訴訟啊,絡人包圍警察局有正當性嗎? 04/14 18:44
152F:→ duck60402:愛造神 花果山歡迎你 04/14 18:44
153F:→ noabstersion:警察可以先開你未來的闖紅燈罰單嗎? 04/14 18:44
154F:→ aaaazzzzsung:阿那你不去依法檢舉就包圍警局干擾公務和居民很正當? 04/14 18:45
155F:→ linhsiuwei:警察可以吊銷你的行車執照 04/14 18:45
156F:→ jade7601:警察可以吊銷累犯的駕照並終生不得再考 04/14 18:45
157F:→ noabstersion:哈哈~ 我是說局長不對,我有說示威的人對嗎? 04/14 18:45
158F:→ aaaazzzzsung:依法檢舉四個字看不懂是不是???滿口法治自己又把法治 04/14 18:46
159F:→ linhsiuwei:樓樓上神打臉 04/14 18:46
160F:→ noabstersion:jad說到重點, 警察依據哪一條吊銷人民的遊行權? 04/14 18:46
161F:→ linhsiuwei:我是說J大 04/14 18:46
162F:→ aaaazzzzsung:放在哪啊?有個狗屁正當性就無罪是不是? 04/14 18:46
163F:→ jade7601:局長沒有不對 不准予公共危險份子的申請是合理合法 04/14 18:47
164F:→ noabstersion:這懶人包重點只有這個,但剛好這個是最站不住腳的 04/14 18:47
165F:推 c7683fh6:集遊法沒有違憲 只有關於緊急偶發集會的部分違憲而已 04/14 18:47
166F:→ aaaazzzzsung:今天還有人說要開大形機具衝撞立院呢 超安全的啊? 04/14 18:48
167F:→ noabstersion:回jade , 他還沒申請喔~ 04/14 18:48
168F:推 MsKing:是不准許不是他不可以申請 別搞錯了 04/14 18:49
169F:→ noabstersion:回jade, 他未來申請都還沒做喔~ 依據哪條宣佈黑名單? 04/14 18:49
170F:推 mikesuper:法律沒規定永久拒絕申請,裁量權也要符合比例原則 04/14 18:49
171F:→ jade7601:所以去打行政訴訟了沒 考量到蔡今天又放話要開推路機去衝 04/14 18:49
172F:→ linhsiuwei:站不住腳?那大家回應你這麼多,你都沒看到? 04/14 18:49
173F:→ MsKing:那聲明根本沒法律效力 是違了啥憲法XDD 04/14 18:50
174F:→ jade7601:說他危險份子可沒冤枉他 比例原則你去行政訴訟上講吧 04/14 18:50
175F:→ noabstersion:對啊~ lin你根本沒看懂就在懶人包 04/14 18:50
176F:→ linhsiuwei:黑名單就是謠言。警方正式文件根本沒有黑名單這種東西 04/14 18:50
177F:→ noabstersion:警方的聲明稿=謠言 感謝lin教育大眾XD 04/14 18:51
178F:→ jade7601:方說有責任他會擔 還不快去? 04/14 18:51
179F:→ linhsiuwei:你對文章不滿,請你完完整整的另外PO一篇文章反駁,這 04/14 18:51
180F:推 takagimaria:已經數度違反集遊法 駁回很ok 只不過是先讓你有準備 04/14 18:51
181F:推 duck60402:黑名單這東西到底那生的 我也想知道 04/14 18:51
182F:→ takagimaria:方頂多錯在把這理所當然的事實講出來. 04/14 18:51
183F:→ mikesuper:那個已經算行政處分,最好沒效力 04/14 18:52
184F:→ linhsiuwei:樣躲在推文裡,人家解釋A你又跳B解釋B又跳C,這樣打游 04/14 18:52
185F:→ linhsiuwei:擊,很麻煩。謝謝。 04/14 18:52
186F:→ noabstersion:takagimaria:方錯在把事實講出來 <-同意 04/14 18:52
187F:→ linhsiuwei:聲明稿不就說公投盟多次違法,所以未來申請將不再允許 04/14 18:53
188F:→ noabstersion:局長根本沒有說宣佈黑名單的權利 04/14 18:53
189F:→ linhsiuwei:嗎?哪來列入黑名單之類的說法?這不是謠言什麼是謠言 04/14 18:53
190F:→ mikesuper:拜託~比例原則是憲法基本原則好嘛 04/14 18:54
191F:→ noabstersion:因為lin你提到的部分警方於法無據 04/14 18:54
192F:→ mikesuper:裁量單位本來就要合乎比例原則好嘛. 04/14 18:54
193F:推 yogofresh:推,真得很用心。 04/14 18:55
194F:推 MsKing:那個是行政處分? 文號先拿出來再說 04/14 18:56
195F:→ linhsiuwei:又再於法無據?明明就是依法行使賦與局長的行政裁量權 04/14 18:56
196F:→ jade7601:又見鍵盤大法官 比例原則妥當性必要性比例性 都你說了算 04/14 18:56
197F:→ duck60402:多次違法 這四字怎覺得一直被忽略 04/14 18:56
198F:→ linhsiuwei:不爽去聲請釋憲,而不是去包圍警局。 04/14 18:57
199F:→ jade7601:要是覺得主管機關有裁量權此事違憲 快去伸請釋憲謝謝 04/14 18:57
200F:推 kathpope:就說體制內太慢了 當然要.... XDD 04/14 18:57
201F:→ linhsiuwei:自己寫一篇文章反駁吧,躲在推文這樣回應真的很亂。 04/14 18:58
202F:→ noabstersion:主管機關有裁量權,可是在本案沒有裁量未來的權限. 04/14 18:58
203F:→ noabstersion:跳針一堆,只顯示你根本不知道民眾為何抓狂 04/14 18:59
204F:推 mikesuper:拜託法律根本規定拒絕永久申請條件..干預行政有法依據 04/14 18:59
205F:推 APM99:雖然用心 可是...人家根本懶的理阿 04/14 18:59
206F:→ mikesuper:沒規定y 04/14 18:59
207F:→ jade7601:知道啊 就像素行不良的小鬼被收走玩具當然抓狂啊 04/14 19:00
208F:推 MsKing:明明還有救濟管道 是在圍三小朋友的 04/14 19:00
209F:推 yogofresh:原po也可以投書報紙或發給新聞台報導。 04/14 19:00
210F:→ MsKing:行政處分有沒有救濟管道 說說看好不好 04/14 19:00
211F:→ aaaazzzzsung:抓狂就可以圍警局啊!? 正當性很偉大是不是!? 04/14 19:00
212F:→ aaaazzzzsung:中華民國律法整本拿回你家改要不要!? 04/14 19:01
213F:→ aaaazzzzsung:愛怎麼用就怎麼寫 超開心啊 04/14 19:01
214F:→ linhsiuwei:我才不要我的資料被吱吱肉搜... 04/14 19:01
215F:→ MsKing:上次攻立法院說已窮盡一切手段 這次怎麼不用啦? 04/14 19:01
216F:→ linhsiuwei:大家幫我轉錄出去就好。感謝。 04/14 19:01
217F:→ MsKing:台灣啥時回到叢林時代了 有體制內管道不用 專挑暴力手段 04/14 19:02
218F:推 mikesuper:事情一碼歸一碼好嘛 兩方手段都有問題好嘛 04/14 19:03
219F:→ kathpope:體制內太慢了!! 還要等到2016.... XDDD 04/14 19:03
220F:→ MsKing:有啥問題? 行政處分有沒有救濟管道 說說看好不好 04/14 19:03
221F:→ MsKing:你的最後手段跑哪去了? 公民不服從是教你一有不爽就落人嗎 04/14 19:04
222F:推 upu:還有一點連馮光遠也深信不疑的謠言, 就是社團成立時間, 記得破 04/14 19:06
223F:→ jade7601:說到底 那公告也只是無關裁量權的日後"裁量標準" 04/14 19:07
224F:推 mikesuper:有人扯公民不合作嗎?? 04/14 19:07
225F:推 MsKing:行政處分有沒有救濟管道 說說看好不好 04/14 19:08
226F:→ mikesuper:雙方都有手段問題..你扯救濟做什 04/14 19:09
227F:→ MsKing:誰教你有不爽就發動民粹要他下台? 04/14 19:09
228F:→ jade7601:局長可自訂裁量標準 如有不符比例原則 請去訴訟局長說他 04/14 19:09
229F:→ MsKing:笑死人 你圍別人還要扯到別人身上 04/14 19:09
230F:→ jade7601:會負責 局長說他會負責 局長說他會負責 04/14 19:09
231F:→ jade7601:局長有權作判斷 手段有沒有問題不是你說了算 04/14 19:10
232F:→ MsKing:有問題去提訴願行政訴訟 不是落人要他下台 04/14 19:11
233F:→ jade7601:鍵盤法官不要永遠只會在那邊未審先判 04/14 19:12
234F:推 xengoku:戰鬥民族認證 這就無解 04/14 19:12
235F:推 mikesuper:xddd 你們也是鍵盤法官啊 都認為局長沒錯 04/14 19:13
236F:→ MsKing:他有沒有錯不是我們說了算 去提訴願跟行政訴訟 提了嗎? 04/14 19:14
237F:→ MsKing:連提都沒提 早點洗洗睡 04/14 19:14
238F:→ jade7601:無罪推定 法官沒說他有錯 當然認定沒錯 更何況 連訴訟都 04/14 19:14
239F:→ jade7601:還沒提咧 04/14 19:14
240F:→ MsKing:那些人只是想藉機鬧事而已 04/14 19:14
241F:→ mikesuper:都說雙方手段有問題..又沒只學生是對的xddd 04/14 19:14
242F:→ MsKing:方對不對我不知道 但學生錯事肯定的 04/14 19:15
243F:→ MsKing:方對不對都還不知道 學生連救濟管道都還沒用就去圍他 04/14 19:16
244F:→ MsKing:錯昰肯定的 04/14 19:16
245F:推 sbilly22:推薦這ㄆㄧㄢ 04/14 19:22
246F:推 hmnc:謠言八我昨天才跟朋友激辯.... 04/14 19:36
247F:→ blessword:第七條錯了,竹竿事件是5/1大遊行 04/14 19:37
249F:推 crazy1988:東森新聞統計了165個俄羅斯人 所以27w-165 IE滿意嗎 04/14 19:53
250F:推 aaaazzzzsung:蝦咪已經27w了噢 我資訊還停留在25w還沒更新-A- 04/14 19:54
251F:推 JoshSmith:這個破解有點弱耶 建議拿掉一些 會有反效果 04/14 20:30
252F:→ JoshSmith:若被轉到八卦又可以反破解 反反破解 無限循環........ 04/1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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