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ngku01 (一個好人)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惡搞] 20xx年台灣國小學社會課本第十二章
時間Tue Nov 7 23:56:46 2006
第十二章 司法制度
第一節 概說
在西方世界,流傳一種說法,「司法是最低的道德標準」。但這是錯的。依照偉
大的臺灣國國父陳 衰扁以及前明禁黨游諸席的說法,愛臺灣跟本土政權是最高道德
標準,其次就是司法了。
因游諸席曾表示,道德是封建時代的觀念。所以,為了打破封建時代的舊思維,
我們又必要讓臺灣國的道德越少越好。又,愛臺灣跟本土政權乃至高無上的道德標準
,不受任何挑戰;所以,司法也只能屈居第二了。
換句話說,雖然某種程度上來講,司法確實仍是臺灣國的最低道德標準。但因為
臺灣國的道德標準只有兩套,從正面的角度來看,我們應該稱其為第二道德標準才是
正確的形容。
第二節 司法的功用
在不違背最高道德標準的前提下,司法可以發揮的功能在於維繫社會秩序、糾彈
百官、懲惡鋤奸。在臺灣國內,司法是一種相當崇高的職務,只有種姓主義中的前三
種人才能夠擔任(據說,有人在報考司法人員時會隱瞞身份,但我們仍可從他們的調
查行為中發現真相。凡是調查、審判第一、二等人(臺灣之子或明禁黨員)的必是中
共同路人;如果調查、審判第三等人(支持泛濾的群眾或名嘴等等)的往往是第四等
的反動份子)。
司法的崇高,來自於臺灣國內政治人物對它們的尊重。多數的政治人物,在司法
判決結果尚未出現的時候,多半主張「尊重司法」,尤以偉大的臺灣國國父陳 衰扁
為表率。在西元2006年時,陳 衰扁面臨在野黨對他的貪瀆指控。在危機面前,陳
衰扁不願放棄這麼好的教育機會,向全國人民充分展現司法制度的全貌。
陳 衰扁的主張,沿著如下的脈絡前進著:最高道德標準,絕對沒有貪污-->如
果有見過陳油豪就下台-->如果有收過禮券就下台-->如果有收過某五個人的禮券就
下台-->如果有直接收過禮券就下台-->國務機車費絕無不法-->國務機車費歡迎來
查-->單據有秘密,看了會死人-->台憐黨黎主席從前也這樣做-->如果被起訴就下
台-->如果一嬸有醉就下台-->如果三審定讞就下台。
據陳 衰扁後來所出的回憶錄中表示,臺灣國民多數對司法體制了解不夠,甚至
有許多的誤解,才會附和反動份子國冥黨的立場。事實上,這一切都是陳 衰扁設的
局,他希望透過這樣的機會,能親自向國民解釋各種法律名詞,以提升全臺灣國民的
司法常識,以後有機會做像他一樣的綠師。
第三節 司法名詞解釋
為了匡正多數人的誤解,本節便以陳 衰扁的事件為例,向全臺灣國小學生,說
明各式臺灣國的五大常用的法律名詞:
一、相信司法:關於此點,陳 衰扁在「向人民爆料」的節目中有說,這個名詞
的重點在於「判決前要一切靜待司法調查,判決後要高喊司法不公」
二、秘密:基於愛臺灣的理由,有很多事是秘密,不可以說,說了會死人的。第
一駙馬趙 漸瞑先生說,如果秘密都要說出來,那我哪來的內線?
三、偽證:通常作偽證的人會被再追加控訴一條罪名,但有兩種人例外。第一、
被告,因為你不能期待被告說真話;第二、愛臺灣,因為你不能同時奢望愛臺灣和說
真話。
四、直接與間接:很多事直接做會有事,比如說偷東西,但間接做就會沒事。這
個例子告訴大家的事,要殺人別忘記要拿刀子,因為最後坐牢的會是刀子。目前臺灣
國內監獄已經有為數甚多的手套和保險套正在服刑。
五、貪污:臺灣國已提供一條合法貪污管道,凡任官志願減薪一半者,有權力貪
污而不受罰,感謝陳 先生贊助。
備註:
基於愛臺灣及本土政權為最高道德標準的緣故,如果你自認為夠愛臺灣或
是夠本土的話,本章可略過不學。因為,愛臺灣是無罪的,謝謝。
例題:
1.小明偷了小美五千元,在不考量愛臺灣因素的前提下,因如何判決?
答:首先,請大家相信司法。其次,確保小明的口供不是秘密,可以獲得。第三、
確定直接犯案的是否為小明,還是他的白手套。最後,本案無涉貪污問題,不得以零
用錢減半豁免。
2.甲君擔任班長,他的太太卻涉嫌貪污1480萬元,請問他是否應該下台負責?
答:在不考量愛臺灣的前提下,先了解甲君是否符合薪水減半免責的條件。其次,
在相信司法的原則下,我們有必要了解甲君的證詞是否還有秘密、有無偽證。但如果
他的太太不是公務員的話,則基於間接無罪的原則下,甲君無罪,不必下台。
3.在所有條件都要考慮的情況下,某國冥黨的支持者踢傷一隻猴子,與某明禁黨
的官員受賄五十億的狀況,各應如何判決。
答:再次提醒所有小朋友。本學期上到這,一再提醒大家的是,在考慮到愛台灣
的問題時,要秉持著”愛臺灣是無罪的”這項重大前提,不要忘記。所謂的理性分析
等等,都是在沒有愛臺灣疑慮的前提下,方能進行。
所以本題中的國冥黨支持者,應按愛臺灣法處以收購十噸香蕉的罪責,以補償該
受傷的猴子;至於明禁黨的官員,應邀請媒體全省聯播一小時,請該官員向全民報告
他收錢的心得,然後無罪釋放,官復原職。
想想看:你尊重司法嗎?你了解直接間接的差別嗎?馬英九沒下台,司法不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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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12361510:首推~~耶 11/07 23:56
2F:→ yitb:囧 哪邊出來的 不會自己打的吧 = =? 11/07 23:57
3F:→ a12361510:我可以期待期末考題了嗎?XD嘻嘻嘻嘻~繞圈圈跳舞~ 11/07 23:57
4F:推 yugiyo:如果是自己打的,我只能說你真閒 11/07 23:58
5F:推 ppit12345:推推.呼....... 11/07 23:58
6F:→ yitb:期末考題 老師不一定是對的 要等到一審我才承認我答案錯誤 11/07 23:58
7F:推 lienghot:push 11/08 00:00
8F:推 a12361510:什麼叫做閒?這是政治浪漫創作啊!我在政黑最期待的連載 11/08 00:00
9F:推 Don66:四樓請尊重我們偉大的台灣國教育 11/08 00:00
10F:→ cpblno1:嗯~不錯 言之有物 推 11/08 00:00
11F:推 pphank:在某版的推文看到這個社會12章... 11/08 00:00
12F:→ a12361510:fungku01大~這次法律名詞解釋笑死我了~人家愛你~ 11/08 00:01
13F:推 newym:XDDD 11/08 00:02
14F:推 fungku01:咳,我沒有暗示任何人 我最愛臺灣,謝謝。 11/08 00:02
15F:→ a12361510:尤其是直接與間接那一段~真的笑到我肚子痛了=▽= 11/08 00:03
16F:推 Don66:扁:一嬸妳有罪嗎? 一嬸:我沒醉! 扁:一嬸沒醉喔!免下台 11/08 00:04
17F:推 ttwinu:XD 11/08 00:05
18F:推 godstrange:推!!創作是很辛苦低 怎麼可以說作者閒呢 太不愛台灣了 11/08 00:04
19F:→ yitb:DON大讓我笑了... 11/08 00:07
20F:推 fungku01:我是為了愛臺灣,謝謝。第十二章終於寫完XD 11/08 00:07
21F:推 a12361510:不愛台灣~情報員要去調查你跟中共有啥關係 XD 11/08 00:07
22F:→ fungku01:看誰印一下期末考卷吧~~~~XD 11/08 00:07
23F:→ ttwinu:Don XD 11/08 00:08
24F:推 linhsiuwei:恭請版主M文! 11/08 00:08
25F:推 rx178mk2:XDD 11/08 00:09
26F:推 godstrange:應該是置底文 11/08 00:09
27F:→ a12361510:啊啊~期末最後一章~懇請致底啊XD 11/08 00:12
28F:→ a12361510:等到推文破30我再收唷XD 11/08 00:13
29F:→ fungku01:如果有人有興趣,可以開個下學期~~~~XD 11/08 00:13
30F:→ fungku01:但 我寫這個腦殘了好久 XD 需要勇者支援~~:P 11/08 00:14
31F:推 andyann:這,,,對國小而言會不會太難了, XD 11/08 00:13
32F:推 godstrange:下學期也太快了啦 上學期都沒消化完 11/08 00:14
33F:推 h2901911:口十 口士 11/08 00:15
34F:→ fungku01:嗯 請大家好好消化一下如何愛台灣~~:P 11/08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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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F:→ linhsiuwei:恭請f大幫水鴨鴨完成這個願望吧! 11/08 00:18
41F:推 peterhuo:好笑,大推啊 11/08 00:21
42F:推 mark30204:有看有推 舉例超好笑的 11/08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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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F:→ a12361510:人家等這連載好像在等獵人261一樣~ 11/08 00:27
46F:推 ilfw:大推~~~我要笑死啦^O^ 11/08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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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F:→ fungku01:會有這個主題,我想感謝achernarsw XD 11/08 00:29
48F:→ fungku01:因為我只是按照他的模式在寫而已~~~~XD 11/08 00:30
49F:推 ilfw:煩請借轉...實在太精采了,謝謝! 11/08 00:30
50F:→ fungku01:我OK 看版主准不准轉文囉 ~~:P 11/08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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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F:→ fungku01:還有一堆人幫忙寫、推、製作考卷~~~~XD 11/08 00:31
53F:→ fungku01:能出完十二章,真是不可思議@@ 我都快被腦殘化了 orz 11/08 00:32
54F:→ godstrange:當台灣國的小學生好辛苦 11/08 00:33
55F:推 mmmbop:台聯主席不是李等會 11/08 00:34
56F:→ a12361510:負負得正~fungku01兄最聰明了>/////< 11/08 00:34
57F:推 ando:good! 11/08 00:35
58F:推 QQnono:本文期中列入必考嗎? 11/08 00:35
59F:推 ROCKMANX6:轉文嗎?當然可以。不過轉到X板被水桶劣文本板不負責任 11/08 00:41
60F:推 fungku01:我不是講台聯喔!課本提的是台憐,謝謝。 XD 11/08 00:42
61F:推 delavino:推啊!強者f大,水鴨鴨都跟妳告白了>/////< 11/08 00:43
62F:→ fungku01:XD 身為一個宅男 我應該對正鴨的告白心花怒放嗎? XD 11/08 00:44
63F:→ fungku01:對了,還要感謝ckshshen對本章的點子~~:P 11/08 00:44
64F:推 bony:大推 11/08 00:53
65F:推 akiehls:好好笑 記者怎麼不快來抄XDDDDDD 11/08 01:02
66F:推 fungku01:都出到十二章了 記者不會來的啦~~~~XD 11/08 01:05
67F:推 fungku01:不過,萬一來了就冏了~~:P 11/08 01:08
68F:推 Suckgoodbud:fungku好棒!!!!! 11/08 02:00
69F:推 hsiaokang:大推 11/08 05:25
70F:推 a12361510:早上一推~^^ 11/08 07:08
71F:→ fungku01:水鴨早~~~~XD 11/08 07:21
72F:推 NANJO1569:幫推一個,何時出期中考卷呢?XD 11/08 11:10
73F:推 coasting:XD 11/08 13:17
74F:推 sedc:XDDDDDD 11/08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