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HatePicket
標題[檢舉] 21612
時間Tue Feb 2 18:43:46 2010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21610 ~
2 2/02
COCAKE □ [超幹] ie
21611 +
1 2/02
WhiteQ □ [超幹] 台南是有沒有這麼小?
●21612
2/02
sevenst □ [王八] 我家的管理委員會
21613
2/02 wc5566 □ [煩耶] 學雜費減免
21614
2/02
roger7667 □ [黑特] 媽的死房客
你自己不好好想想念國立,又可以減免學雜
這是政府德政...自己看看wc5566文章
你不知道所得稅是每年報繳喔
我告訴你...你去找你同學朋友來噓我
不要一人分飾四角,丟人
1F:→ sevenst:wc5566=Fourier7788=u9411110=wcnaruto..還同IP,丟人02/02 18:38
2F:→ sevenst:你他媽以為這樣就四個人喔..你還真閑阿02/02 18:38
※ 編輯: sevenst 來自: 218.162.115.246 (02/02 18:40)
3F:噓 u9411110:沒比你閒(  ̄ c ̄)y▂ξ02/02 18:39
4F:→ sevenst:是阿...你應該跑更多次國稅局,最好給我用走的02/02 18:41
5F:→ sevenst:很難理解你這種傢伙...你是沒朋友還是沒有室友02/02 18:41
2.檢舉事由:
╭═╭═╭══╮═╮═╮═╮═╮═╮═╮═╮═╮═╮═╮═╮═╮═╮═╮═╮═╮
╭═══╯ ╰═══════════════════════════════╮
║ ║
║
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 ║
║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 ║
║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 ║
║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
║ ║
║
補充說明: ║
║ 若有人觸犯本條版規,除吵架外,需由
當事人來信任一版主檢舉, ║
║ 若為他人檢舉則不受理。(2009.05.11加註)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6F:推 remembrance:已處理 02/03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