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rkerQQ. (猜猜我是誰 ? ^o^)
站內HatePicket
標題[檢舉] 19947
時間Sun Mar 22 19:31:57 2009
1.檢舉文章:
19945 +
1 3/22
kaca □ [黑特] 嘖嘖
19946
3/22 - □ (本文已被刪除) [jung19]
●19947
3/22 kerkerQQ
□ [超幹] 一堆自以為的愚蠢鄉民
19948 +
1 3/22
OBcgu □ [黑特] 幹 我不是怪咖啦!!!
19949 +
3/22
blasta □ [煩耶] 幹歐凸
作者 kerkerQQ (科科哭哭)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一堆自以為的愚蠢鄉民
時間 Sun Mar 22 19:23:0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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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說妹比
就有人以為在說他
幹
以為全世界只有他叫妹比一樣
幹
他應該叫"妹比是豬"
這樣才有可能比較像是在說他
幹
還有
申請一個新ID
就一堆宅鄉民
超敏感的
啊不能取ID很像的喔?
幹
晚申請的人就要被說仿冒喔?
那一堆5566ID怎麼辦?
幹
少在那自以為了
就好比我要申請個kerkerqq
如果被人申請去了
我把q改成Q
這樣也會被說仿冒嗎?
幹
醒醒吧
自以為的鄉民們
ker ker
7118 M
4 2/03 BezuFache □
[公告] peter1082 水桶
● 7119 m
5 2/03 BezuFache
□ [公告] kerkerQQ 水桶
7120 M
20 2/03 BezuFache □
[公告] girlman5566 水桶改判
2.檢舉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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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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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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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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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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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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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豪洨文、灌水文、無恨意文、無關板旨文、洗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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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之文章砍除,計入砍文違規乙次,洗板文另水桶兩星期。 ║
║ ║
║定義: ║
║ 濠洨文:內容不盡屬實之文章。 ║
║ 灌水文:重複、無義字詞佔過高比例。 ex:第三行、第二行、賀一行等無義贅字。 ║
║ 或單純來衝文章數的無意義文。 ║
║ 無恨意文:難以得知其文旨為恨文之文章。 ║
║ 無關板旨文:不屬上列三者、但仍不適於黑特發表或者是有更適合該文板面之文章。║
║ 洗板文:半小時內同一使用者發文數第三篇以上(含3次)、或過多次數PO文後刪文、 ║
║ 或重複相似恨點文章第三篇以上(含3次)、手動置底,構成洗板。 ║
║ 衝文章數:恨文內容明顯提及因文章數不足、發文數限制等言詞,將被判定為衝文章║
║ 請盡量避免,以免文章遭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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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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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砍文之計次,第三次(含)以上皆水桶兩週,得以累計並給劣文乙次。 ║
║
多次水桶紀錄之處理方式詳見條文說明。 ║
║ ║
║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一回 ║
║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則為四倍該次之水桶時間。同理,公告三回 ║
║ 之水桶,則為八倍。取消永久水桶之規範。使用者定義之部分,包含其主帳號以及 ║
║ 分身帳號算為同一位使用者,得以在本條規範之後,再援引板規16. 之分身帳號處 ║
║ 理方法。 ║
║ ║
║ 另外說明水桶時間之計算: ║
║ 假設某使用者發了四篇無恨意文,違反了板規7.,則自第三篇違規文(含)起之違規 ║
║ 文,一篇水桶兩週,得以計次累計。若該次水桶期限四週,而之前已被水桶過兩回 ║
║ (以公告水桶之次數為主),則該次之水桶四週時間延長為四倍,即十六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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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
║ ║
║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延長水桶時間。 ║
║ ║
║ 主帳號水桶期間之確定使用之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視為同一使用者,板主可 ║
║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 ║
║ 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應處分之水桶期限,並將綜合之水 ║
║ 桶時間加長一倍,其分身帳號並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水桶。 ║
║ ║
║ 說明: ║
║ 假設主帳號甲因故入桶兩週,兩週內其分身乙再次觸犯板規,而分身乙之水桶時間 ║
║ 為三天。則主帳號之水桶時間自原有水桶日起延長,增為兩週又三天,並再加上一 ║
║ 倍的懲罰性水桶期,延長為四週又六天。另,分身乙之水桶解除時間與主帳號甲同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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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tigotigo:駁回 03/22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