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HatePicket
標題[檢舉] LinOQ
時間Tue Dec 25 16:51:51 2007
1.檢舉文章:20327 20337 21012 21037 2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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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4 LinOQ □ [超幹] 雞掰!幹!好大的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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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4 LinOQ □ [超幹] 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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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24 LinOQ □ [超幹] 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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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4 LinOQ □ [超幹] 沒有小組長
39
212/24 LinOQ □ [超幹] 官阿!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並附上被檢舉文章之文頭)
2.檢舉事由:
根據6933 6932 以及版龜七
此屬相同恨意的灌水文 於一日中連續五篇
又
16.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延長水桶時間。
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由帳號部判定),除原本帳號
之水桶期限外,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應處分之水桶期限,並將綜合之水桶時間加
長一倍。最後,該分身帳號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說明:
假設主帳號甲因故入桶兩週,兩週內其分身乙再次觸犯板規,而分身乙之水桶時間
為三天。則主帳號之水桶時間自原有水桶日起延長,增為兩週又三天,並再加上一
倍的懲罰性水桶期,延長為四週又六天。另,分身乙之水桶解除時間與主帳號甲同
。
請一並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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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EchoMary:無法以之處分 12/26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