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juromkiii (幻十郎參式)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gX6iyF- babyMclaren 政黑3-2
時間Wed Aug 19 19:08:05 2026
一、檢舉人ID:
genjuromkiii
二、被檢舉人ID:
babyMclaren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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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欲檢舉者需提出 滿足板規3-2「特定對象」之舉證,若多數板主判定不符則不受理。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c.指定推文樓層並發表非針對推文之攻擊內容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
#1gX6iyF-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87063100.A.3FE.html
檢付證據:
→ babyMclaren: 所以全部只要不副屬就行了,變成行 118.233.120.97 08/19 09:35
→ babyMclaren: 政院最大了 118.233.120.97 08/19 09:35
→ babyMclaren: 立法院要幹嘛 118.233.120.97 08/19 09:35
→ babyMclaren: 這樣沒有違憲,反而很合法,綠鳥共 118.233.120.97 08/19 09:35
→ babyMclaren: 果然純 118.233.120.97 08/19 09:35
不爽倒閣啊,立院做的蠢事還不夠多嗎?
憲法有立院反制手段啊,你不爽就是倒閣,要不就憲訴,結果倒閣不敢倒
也沒地方打憲訴,如你們所說:啊有沒有違憲又不是我說了算,不然你說了算?
果然是人均籃球高手呢,全都可以閉眼投藍,科科
把自己逼到這地步的是自己,這不是智障是什麼,重點是一年多前就己經提醒了
然後現在發生了在那吠真的很低能內,好了啦,自己什麼程度就別在這下西下景了
違法院現在就是滯台支那賤畜智障集合體,馬英九那垃圾做一堆蠢事還有9.2,
以你的標準,賴卓早就是負數了吧,噗
→ babyMclaren: 倒閣總統又不下台 118.233.120.97 08/19 12:48
→ babyMclaren: 幹嘛倒?違憲4》5就好啊 118.233.120.97 08/19 12:48
→ babyMclaren: 你怎麼還在提法治內的東西 118.233.120.97 08/19 12:49
→ babyMclaren: 好了啦 綠共智障就這樣,來正黑收集 118.233.120.97 08/19 12:49
→ babyMclaren: 黑單 118.233.120.97 08/19 12:49
綜觀全後推文得知此ID是在指摘本人為綠共"智障",本想好好討論
但隨意辱罵令本人蒙受不白之冤為不爭事實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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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5.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87137687.A.8A2.html
※ 編輯: genjuromkiii (61.64.5.107 臺灣), 08/19/2026 21:58:43
1F:推 maga0525: 看前後對話,違規 08/22 17:34
2F:推 tn00270144: 違規! 08/23 21:25